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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210-618249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10-21 16:38
名 称: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10-21 16:38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2703300401000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各园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并与上级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相衔接。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承担全县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组织灾害应急处置。

6.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协调各相关部门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协调调度,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镇(街道)、各园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各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煤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5.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一是印发了《县委常委会及其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县政府领导班子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和《嵩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嵩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进一步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和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我县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二是春节、“七一”、国庆节前分别由四班子26名县级领导带队对100余家规上企业进行全覆盖、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调研,重点排查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县委、县政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对下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四是组织签订了2021年安全生产和事故应对工作目标责任书,有效推动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2.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水平。2021年,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压紧压实地方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扎扎实实做好安全防范各项工作。一是加强安全风险管控。把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作为治本之策全力推进,不断完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安全生产常态化、长效化管理工作深入推进。二是严格治理安全隐患。开展“防大风险、除大隐患”百日行动回头看,督促各行业、各部门进行隐患再排查、再整改,采取综合督查、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县政府挂牌督办道路交通、危化领域安全生产隐患16条,县安委办挂牌督办重大安全生产隐患38条,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三是严格监管执法。按照国家、省、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2021年3月县应急局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监察大队5名人员归建,重点负责杨林经开区246家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21年,共立案查处30起,行政处罚201.1273万元,其中:事故处罚176.7273万元,预防性处罚24.4万元。

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结合“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时机,充分发挥微信、QQ、互联网等新媒体的优势,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加大新《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知识宣传培训力度,营造了全民讲安全、重安全、抓安全的浓厚氛围,有效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2021年,共开展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新《安全生产法》1次,宣贯培训新《安全生产法》2场次、培训人员300余人,现场咨询6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2000余份、《安全生产法宣贯手册》2000册、宣传袋2500余个、小应急包2000个,展出展板24块,悬挂宣传标语8条。

4.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一是新建应急指挥中心。按照《关于设立嵩明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通知》(嵩编〔2021〕31号)精神,成立了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商调人员4名。二是推进改革落地见效。按照《中共嵩明县委 嵩明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嵩发〔2019〕14号)精神,扎实推进“三小工程”(小应急演练、小册子、小应急包)“七进”工作,进一步提高全民自我防范意识和防灾减灾工作的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开展应急演练。修订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安全生产预案,并牵头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泄露、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和消防安全应急演练3次,进一步提升综合指挥、快速反应和协调作战的能力,提高了应急救援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5.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在岗值班值守制度,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程序,明确信息报告责任、报送主体、报告范围、报告时间、续报方式和值班要求,强化信息报送工作,为全县应急处置工作提供详实、准确的信息支撑。2021年,未发生瞒报、漏报和谎报的情况。

6.扎实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一是开展灾情核查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的通知》(嵩应急委办〔2021〕2号),进一步加强我县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提高灾情核查、上报能力。2021年,共发生干旱、风雹、洪涝等自然灾害9次,受灾人口4526人。二是做好救灾工作。2021年,共救助3879人,下拨救助资金105.5万元、棉被1512床。三是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县应急局共调拨3批物资到县武装部,全力做好民兵支援边境疫情防控任务物资保障工作。四是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全力推进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普查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是:嵩明县应急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1辆,超编原因为机构改革接收县民政局移交民政救灾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724.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4.4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553.26万元,降低24.29%,主要原因分析是2021年项目结构和金额和2020年不一样。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724.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2.70万元,占总支出的34.95%;项目支出1,121.72万元,占总支出的65.0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553.26万元,降低24.29%,主要原因分析是2021年项目结构和金额不一样。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02.7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6.73万元,增长56.15%。主要原因分析是工资正常晋升调整,2021年新调入4名事业人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54.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8.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4.6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应急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21.7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70万元,减低40.7%,主要原因分析是2021年项目结构和金额和2020年不一样。其中: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市级补助专项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嵩明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暨嵩明县“互联网+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专项资金65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工作;煤炭安全生产专项资金2021年度煤炭安全生产奖补专项资金225万元,主要用于奖补已关闭退出的嵩明县四营乡红石岩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9.9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安全生产日常检查、专项督查等工作;2021年安全生产专干补助资金13.68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各镇(街道)村委会安全生产专干人员;安全生产专项经费19.9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安全生产日常检查、专项督查等工作;民房保险专项经费24.4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农村民房火灾保险;中央自然灾害冬春救助专项资金31.98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的口粮、衣被取暖等需求;中央自然灾害救灾专项资金1.6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的口粮、衣被取暖等需求;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抗旱)专项资金45万元,主要用于补助解决城乡居民用水困难,购买、租赁应急储水、净水、供水设备,组织人员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4.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20%与上年对比减少653.26万元,减低28.68%,主要原因分析是2021年项目结构和金额和2020年不一样。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65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01%。主要用于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22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85%。主要用于煤矿关闭退出奖补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4.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79.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8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人员经费支出、应急管理、安全监管和自然灾害救助等专项业务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3.48万元,完成预算的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48万元,完成预算的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2021年车辆维修次数较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52万元,下降42.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52万元,下降42.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2021年车辆维修次数较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8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4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8.4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3.49万元,增长324.44%,主要原因分析是2021年因工作需要,增加了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专项经费95.01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嵩明县应急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176.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72万元,固定资产151.5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9.4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8.4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76.28 

24.72 

151.56 




151.56 






填报说明:

1. 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2.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4.部门预算,是指编制政府预算的一种制度和方法,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是当前财政改革的重要内容。

5.预算管理,是指利用预算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

6.预算编制,是指各级政府、各部门、各预算单位制定筹集和分配预算资金年度计划的预算活动,是预算法必须规范的主要内容。预算编制应当遵守国家编制预算的原则,按照编制办法和程序进行。对此,我国《预算法》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7.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监督索引号53012703300401111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20221021040226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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