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社会保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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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社会保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社会保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嵩明县社会保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嵩明县社会保险局负责嵩明县全县范围内的企业养老、机关事业养老、职业年金、工伤保险核定、管理、支付等服务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截至2021年11月底,嵩明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含离退休人数)4.15万人,完成市人社下达目标任务4.08万人的101.7%;其中:企业参保职工人数2.76万人,完成目标任务2.69万人的102.6%,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职工人数0.63万人,完成目标任务0.62万人的101.6%;全县参加工伤保险人数3.89万人,完成市局下达目标任务3.82万人的101.8%。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96.2%,完成目标任务90%的106.9%。
2.疑点数据核实动态清零,违规待遇全额追回。按照多领冒领截留套取养老金等社会保险待遇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通知要求,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头等大事,全局职工“5+2”“白加黑”全力投入到专项治理工作中,取得疑点数据核实动态清零、违规领取资金100%追回成效。截至目前,共接收上级下发疑点数据1210条,数据核查完成率100%。核实后,涉及多领冒领人员8人,涉及资金78536.07元,全额追回资金78536.07元;自行查比对核实多领待遇数据64条,涉及资金1008189.49元,已追回1008189.49元,追回率100%。核查一次性补缴数据435条,未发现违规补缴情况。
3.社保待遇精准发放。2021年1月至12月底:累计发放全县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15754.31万元,62885人次,累计发放机关事业养老待遇17194.98万元,29285人次;累计支付工伤待遇1298.81万元,其中:工伤长期待遇162.44万元,631人次;累计支付“丧葬费抚恤金”470.14万元。根据云人社发〔2021〕13号文件,6月26日,按时精准完成了全县7595名退休人员养老金增资工作,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182.39元,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140.8元,补发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1-6月养老金增资额共700余万余元。
4.改革任务扎实推进。一是积极开展信息系统数据清理为企业养保全国统筹奠定坚实基础。自7月开展此项工作以来,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精兵强将,加班加点开展清理,对参保人员身份证号码、参保日期等问题数据,分类分步处理。截至目前,全县共收到需清理信息数据2.7万余条,数据清理完成率96%,剩余疑点数据280余条县级无法处理且不影响参保权益,报上级业务部门做纳入错误信息库等处理。二是全力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中人待遇清算工作。按省市社保局安排部署,为做好2018年至2020年退休中人待遇清算准备,我局高度重视,列出清单,压实责任,有力推进。已核实完善中人信息377条,经主动向县政府请示汇报,争取支持,提前完成了我县7187人的职业年金个人实账利息记实工作,资金共计1890万元,已于9月拨付到账。
5.风险防控更加严密。对照违规领待专项治理自查任务和社保业务四个高风险必查、10个方面重点排查内容等,5次深入排查经办风险。经市人社组织的第三方基金风险管控复评,复评结果为A类。严格落实社保基金管理各项政策规定和“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等要求,修订完善内控制度并汇总成册,每人一册。采取加强信息系统授权管理、抓好数据共享比对、强化稽核稽查、抓实资格认证、开展警示教育、重要高风险业务集体会审等措施强化基金风险防控,不断织密基金防护网。2021年来,共比对从民政、卫健等部门共享的死亡、服刑数据80000余条,对企业实地稽核23户,发放稽核告知书20余份,完成待遇领取资格认证3万余人次,组织全体职工开展专项治理警示教育1次,参加上级警示教育3次,对工伤待遇大额支付、一次性补缴、养老待遇暂停或恢复发放等业务集体会审12次。
6.经办效能大幅提升。2021年5月搬迁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方便单位群众“进一扇门”办理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等人社业务。落实“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有关要求,大力推广社保业务“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落实“好差评”制度,倒逼服务质量提升;进一步梳理社保公共服务事项,70余项社保服务事项录入政务服务网。截至目前,已实现业务范围内的2个“一件事”打包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个人权益查询打印”等9个社保高频业务“网上办”“跨省办”,年度缴费基数申报、职工参保停保等30余项事项“即时办”,业务平均办理提速率达60%以上;共有1108家单位和47个在建工程项目开通了“云南人社服务网上大厅”,社保业务“网办”量达17886件;11个业务窗口均安装使用评价器,线上线下好评率100%。
7.支部党建更加规范。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民主集中制。主题党日、党费收缴、积分评定、民主评议党员等内容制度化规范化。今年来,组织主题党日活动12次,开展党史学习专题组织生活会1次,党支部书记讲党课4次,党员讲党史小故事4人次,每名党员认真撰写党史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多篇,参加市社保组织的“党旗下的社保人”宣传1人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庆祝建党100周年合唱比赛及相关活动。
8.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党建是魂,人才是本。将业务学习培训与主题党日活动结合,集中组织业务学习12次,参加市社保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20多人次;将社保行风作风建设与党风廉政教育相结合,组织警示教育4次,集体提醒谈话2次;将“人社快办行动”与“我为群众办实事”相结合,进企业宣传养老政策和工伤预防培训4次,多次上门为行动不便退休人员进行资格认证,上门服务230余人次。经办队伍素质和服务质量持续提升,参保群众对社保服务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社会保险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为嵩明县社会保险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社会保险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社会保险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331.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31.0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810.74万元,增加了53.33%,主要原因是2021年代财政报机关事业养老中央财政补贴比上年减少1061万元,年中追加职业年金个人实账利息189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社会保险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338.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5.57万元,占总支出的19.06%;项目支出1892.56万元,占总支出的80.9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824.92万元,增加了54.51%,主要原因是2021年代财政报机关事业养老中央财政补贴比上年减少1061万元,年中追加职业年金个人实账利息189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社会保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5.57万元。与上年1513.21万元对比减少1067.64万元,减少了70.55%,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代财政报机关事业养老中央财政补贴比上年减少1061万元,在基本支出中调减;二是2021年秦才退休,杨赵恒、朱文武、戎建吉调出,杨秀钦调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均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18.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社会保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92.5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892.56万元,增长了100%,主要原因分析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补充预算1890万元,列入项目支出。该部分资金已全额拨款至嵩明县职业年金归集户,用于补充个人账户利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社会保险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38.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824.92万元,增加了54.51%,主要原因是2021年代财政报机关事业养老中央财政补贴比上年减少1061万元,年中追加职业年金个人实账利息189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16.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06%。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五险等人员经费支出231.61万元;企业退休人员独子费、代发离退休人员津补贴164.58万元;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算用于职业年金实账部分利息1890万元;下达市属“813”人员、05生活补贴人员津补贴2.56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7.42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4%。主要用于2021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社会保险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预算数均为0的主要原因嵩明县社会保险局按县财政统一预算安排,2021年度不在单独进行“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全年“三公”经费从办公经费中开支,因此2021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1年度无招待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社会保险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4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5.15万元,减少了15.8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1年1人退休、2人调出,办公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用、电费、电话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合计27.4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嵩明县社会保险局部门资产总额420.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1.23万元,固定资产74.1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55.0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0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2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20.35 | 291.23 | 74.12 | 40 | 34.12 | 55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嵩明县社会保险局没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3.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5.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61701111
嵩明县社会保险局表(已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