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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210-618193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10-21 16:16
名 称: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委员会党校,部门决算,公开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2-10-21 16:16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2703200301000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的要求,结合学校中心工作,制定党校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制定各班次教育的培训计划、教学安排,负责培训班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3.负责全校师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与培训工作。

4.加强对各学院分党校的业务指导,协助分党校开展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培训教育工作。

5.负责党校教师聘任和队伍建设工作,不断改进教育培训方式,提高教育培训质量。

6.加强党校自身的建设,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各种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

7.加强党校工作研究和党建理论研究,抓好与党员教育培训相关的课题立项,承担学校党委下达的调研任务,推进理论和实际工作的创新。

8.加强与兄弟高校党校、有关省市党校的联系以及业务方面的交流探讨。

9.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县委党校培训教学、党课宣讲、课题调研等主责主业以及基层党建工作在质量上均有很大提升。

1.多途径抓实干部教育培训

根据《嵩明县2021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安排,我校始终把干部教育培训作为主要工作,集中全校人力、财力,确保培训任务的圆满完成。2021年举办培训班12期,培训近1500人次。在保证干部培训任务的基础上,我校着眼于提高干部培训质量而不断开拓创新。一是持续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把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等作为重点内容,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授课。二是严格学风,组建班主任团队,每个培训班全程跟班管理,实行APP签到,确保到课率。三是每期都从课程安排、教师满意度、班级管理等评测评估,听取意见,改进培训。四是拓展培训方式,全力打造嵩阳东村“红色基因激活乡村振兴”、小街哈前“乡村治理”2个现场教学点,将培训从教室搬到现场,同时将2个现场教学点作为昆明市干部教育现场教学点向市委党校进行申报。

2.出色开展对外宣讲活动

作为我县党的重要理论阵地,我校始终坚持为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宣讲党的理论方针和时事政策。2021年,我校领导和骨干教师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累计在全县各镇乡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农村社区、学校、企业、开展党课宣讲近100场,参学超17000人次。2名教师被聘为县委宣讲团成员,3名教师被聘为纪委清风宣讲团成员,参加多场宣讲。全年新增57个党课专题,围绕“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党史学习”、“如何讲好党课”开展3次集体备课,对新党课专题进行试讲、评课。

3.围绕县情加强科研调研

充分发挥党校理论研究优势,主动融入昆明新型智库和党校系统科研建设和县级综合调研,共同合作调研,同享课题成果。紧紧把握嵩明产业格局处于传统产业转型与新兴产业培育关键期、城市格局处于更新改造与新片区开发关键期、城市化进程加快的特点,重点围绕基层党建薄弱节点、民生关注需求热点、社会治理难点等方面,开展课题调研及理论研究。完成调研课题7个(课题正在撰写中,还未结题),其中包括1个市委党校立项课题,完成理论研究论文7篇,撰写资政报告7篇,7个教学案例,其中1篇论文获得昆明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理论研讨会优秀论文奖。围绕教学科研开展5次教学研讨活动。

4.全力抓好村社区干部“双提升”行动嵩明教学点工作

成立嵩明县双提升项目工作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做好嵩明县双提升工作。整合县内教学设施设备资源和师资力量,向嵩明县教师进修学校和县职业高中借用计算机教室,聘请县一中、县史志办及县职业高中等相关部门具有专业特长和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承担双提升课程辅导教师工作,保证双提升工作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坚持以提升教学质量为核心,认真落实教学要求,教学组织落实到位、学员管理到位、教育教学开展到位;严格落实“四个课堂”的教学环节,注重抓规范、抓管理、抓特色,积极引导、组织学员参加线上线下学习,督学促学工作及时到位。今年共完成秋季学期招生本、专科72人,一个大专科班19人圆满完成学业毕业,5个在读班正按质按量开展教学中。

5.着力加强党校自身建设

在大规模干部培训轮训的新形势下,我校的各类硬件、软件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都被提高新的要求。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对党校历年来形成的规章制度进行梳理,或修定,或废止,结合工作实际,新制定《中共嵩明县委党校(嵩明县行政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管理办法》《县委党校落实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等制度,强化校规校纪建设,严格教学、科研和管理纪律,用制度保障质量立校、从严治校。修定完善《党校绩效考核办法》,健全以目标管理、实绩评价为重点的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二是以文明单位创建为抓手,打造职工活动室、党建主题活动室、道德讲堂、楼道文化等,进一步提升工作环境质量,营造很好氛围。三是以县委巡察党校为契机,全力推动反馈问题整改,不断提升管校治校水平。四是认真履职,全力协助配合兰茂星城投资有限公司做好新党校建设工作。

6.统筹落实好全县重点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按照《中共嵩明县委印发<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县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方案》要求,党校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七一”讲话精神,坚持学习党史与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相贯通,力求达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工作目标。二是细化工作措施,统筹落实疫情防控、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COP15大会安保巡逻等工作。认真开展人员排查,专门组织人员,对单位教职工及家属国内外旅居史进行排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校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校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校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校2021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校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460.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5.25万元,占总收入的92.3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5.45万元,占总收入的7.69%。与2020年相比总收入增加72.66万元,增加18.72%,增加的原因一是人员较上年增加两人,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本年新增嵩明县劳动就业局拨入公益性岗位工资、嵩明县委组织部拨入科级轮训班培训经费、云南开放大学拨入学历班经费等项目资金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校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477.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7.43万元,占总支出的91.58%;项目支出40.21万元,占总支出的8.4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2020年相比总支出增加63.31万元,增加15.28%,增加的原因一是人员较上年增加两人,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本年新增嵩明县劳动就业局拨入公益性岗位工资、嵩明县委组织部拨入科级轮训班培训经费、云南开放大学拨入学历班经费等项目资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7.43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23.10万元,增加5.5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较上年增加两人,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04.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9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21万元。与2020年相比项目支出增加40.21万元,增加100%,增加的原因是本年新增嵩明县劳动就业局拨入公益性岗位工资、嵩明县委组织部拨入科级轮训班培训经费、云南开放大学拨入学历班经费等项目资金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提速增能培训班经费9.97万元,公益性岗位人员经费4.49万元,嵩明县科级轮训班培训经费24.18万元,2021年度党校系统课题经费0.41万元,学历班补贴1.15万元。项目实施结合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建设一流县级党校(行政学校)为目标,统筹疫情防控、党史学习教育、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等全县重点工作和党校主责主业,紧紧围绕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从严治校五个方面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校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7.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67%。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33.0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较上年增加两人,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培训项目经费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343.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74%。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绩效工资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费、会议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4.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7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9.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5%。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校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21年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校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90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20.7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机关运行经费开支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咨询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维修(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党校部门资产总额58.01元,其中,流动资产18.52万元,固定资产39.4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2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9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8.01

18.52

39.49

31.38

0.00

0.00

8.11

0.00

0.00

0.00

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四、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监督索引号53012703200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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