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嵩阳街道中心学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703200700801000
嵩明县嵩阳街道中心学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嵩阳街道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嵩明县嵩阳街道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提供小学学历教育服务,在校长的领导下开展课程与教学改革的研究、方案制定,在组织上、制度上抓好教学及备课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劳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小学生。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学校致力于为民族振兴、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造就更多的精英人才,始终坚持“教学为主,德育领先,育人为本”的原则,发扬中华民族教育优良传统,汲取好的教育理念与实践精髓,落实素质教育,在努力改进教育、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效益的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和实践能力,广泛开展各种课外文化体育、社会实践、素质拓展等活动,为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和谐发展搭建平台,为学
生的自主学习、终身学习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和担当能力,培养学生真正成为生活的主人、学校的主人、社会和国家的主人。
根据学校工作的指导思想,贯彻“师生成功,学校发展,社会满意”的办学理念,以“成功”和“发展”为目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师生喜闻乐见的德育活动,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行为习惯。做到文明礼貌、诚信做人、胸中有理想、学习有动力。巩固德育工作特色,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保驾护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嵩阳街道中心学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是:嵩明县嵩阳街道中心学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嵩阳街道中心学校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嵩明县嵩阳街道中心学校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嵩阳街道中心学校2021年度收入合计4395.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95.5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934.2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入43人,新参工0人,调出0人,退休1人,去年末在职在编教师数184人,工勤人员5人。今年末在职在编教师数227人,工勤人员7人。人员变化,各人缴存基数的调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嵩阳街道中心学校2021年度支出合计4395.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95.55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934.2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入43人,新参工0人,调出0人,退休1人,去年末在职在编教师数184人,工勤人员5人。今年末在职在编教师数227人,工勤人员7人。人员变化,各人缴存基数的调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嵩阳街道中心学校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95.5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34.23万元,增长26.9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入43人,新参工0人,调出0人,退休1人,去年末在职在编教师数184人,工勤人员5人。今年末在职在编教师数227人,工勤人员7人。人员变化,各人缴存基数的调整。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292.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3.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嵩阳街道中心学校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嵩阳街道中心学校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95.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934.2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入43人,新参工0人,调出0人,退休1人,去年末在职在编教师数184人,工勤人员5人。今年末在职在编教师数227人,工勤人员7人。人员变化,各人缴存基数的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3379.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88%。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医疗保险费、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的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三公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5.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59%。主要用于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30.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2%。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嵩阳街道中心学校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2.98万元,完成预算的99.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8万元,完成预算的99.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响应国家政策缩减三公经费的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2.18万元,增长27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18万元,增长27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老化严重,需要维修并更换大量零部件才能正常使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8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8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9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嵩明县嵩阳街道中心学校日常公务检查,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嵩阳街道中心学校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嵩明县嵩阳街道中心学校资产总额7517.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26.65万元,固定资产6388.7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33.0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7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7517.04 | 1126.65 | 6388.76 | 5731.50 | 12.84 | 0 | 644.42 | 0 | 0 | 1.6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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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嵩明县嵩阳街道中心学校2021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2703200700801111
附件2-1.嵩阳中心校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部门决算表)20221021091007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