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阳街道办事处2021年决算公开(汇总)
监督索引号53012700456301000
昆明市嵩明县人民政府嵩阳街道办事处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嵩明县人民政府嵩阳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议、决定、做好辖区内的各项行政事务管理服务工作。
2.拟定街道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决定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城乡管理、社区(农村)建设及服务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促进街道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3.组织、管理和监督街道办事处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街道和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搞好街道财源建设;监督、管理和服务辖区内各种经济组织。保障企业自主经营权;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大力发展街道经济。
4.强化城镇管理职能,组织开展城镇和村庄规划编制,做好辖区城镇建设、市容管理、环境整治及绿化、美化、亮化工作,优化发展环境。
5.职责分工做好街道辖区内国土资源管理、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土地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工作。
6.落实国家各项惠农政策,做好社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业、林业、护林防火、水土保持等各项工作。
7.负责街道内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普法教育,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协调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促进违法人员帮教转化,建立良好的法制环境;做好群众工作,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8.大力发展街道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做好辖区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险、就业服务、社会救济、拥军优属、殡葬改革、人口和计划生育、住房改造、抢险救灾、安全生产等工作,为辖区各类单位提供优质的服务和良好的发展环境。
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化财政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一是积极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实施乡财县管管理体制,深化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及工资统发管理工作;二是继续巩固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零户统管”会计工作;三是继续搞好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四是做好津补贴规范工作;五是加强街道财政供养人员基础信息管理。
2、加强财政监管力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一是继续推行收缴分离办法,从票据管理入手,加强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二是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财政资金的跟踪检查,建立了专项资金(扶贫资金、一事一议项目资金等)跟踪检查制度,做到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三是提高财务水平,加强会计管理,配合县局对财会人员进行《会计证》、《会计信息化》培训,使财会人员的理论水平和财会知识进一步提高。
3、认真落实惠农补贴政策。积极做好农作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直补、退耕还林等各项惠农工作。
4、继续加强农村财务管理,配合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中心搞好对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培训工作。
5、财政所严格执行预算,“三保”落实到位。
一是严格执行预算,将“三保”落到实处。嵩阳财政所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科学测算财政收入,坚持勤俭节约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紧密结合,严控财政供养人员、严禁违规津补贴发放,细化人员定额标准,以年初为依据,突出财政预算安排的重点,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的原则和先后顺序,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安排财政支出,严禁“三保”支出赤字预算,将“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支出控制在财政预算的大盘子内。
二是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为“三保”腾出财力空间。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不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为“三保”支出腾出有限的财力空间。
三是整合财政资金,提高“三保”成效。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对嵩阳财政所财政专户资金实时监控,整合和收回沉淀的财政存量资金,扩大民生政策支出需求,健全“三保”支出保障长效机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嵩明县人民政府嵩阳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嵩明县人民政府嵩阳街道办事处
2、嵩阳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3、嵩阳街道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服务中心
4、嵩阳街道文化综合服务中心
5、嵩阳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6、嵩阳街道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嵩明县人民政府嵩阳街道办事处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3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5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5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昆明市嵩明县人民政府嵩阳街道办事处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昆明市嵩明县人民政府嵩阳街道办事处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嵩阳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收入合计4,178.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78.5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2,792.36万元,减少40.06%,主要原因分析为2021年嵩阳街道项目预算资金收入1,590.13万元比上年项目预算资金收入4,768.59万元减少3,178.46万元,项目比上年减少1个化解债务补助经费项目。2021年人员经费收入2,588.4万元比上年人员经费收入2,202.30万元增加386.1万元,主要原因村组干部工资待遇提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嵩明县人民政府嵩阳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支出合计4,178.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8.4万元,占总支出的61.94%;项目支出1,590.13万元,占总支出的38.0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386.1万元、增加17.53%,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3,178.46万元,减少66.65%。主要原因分析为2021年嵩阳街道项目预算资金收入1,590.13万元比上年项目预算资金收入4,768.59万元减少3,178.46万元,项目比上年减少1个化解债务补助经费项目。2021年人员经费支出2,588.4万元比上年人员经费支出2,202.30万元增加386.1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嵩明县人民政府嵩阳街道办事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88.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6.1万元,增加17.53%,主要原因分析为2021年嵩阳街道村组干部工资待遇提高,基本支出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18.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69.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4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嵩明县人民政府嵩阳街道办事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90.1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178.46万元,减少66.65%,主要原因分析为项目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2021街道自主经费6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整合部分工程款)300万元、2020年产业扶贫项目支出70万元、扶贫项目设计、监理造价费4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村庄道路基础设施建设155万元、护林防火、违法建筑巡查40万元、大石头水库水源地保护经费27万元、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80万元、智慧城市高空鹰眼监控项目66万元、公租房维护管理费、业务费、共用设施维修资金100万元、嵩财预[2021]1号嵩阳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大石头水库补助资金36.13万元、嵩财预专字[2021]4号(中央)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管理补助资金4.5万元、嵩阳街道嵩财预[2021]1号2021年普渡社区壮大村集体县级补助资金50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50万元。嵩财预专字[2020]382号(省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管理补助资金1.5万元、嵩财预专字[2021]56号2021年壮大集体经济财政专项扶贫补助资金50万元、嵩财预[2021]56号嵩阳街道2021年爱国卫生“7+1”个专项行动重点项目补助经费210万元、嵩财预字[2021]56号嵩阳街道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及健康城镇建设补助经费25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嵩明县人民政府嵩阳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24.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2,846.87万元,减少40.84%。主要原因分析为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03.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97%。主要用于保障嵩阳街道办事处正常运转。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61.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02.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48万元,项目支出938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4.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主要用于保证嵩阳文化站的正常运转,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0.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6%。主要用于保证嵩阳街道社会保障中心的正常运转和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抚恤金支出276.87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21.37万元(其中2120899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是政府性基金并入城乡社区功能科目)实际城乡社区(类)支出71.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3%。主要用于保证嵩阳街道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转,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7.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74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740.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96%。主要用于保证嵩阳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正常运转,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61.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助22.45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3.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保障。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嵩明县人民政府嵩阳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预算数;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预算数。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上级要求应该减少三公经费,但是由于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报销制度,街道道疫情防控工作增多各项开支增加及启用公务之家报销管理平台工作,嵩阳街道“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3.45万元,增加5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45万元,增加13.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与上年一致。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街道疫情防控工作增多各项开支增加及启用公务之家报销管理平台工作。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公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嵩明县人民政府嵩阳街道办事处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2.4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3.95万元,下降18.2%,主要原因分析为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办公费管理制度,各项支出相应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昆明市嵩明县人民政府嵩阳街道办事处资产总额82,201.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056.86万元,固定资产51,145.0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0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4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增加补录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不变,只是填报口径改变;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82201.89 | 31056.86 | 51145.03 | 2031 | 52 | 0 | 49062.03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昆明市嵩明县人民政府嵩阳街道办事处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如地方财政拨款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12700456301111
昆明市嵩明县嵩阳街道办2021年决算公开表(汇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