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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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法规。承担全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职责。负责机构设置、变更、撤销、职能配置等工作,协调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与各镇之间的职责分工及其调整。
2、承担县、镇行政管理体制建设和机构改革职责。研究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建设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等机关和各镇机关机构改革方案;指导、监督、检查县级各部门、各镇行政管理体制建设和机构改革工作。
3、研究拟订各类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贯彻落实各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指导县镇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建设、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4、承担全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编制和领导职数管理职责。负责审核县级机关各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各镇党委、政府机关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5、承担全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职责。
6、贯彻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承担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职责。
7、承担县编委(县机改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8、承办县委、县政府、县编委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持续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精心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自觉把讲政治的要求全面融入机构编制工作。
2.坚持法治思维严控严管机构编制。一是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所有机构编制事项一律由县委编办统一受理,个别部门直接向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机构编制请示全部按规定退件,机构编制请示事项一律经单位党委(党组)审议提请,对照五个方面的要求逐一进行可行性评估,按照《工作规则》报请县委编委研究审议,机构编制重大事项按照县委“三重一大”要求提请县委讨论决定。二是制定用编计划,实行用编预算管理,无预算不能用编。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公开选调、退役士兵安置、人才引进等统一纳入年度用编计划,由组织、编办、人社三部门根据全县编制总量、空编情况等联合制定年度用编计划,报县人事调配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执行过程中因特殊情况需作个别调整的,严格按规定由三个部门联合研究,重大事项报县委编委领导决定,将各项工作用编严格控制在上级下达的编制总量范围内。
3.深入开展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大调研。为确保即将开展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事业单位改革顺利推进,结合机构编制管理评估要求,深入开展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大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核查、微信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全县101家事业单位履职情况、运行情况、存在困难等进行专题调研,期间宣传机构编制法规政策,解答实名制管理、人员身份、人员混岗等疑难困惑。
4.持续推进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将全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群团等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全部纳入核查范围,力求全面、精准摸清机构编制底数,为机构编制精细化管理打下基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共嵩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本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65.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5.0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8.68万元,增长21.03%,主要原因分析为本年增加行政人员1人,增加事业编制人员3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76.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16万元,占总支出的96.44%;项目支出6.29万元,占总支出的3.5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1.53万元,增长41.25%;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较去年增加4人,费用也相应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0.1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5.24万元,增长36.22%,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2.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3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2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2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上年财政资金紧张,压缩各单位开支。本年具体项目为云南省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系统管理补助资金支出3.47万元,事业单位管理及统一信用代码赋码发证经费支出2.8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1.53万元,增长41.25%;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较去年增加4人,费用也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1.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77%。主要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03.65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零,也无预算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1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5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96万元,下降5.17%,主要原因分析是2021年的公务交通补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的正常运转。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28.6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79万元,固定资产4.5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3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2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8.69 | 23.79 | 4.57 | 4.57 | 0.33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收支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预决算公开:是指经本级人代会或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作相应说明;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作相应说明。
5.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6.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65401111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表202210140954503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