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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210-616841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10-14 10:34
名 称: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宣传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宣传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10-14 10:34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2703200201000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宣传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省委、市委宣传部的要求,结合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研究制定和部署全县宣传工作。对县直宣传文化系统包括文化艺术等部门及有关社会团体的工作实施指导、协调、管理。

2、负责组织指导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方面的工作;会同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做好党员教育工作。

3、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协调全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分析、研究、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4、坚持正确舆论引导,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新闻工作和县内重大活动的新闻报道,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5、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建立健全广播电视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

6、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电影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负责管理电影行政事务,指导监督电影(发行)放映(管理)等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性重大电影活动。

7、组织开展社会宣传,指导协调开展重大文化文艺活动,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工作。

8、研究制定精神文明建设的措施、对策;指导、部署、协调全县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工作。

9、完成市委宣传部、县委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以来,县委宣传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立足新发展阶段,围绕“宣传工作机制创新年”总体要求,主动作为,为新时代嵩明建设提供了思想保证、舆论支持和文化条件。

1、高举思想旗帜,思想理论武装得到新加强

理论学习入脑入心。嵩明县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龙头,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带动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进一步推动干部教育制度化、常态化。目前,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乡村振兴、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内容开展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干部理论培训2期。搭建领导干部学习交流平台,制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席旁听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深入了解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运用和转化落实情况,带动各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提升党性修养,为开启昆明东部宜居宜业新城建设新征程提供强大动力。广泛运用线上线下各类学习平台,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渠道。线上,发布全县党史学习教育动态300余条。线下,举办县委常委班子党史学习教育集中学习专题读书班1次,嵩明县科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轮训班2次,“万名党员进党校”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培训班3期,召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3次。理论宣讲走深走实。精心组织开展各类宣讲活动,打造具有嵩明特色的新时代理论宣讲团,通过县级宣讲团“引领讲”、领导干部“带头讲”、乡村(社区)能人贤士“座谈讲”、银发宣讲团“诠释讲”、统战人士“同心讲”、新时代志愿者“巡回讲”、青年宣讲团“奋进讲”、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讲解员及学生讲解员“微型讲”、身边好人“德化讲”,做到专题宣讲全类型全覆盖。在“悦读嵩明”、嵩明融媒APP等新媒体平台上推出“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进网络系列活动,重点围绕我县红色旧址、革命遗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以及身边人身边事,讲好嵩明红色故事。通过把宣讲重点放到网络的形式,扩大宣讲覆盖面,同时让宣讲更接地气,学习更加便捷。截至目前,全县各级各部门围绕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及昆明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开展各类专题学习、培训、宣讲150余场次,受众15000余人次。主题活动有声有色。组织开展“寻足迹 忆党史 明初心”党史学习教育城市定向穿越赛;组织参加市级“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宣讲活动,取得语言类第二名、第三名和文艺类第三名;组织开展“百年党史践初心 学习强国伴我行”知识竞赛,层层选拔的队伍在市级比赛中荣获团体和个人奖项第三名。通过“线上+线下”的学习方式最大程度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学习热情,切实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

2、弘扬时代新风,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

推进新时代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建成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1个,实践所8个、实践站78个,推动文明实践志愿队伍建设,完成新时代文明实践县级云平台建设。开展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完成届内县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创建复审工作,配合完成省级申报及复审工作。年内县级以上文明村(社区)占比达67%。积极融入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牵头创文分指挥部办公室,开展对《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县(市)区任务分解表》工作培训和任务分解落实,牵头组织相关活动30余场(次)并组织上报了2021年昆明市全国文明城市文明复查涉及我县的网络申报台账资料;制定印发《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嵩明县工作任务分解表》,结合嵩明实际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分解落实。深入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围绕农村移风易俗、人居环境卫生整治提升等方面持续开展不文明行为治理工作。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和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推动群众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组织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清扫消毒活动和周五义务劳动,推动全县村、社区将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写入村规民约,组织开展爱国卫生众参与志愿服务活动100余场(次)引导全民养成健康卫生文明的生活习惯。持续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组织开展了云南省“第十三届红土地之歌”演讲大赛县级初赛,推荐参加市级决赛选手获优秀奖。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童心向党”“美育云端课堂”等未成年人思想政治教育线上线下活动;组织成年组、青少年组及英语组选送了7个参赛作品参加COP15国际网络视频演讲大赛,开展“优秀童谣”的征集工作,推选作品获一等奖。2021年,我县1人获评“新时代好少年”、1人获评助人为乐“昆明好人”、1人获评“道德模范”提名奖。组织开展嵩明县“最美家庭”评选活动,评选表彰“最美家庭”35户、“文明家庭”15户、“平安和谐家庭”10户。

3、凝聚奋进力量,新闻舆论工作实现新发展

外宣工作持续强势。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重点项目签约(开工)、生物多样性、乡村振兴、兰茂文化节、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方面集中宣传13次,召开新闻发布会4场。截至11月底,在中央级、省级和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刊播正面外宣稿件共1394篇(条),其中在中央级媒体刊播96篇(条),省级媒体刊播890篇(条),市级媒体刊播408篇(条);网媒方面,在市级以上新闻网站、客户端刊载信息1320条,其中新华网、人民网、学习强国、中国网等中央级网络媒体刊载信息140篇/条,做到了对内“提神鼓劲”,对外“展示形象”。精心策划“百年华诞谱新篇 最美歌声献给党”主题快闪活动,登上央视频、中国网、头条号等央级及省市各大媒体平台,当日累计浏览量超10万;央视栏目组到我县拍摄《云南嵩明:聚焦产业振兴 科创助推乡村开出致富花》专题新闻,分别在 CCTV13《朝闻天下》栏目和CCTV2《第一时间》栏目中播出。并受到央级各大媒体平台的转载播发;“兰茂文化节”开幕式及城市品牌推介活动受到央级及省市各大媒体宣传报道。深入推进媒体融合。县融媒体中心不断加强“两微一端”、今日头条、抖音、快手等第三方平台建设和运维工作。截至目前,嵩明融媒APP用户数达到67489人;新浪官方微博“嵩明发布”粉丝数达71864人;微信公众号“悦读嵩明”粉丝数达36209人;头条号“嵩明发布”粉丝数达5133人;抖音账号“昆明嵩明发布”共发布作品956条,收获粉丝数6.1万多人,其中“出生于嵩明牛栏江镇的军人陈泉2020年度被评为新一代四有军人”,阅读量达到100+万,点赞量达到2.8万。助力COP15,讲好嵩明生物多样性故事。在挖掘县域内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保护发展的基础上,将宣传重点落到“一江八河”水域治理情况、农村氧化塘建设投用情况及花卉、绿色产业方面,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之际,策划推出“一起玩花样”有奖拼花互动游戏,是全市首个以县(市区)为主体开发上线的群众互动性生物多样性主题宣传产品,将“森系”嵩明成效和“云花”产品优势巧妙结合。挖掘兰茂文化底蕴,打造嵩明城市文化品牌。扩大升级“兰茂文化节”规模档次,精心策划了“兰茂像”揭幕、Q版兰茂形象首秀、文创产品发布、“花花的世界”云集市等10余项互动活动,进一步扩大兰茂文化的对外宣传及影响力。

4、突出文化引领,文化强县建设取得新成效

嵩明县高度整合各类资源,抓好免费开放和展览、培训、信息资源共享等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以项目活动开展为抓手,大力开展文艺演出、全民阅读等群众活动,丰富活动形式,打造“一镇一品牌,一村一特色”。目前,我县建有文化馆(三级馆)、图书馆(三级馆)各1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5个;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75个。推进文艺精品创作生产。创作录制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宣传歌曲《文明新风谣》和嵩明形象歌曲《嵩明》《送春曲》;以倡导六条新风尚为主题开展花灯创作大赛、书法评比及展览活动;推荐我县作品参加省市书画摄影展,其中冯莉、李伟两人的书法作品入选省书协庆祝建党100周年展览。推进文旅重点项目建设。建成了以花卉示范园区花仙子林下花园、蓝蜻蜓花卉庄园为代表的农旅融合项目;以百花箐山谷、千景树山谷为代表的乡村旅游项目;以伊利乳业、杨林肥酒为代表的工业旅游项目等。通过项目建设,不断丰富嵩明文化旅游内涵,带动产业发展。打造红色文化体验线路。包装申报“嵩明县‘传承红色基因’学习体验线路”,线路囊括了红军长征历史、传统文化圣地、农旅示范项目;打造东村红色旅游项目,开发东村红色旅游项目,胡如瑛故居、红色记忆收藏馆、“长征步道”。截止目前,接待人次达1万余人,对宣传我县红色文化和红色资源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5、学习百年党史,感悟信仰力量开启新征程

高位推进学习,增强学习实效。先后在十二届县委第107次、第110次、第114次和十三届县委第2次常委会上对党史学习教育相关文件进行传达学习并对我县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和具体安排。3月9日,召开嵩明县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并迅速成立以县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和分管宣传、组织的同志担任副组长的县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宣传部,办公室分设综合协调、实践活动、新闻宣传、材料简报4个组分工细化相关工作。围绕“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总目标,制定《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中共嵩明县委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方案》《中共嵩明县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嵩明县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嵩明县党史学习教育宣讲工作方案》《中共嵩明县委党史学习教育巡回指导组工作方案》等,构建了以《实施方案》为引领,35个规定动作和20个自选动作相结合的教育体系,把上级工作部署和我县工作要求细化为学习教育的具体举措,确保党史学习教育扎实推进。建立“每周一调度一上报、两周一部署一抽查、每月一总结一通报”工作机制,及时梳理各单位党史学习教育的创新实践、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不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挖掘红色资源,组织系列活动。发挥昆明市党史学习教育现场教学体验活动“重燃烽火干革命”主题线路D线作用,组织全县各级党组织共计8000余人,接待县外党员干部共计5000余人开展传承红色基因主题活动。4月24日,全体县级领导干部到嵩阳街道东村社区开展“寻足迹传承红色基因,办实事践行初心使命”活动,通过重温入党誓词,重温嵩明党史、重走长征路,缅怀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以实际行动“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完成嵩明县爱国主义教育主题展布展工作,并于6月28日至7月12日,组织全县63家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参观。围绕“铭记革命历史,传承红色基因,助力乡村振兴”主线,秉承“建基地、强党建、促振兴”思路,在遵循“有址可寻、有物可看、有史可讲、有事可说”的基础上,以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为抓手,以红色记忆收藏馆、胡如瑛故居、长征步道、龙王庙红军标语为载体,高标准建设嵩明党史学习教育基地,切实把基地建设成为学习领悟党史、增强人民文化需求的重要载体。强调以行践诺,突出问题导向。坚持除痼疾办难事,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立足本职岗位,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的现实问题,报送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事项共300多项,已完成295件,完结率97.68%;县领导班子“民生实事计划”52件完成47件,完结率90.38%;县领导班子“为民办事清单”54件完成49件,完结率90.74%;县级“我为群众办实事”惠民实事10件完成6件,完结率75%,其余事项正稳步有序推进中。坚持惠民生办实事,县委常委班子开展“找问题、解难题、补短板、促发展”专项行动,把推进专项行动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有机融合,共梳理问题5个,短板1个。持续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工作,并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重要内容。目前,嵩明县59个县直机关单位(部门)党组织和1393名在职党员已完成首次报到,单位累计开展服务126次,党员累计开展服务3663人次。扎实开展干部回乡规划乡村振兴行动,我县153名回乡干部(市级回乡干部86人、县级回乡干部67人)已完成县、镇(街道)两级报到,并组建5个回乡干部工作组、6个业务工作组,统筹推进乡村振兴规划及方案编制工作。目前,嵩明县共组织召开各级动员会、座谈会80余场,通过各类媒体对嵩明县“干部回乡规划乡村振兴行动”工作进行宣传40余次;“两表一报告一清单”完成率达100%,五大振兴方案初稿完成率达100%,实用性村庄规划初稿完成率达64.5%;收集优秀村庄调研报告10篇、专项调研报告8篇、村庄规划2篇,力求通过优秀报告评选,树立规划典型,逐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宣传部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具体是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宣传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宣传部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6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宣传部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30万元,主要用于中央对地方影院建设补助。

2、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宣传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宣传部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879.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9.6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收入合计增加285.63万元,增加48.08%,主要原因是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收入增加了嵩明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经费和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项目经费,导致收入合计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宣传部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917.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5.85万元,占总支出的49.70%;项目支出461.43万元,占总支出的50.3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增加368.61万元,增加67.18%,主要原因是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支出增加了嵩明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经费和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项目经费,导致支出合计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宣传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5.8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1.6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2人,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工资的正常升档升级;三是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增加导致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工伤险、住房公积金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80.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5.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宣传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61.4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6.9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一是增加了嵩明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主题布展项目经费105.41万元。二是增加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项目经费73.92万元。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嵩明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主题布展项目经费用于主题布展、氛围营造、纪念主题画册制作等支出。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项目经费用于开展全县群众性歌咏比赛、党史知识竞赛、党史知识宣讲大赛、理论研讨、座谈会、开展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以及社会宣传等活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宣传部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7.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73%与上年对比增加338.61万元,增加61.71%,主要原因分析为一是项目资金增加306.93万元;二是人员增加2人,人员经费增加;三是工资的正常升档升级;四是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增加导致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02.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44%。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医疗保险费、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的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三公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对外宣传、重点宣传、精神文明建设、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宣传活动等公用经费支出和项目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6.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0%。主要用于一是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支出10万元;二是广播电视为民服务中心维护费支出6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7%。主要用于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1.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9%。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宣传部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3.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2.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由于使用年限过长,已严重老化,运行维护费增加;二是公务接待费无预算,2021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为0.08万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11万元,增长3.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3万元,增长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8万元,增长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由于使用年限过长,已严重老化,运行维护费增加;二是公务接待费无预算,2021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为0.08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万元,占97.31%;公务接待费支出0.08万元,占2.6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相关活动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无相关活动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原有车辆1辆,因严重老化,于2021年11月按照文件要求进行了报废处理)。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宣传部单位职能职责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主流媒体到嵩明开展宣传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相关活动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宣传部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5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33万元,下降9.96%,主要原因分析为一是2021年由于疫情影响,差旅费减少;二是减少办公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餐、培训费、三公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宣传部部门资产总额114.4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8.22万元,固定资产15.59万元(净值为4.9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66万元(净值为0.4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8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4.4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4.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8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位:万元

行次

资产总额

动资产

固定资产

外投/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房屋构筑物

车辆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

114.47

98.22

15.59

0

0

0

15.59

0

0

0.66

0


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宣传部没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收支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预决算公开:是指经本级人代会或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作相应说明;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作相应说明。

5.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6.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7.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2703200201111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宣传部表202210130431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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