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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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嵩明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土地储备委员会的各项决议、决定,负责辖区内土地储备工作。
2.负责编制土地储备规划、年度储备计划,与相关部门协商统一后,报县土地储备委员会审议批准。
3.负责按照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做好土地收储以及开发的统筹管理和协调工作,积极调控土地市场和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努力实现土地收益最大化。
4.配合财政部门编制和报批年度土地出让资金收支项目预算,按国家有关政策对土地储备出让收支进行预决算管理。
5.负责申报土地储备项目的宗地规划条件。
6.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土地储备项目的储备方案并报批。
7.委托土地交易机构对具备供应条件的土地储备项目实施交易。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完成土地收储20宗,完成目标任务的104%,完成储备方案编制36宗。
2.完成县本级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工作。累计支付征迁资金和规税费60000万元,支出进度100%。
3.完成债券资金年度偿还任务。统筹资金足额归还到期债券本息6223.4602万元。
4.完成催缴审批规费缴纳1989.1233万元,共支付土地收储资金1379.288万元。全年按审计认定结果,核拨土地成本7.5185亿元。完成国有资产处置收入1.6451亿元入库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嵩明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嵩明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108.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1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20.4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15.58万元,增加从兰茂大道旁两个加油站项目土地拍卖溢价中支付财务费用专项资金4.89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108.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24万元,占总支出的95.48%;项目支出4.89万元,占总支出的4.5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20.47万元,主要人员经费支出增加15.58万元,增加从兰茂大道旁两个加油站项目土地拍卖溢价中支付财务费用专项资金4.89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部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3.2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5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7.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3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89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从兰茂大道旁两个加油站项目土地拍卖溢价中支付财务费用专项资金4.89万元。具体项目涉及财务费用已支付,项目已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48%。与上年对比增加15.5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福利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本部门2021年无相关支出情况。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国家外事机构进行外交活动的经费支出。本部门2021年无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国防建设以满足社会全体成员安全需要的支出项目。本部门2021年无相关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本部门2021年无相关支出情况。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教育的基本建设经费和教育事业费等支出。本部门2021年无相关支出情况。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本部门2021年无相关支出情况。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等方面的支出。本部门2021年无相关支出情况。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医院支出、公共卫生(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支出。本部门2021年无相关支出情况。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污染治理支出、污染减排支出、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支出等。本部门2021年无相关支出情况。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本部门2021年无相关支出情况。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本部门2021年无相关支出情况。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交通运输方面等支出。本部门2021年无相关支出情况。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本部门2021年无相关支出情况。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本部门2021年无相关支出情况。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金融方面等的支出。本部门2021年无相关支出情况。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援助方政府安排并管理的对其他地区各类援助、捐赠等资金支出。本部门2021年无相关支出情况。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86.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98%。主要用于自然资源事业运行支出,包括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粮油和粮食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本部门2021年无相关支出情况。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本部门2021年无相关支出情况。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本部门2021年无相关支出情况。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其他支出。本部门2021年无相关支出情况。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债务偿还本金支出。本部门2021年无相关支出情况。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债务偿还利息支出。本部门2021年无相关支出情况。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公共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抗疫相关支出。本部门2021年无相关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2.18万元,完成预算的72.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8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加之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推迟和取消外出等工作任务。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44万元,增长25.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44万元,同比增长25.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车老旧维修费增加。无公务接待费及会议费用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8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嵩明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土地收储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2021年无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对比持平,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嵩明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部门资产总额189.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2.07万元,固定资产账面原值97.3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04万元,主要为银行账户销户应缴国库存款利息收入,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5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9项,账面原值11.20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89.41 | 92.07 | 97.34 | 0 | 33.2 | 0 | 64.14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嵩明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2021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3.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5.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42300201111



嵩明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202210141013442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