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统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41001000
嵩明县统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嵩明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领导、协调和指导全县统计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全县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做好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国家下达的人口、农业、经济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各项调查工作。
4.搜集、整理、出版、公布本县的基本统计资料。
5.做好全县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从业资格培训工作。
6.建立健全和管理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数据库体系;做好统计报表和统计资料的保管、调用和移交工作;保守国家和私人秘密。
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统计调查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完成住户调查、劳动力抽样调查的试点、普查区划分、两员选聘培训、入户登记等相关工作。
二是深化全县县域经济发展状况统计监测和综合分析工作,综合整理县域经济发展各项统计数据等工作。
三是加强组织实施全县工业、能源、贸易、服务业等统计调查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工业、能源、贸易、服务业等统计调查数据,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分析和评估;指导工业、能源、贸易、服务业等统计业务培训。
四是推进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企业等统计调查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投资、房地产、保障性住房、建筑业、科技、文化产业统计等统计调查数据,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分析和评估;指导投资、房地产、保障性住房、建筑业、科技、文化产业等统计业务培训。
五是规范农业统计调查和农民生活经济统计调查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农林牧渔业综合统计、农产品价格及指数调查、乡(村)社会经济调查统计(卡片)等统计调查数据;指导农业农村统计业务培训。
六是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统计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嵩明县统计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统计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嵩明县统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公开07表、公开08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统计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435.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5.3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收入合计减少54.79万元,减少11.18%,主要原因为七人普工作结束后上级不再拨入七人普“两员”补助经费拨入七人普“两员”补助经费,导致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统计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435.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3.29万元,占总支出的88.04%;项目支出52.08万元,占总支出的11.9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54.79万元,下降11.18%,主要原因分析为七人普工作结束后上级不再拨入七人普“两员”补助经费,导致收入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3.2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6.48万元,增长13.80%,主要原因分析为本年调入人员2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55.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2.0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1.27万元,减少66.04%,主要原因分析为减少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两员”补助经费及个人手机流量补助预算经费。主要工作开展包括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住户调查、粮食产量调查等专项统计业务。截止年底已完成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收尾工作等;住户调查数据录入、审核、评估,粮食产量大小春抽样测产、数据汇总、评估等相关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统计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5.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收入合计减少54.79万元,减少11.18%,主要原因为七人普工作结束后上级不再拨入七人普“两员”补助经费拨入七人普“两员”补助经费,导致收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6.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84%。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人员经费支出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住户调查、粮食产量调查等专项统计业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9%。主要用于农林水方面统计监测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9.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统计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32万元,因“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并入公用经费预算安排,无法单独计算“三公”经费预算完成率。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2万元,因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并入公用经费预算安排,无法单独计算公务接待费预算完成率。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年初无预算。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32万元,下降49.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2万元,下降49.9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和压缩公务接待的人次及标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32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住户调查调研和陪访4批次,13人,接待支出660;有机农业发展调研1批次,5人,接待支出246元;劳动力调查陪访和入户督导2批次,14人,接待支出620元;社科处调研1批次,4人,接待支出335元;农村统计调查及农村经济调研2批次,8人,接待支出585元;统计诚信单位核查1批次,5人,接待支出300元;市统计局工业处实地核查嵩明县重点工业企业1批次,6人,接待支出430元。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统计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6万元,增长15.51%,主要原因分析为发生人员增减变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交通补贴等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嵩明县统计局部门资产总额135.8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6.56万元,固定资产19.2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0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1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35.81 | 116.56 | 19.25 | 19.25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嵩明县统计局2021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2.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4.部门预算,是指编制政府预算的一种制度和方法,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是当前财政改革的重要内容。
5.预算管理,是指利用预算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
6.预算编制,是指各级政府、各部门、各预算单位制定筹集和分配预算资金年度计划的预算活动,是预算法必须规范的主要内容。预算编制应当遵守国家编制预算的原则,按照编制办法和程序进行。对此,我国《预算法》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7.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41001111
嵩明县统计局表20221012034351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