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嵩明县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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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嵩明县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嵩明县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嵩明县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政治协商。对国家大政方针和地方重要举措以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中进行协商。
2、民主监督。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解决落实情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等,进行协商式监督。
3、参政议政。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4、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年来,县政协办公室在县委和县政协党组、主席会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嵩明县政协2021年度工作计划》确定的任务,认真履行服务、参谋、协调、落实的职责,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1、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
一是突出政治建设。县政协办公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强化理论武装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学习的核心内容和重中之重。二是加强理论学习。利用党组会、支部党员大会、职工会,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专题学习,深入学习《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的意见》,推动县政协机关和全体县政协委员以理论大学习、思想大武装促进工作质效大提升。三是强化教育培训。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和党员委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强化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和群众,通过政协小组活动和协商在基层,不断传递县委、县政府声音,广泛凝聚发展共识。认真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参加各类教育培训,干部参训率达100%。县政协7名县处级领导参加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专题培训,2名科级干部参加了市政协组织的履职能力培训班,4名科级干部参加了县委组织部组织的嵩明县2021年领导干部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班,组织全体在职党员参加了“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及政协机关内部组织的各项业务知识培训。
2、立足职能职责,提升服务意识
一是办文办会细致严谨。坚持时效和质量并重,严格遵循“文不过夜,事不隔天”的原则,及时登记、处理、送阅、分发、归档,确保公文办理过程流畅、质量过硬。建立公文借阅、归还登记台账,保证文件保管不出差错,上传下达通畅。按照高标准办会的要求,服务保障各类会议顺利召开。2021年以来,共收发、处理各级公文3000余件,印发本单位各类文件50余份,起草各类文稿100余份。筹备完成政协嵩明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常委会议、主席办公会、党组会议等各类学习会议和重要活动共计30余次。二是信息质量不断提高。始终站在政协工作全局的高度,把握大局和中心,按照“三个围绕”的要求,围绕年度计划的中心工作,报送重点信息;围绕重要决策部署,适时反映贯彻执行效果信息;围绕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报送实施综合信息。重视加强信息的综合利用,尽量把信息工作与其他有关工作结合起来,提高信息使用价值。2021年以来,共向云南政协报、昆明市政协以及县委办等单位报送各类信息60余条,在“嵩明政协”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宣传20期46篇。加强对计算机、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切实做到可管可控,绝不给错误思想、观点和言论提供传播渠道。三是专项工作扎实开展。按照省市政协“双助推”的工作要求,制定我县“双助推”工作方案,开展“爱心助学”活动,组织县政协机关干部及政协委员为东村社区居委会9名贫困学生捐资助学。分别给予东村社区和大村子社区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经费各2万元。制定《“协商在基层”工作要点》,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主体作用,推进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同频共振,切实将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发展活力,助推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推动政协职能从“协商到”向“协商有成果”的深化和延伸,今年以来,各镇(街道)共开展协商议事活动29余次。四是换届筹备顺利推进。于11月9日召开政协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会议初步审定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提出的方案和计划,明确了政协委员的协商程序及协商时限,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分工进行了明确,目前各成员单位均按照要求有序开展相关工作,现已完成新一届委员考察工作。五是沟通交流不断加强。积极配合省、市政协抓好各项调研视察活动,并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调研调查课题。加强与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全面了解全县工作动态,把握工作重点,积极参政议政。主动向党政部门通报政协工作,反映委员对党政工作的意见建议,便于党政领导掌握政协工作情况,更好地取得支持与配合。强化机关各委室的沟通联系,及时客观真实地反映工作情况,围绕机关工作各个领域、各个层面、各个环节做好服务,促进了机关工作上传下达、政令畅通、协调有序。六是后勤保障规范有序。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修订完善财务人员岗位职责和《嵩明县政协机关考勤及检查督查制度》,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差旅费报销等程序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后勤保障各项工作有序运转。坚持节假日带班值班,保障机关水、电、通讯、网络等正常运行,认真做好室内外保洁,为机关正常运转提供了优质的环境保障。加强人事管理,为2名到龄退休干部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并举行荣退仪式,为工作调动、职级晋升干部职工办理调动晋升手续,按要求开展各项考核工作。坚持每月15日老干部活动日,集中学习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邀请老干部参加县政协组织的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经常性走访慰问,了解老同志的健康和生活状况,及时为他们排忧解难,真正使他们感受到政协大家庭的温暖。
3、突出党建引领,持续改进作风
一是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今年5月,成立县政协机关党总支,下设2个党支部,建立党组领导,党总支统筹,支部配合的工作推进制度,严格按要求开展基层党建活动。认真贯彻“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制度,构建了班子带头、制度规范、运转高效、常态推进的机关党建工作机制。二是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将党史学习教育贯穿于全年工作中,组织县政协办公室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各环节规定动作,坚持学习实践同步推进,以党员干部受教育、人民群众得实惠为目标,立足中心职能职责,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党员领导干部结合工作职能职责,积极参与“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在疫苗接种、“金钟罩”小程序安装、人居环境提升等方面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填报“为民办事清单”,不断强化公仆意识、为民情怀。截至目前,县政协机关党支部到社区开展报到服务活动3次,累计服务时长14.27小时,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开展活动129人次,累计服务时长308.53小时。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机关党支部按照整体学习安排,组织广大党员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教育活动。邀请延安精神研究会老师围绕中国共产党党史讲授专题党课、组织参加“嵩明县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合唱比赛”、集中收看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实况、到东村红色教育基地开展“追寻光辉足迹,传承红色基因”主题教育活动、参观云南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成就展、观看爱国主义教育影片《长津湖》。每周组织科级以上领导带头讲党课,从中国共产党党史、《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人民政协的由来及光辉历程等方面为全体党员讲好党史故事。按要求召开了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入查摆党组织、党员党史学习教育过程中存在的思想差距、短板不足,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共查摆出班子问题3条,党员个人问题50余条,制定整改措施60余项,均已整改落实到位。四是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带头贯彻执行机关作风纪律要求,坚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一以贯之抓牢正风肃纪,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全面梳理和排查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引发廉政风险的问题,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格落实“八小时外”自我约束承诺制,组织党员干部签订承诺书,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强化自我约束,自觉规范言行举止,勤奋工作,依法行政,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开展以案促改及“知纪明规懂法”警示教育2次,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强化底线思维,筑牢思想防线。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嵩明县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嵩明县委员会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嵩明县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超编27人,超编原因为组织人事部门人员调动;事业人员0.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嵩明县委员会办公室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2、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嵩明县委员会办公室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嵩明县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358.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58.0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72.36万元,增加14.5%,主要原因分析为一是项目资金增加14.3万元;二是四级调研员交通补贴标准提高450元/月、人;三是工资的正常升档升级;四是支付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五是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增加导致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工伤险、住房公积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嵩明县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358.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8.77万元,占总支出的97.84%;项目支出29.31万元,占总支出的2.1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86.36万元,增15.9%,主要原因分析一是项目资金增加14.3万元;二是四级调研员交通补贴标准提高450元/月、人;三是工资的正常升档升级;四是支付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五是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增加导致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工伤险、住房公积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嵩明县委员会办公室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28.7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2.05万元,增14.9%,主要原因分析为:一是四级调研员交通补贴标准提高450元/月、人;二是工资的正常升档升级;三是支付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四是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增加导致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工伤险、住房公积金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07.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1.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2%。人均支出26.0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嵩明县委员会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3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31万元,增95.4%,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增加委员视察调研经费8万元;二是增加基层政协履职能力提升项目5万元;三是增加会务费1.31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第二十六辑文史资料《嵩明政协协商议政纪实》的编辑工作始于2021年3月,历时7个月完稿出版。全书共450页,45万字,印刷数量为600册。
本书分别从大事记、机构组成、全会报告、调研文章、提案选编、社情民意选编、经验交流、履职风采、自身建设、附录十个部分节选辑录了2013年至2016年八届政协履职四年、2017年至2021年九届政协履职5年的工作情况,对两届政协工作进行了总结和回顾,是一本宣传政协、展示政协的综合性资料,也是一部总结经验、坚定信心的史料文献。《嵩明政协协商议政纪实》的出版发行,有助于让全县各界更好地了解嵩明县政协九年来做了些什么、是怎么做的,以促进大家对政协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宣传,同时达到“存史、咨政、团结、育人”的目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嵩明县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8.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72.36万元,增14.5%,主要原因分析为一是项目资金增加14.3万元;二是四级调研员交通补贴标准提高450元/月、人;三是工资的正常升档升级;四是支付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五是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增加导致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工伤险、住房公积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77.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33%。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医疗保险费、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的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三公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基层政协委员履职能力提升资金、委员履职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8.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90%。主要用于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1.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7%。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嵩明县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1.67万元,完成预算的2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2万元,完成预算的2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完成预算的2.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执行内控制度良好。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5.01万元,下降74.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2.72万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33万元,下降60.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4万元,增长41.7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执行内控制度良好。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2万元,占91.04%;公务接待费支出0.15万元,占8.96%。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相关活动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无相关活动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执行单位职能职责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联合致公党云南省委组织调研组,于2021年7月8日莅嵩开展“推动解决云南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重点产业种源问题”实地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相关活动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嵩明县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2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6.03万元,下降22.9%,主要原因分析为一是取消委员履职能力津贴的发放;二是减少委员视察调研的相关费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餐、培训费、三公经费、办公设备购置、委员视察调研活动经费、基层政协委员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嵩明县委员会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219.6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3.20万元,固定资产115.72万元(净值为56.0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7万元(净值为0.3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9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6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19.62 | 103.20 | 115.72 | 59.4 | 56.32 | 0.7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嵩明县委员会办公室没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收支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预决算公开:是指经本级人代会或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作相应说明;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作相应说明。
5.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6.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7.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13101111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嵩明县委员会办公室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