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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210-615603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10-12 10:48
名 称: 嵩明县妇女联合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妇女联合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10-12 10:48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65101000

嵩明县妇女联合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嵩明县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嵩明县妇女联合会是一级地方妇女组织,是县委领导下的全县妇女的群众组织,是县委、县政府联系广大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其职能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团结、教育引导全县各族各界妇女以及各类妇女组织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按照群团组织要求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坚定不移跟党走的职责。充分发挥妇联组织贴近群众的优势,在妇女维权、妇女儿童发展等方便履职尽责,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参与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发展。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把握思想引领导向,坚守初心勇担使命

紧紧围绕党史学习教育,把对妇女群众的思想政治引领贯穿妇联工作全过程,引领妇女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广大妇女的自觉追求和实际行动。一是组织妇女干部认真学习党史学习教育指定书目,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重要论述,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广大妇女的自觉追求和实际行动。组织5场百年妇女运动史宣讲活动;3场“传承好家风、争当廉内助”宣讲活动;1次百名小红军重走长征路活动;1次学习征文活动;1次“巾帼心向党、奋进新征程”刺绣比赛活动,让党史知识深入人心,切实承担起引领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感党恩的政治责任。二是以“女性大讲坛”、“百千万巾帼大宣讲”活动为载体,以基层“妇女之家”为主阵地,围绕“政治理论宣讲”、“党史知识宣传”两个方向,举办“女性大讲坛”9场、“百千万巾帼大宣讲”7场,受益妇女群众4000余人。三是运用“中国·嵩明网”、“嵩明妇联”微信号等外宣平台发布妇联信息300余篇;宣传中国共产党党史知识内容推文25条;报送妇女舆情信息6篇。通过微信公众号“巾帼风采”专栏,推送嵩明县先进女性典型事迹7期。通过展示先进女性的成长奋斗事迹,宣传爱国奉献奋斗的时代精神,发挥先进女性的精神引领和示范作用,激励更多妇女见贤思齐、勇于担当。

2、 服务大局促进发展,助力妇女创业就业

嵩明县妇联把提高城乡妇女素质,拓宽就业创业渠道为工作重点,深入推进创业就业、金融扶持、职业技能提升、乡村振兴等行动,为妇女就业创业创造良好环境。一是开展“春风送岗”宣传活动6场,发放妇女家政培训等各种宣传资料1600多份。与各镇(街道)妇联签定创业担保贷款责任书,扎实推进贷款工作,2021年完成贷免扶补创业贷款20户,放款380万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140户,放款2090万元,圆满完成今年下达的创业担保贷款任务。二是以学习农村发展、农业技术、小额贷款等内容,引导巾帼妇女参加各类技能培训,开展电商创业、农家菜烹饪、育婴、种养殖等实用技术等培训12期846人。认真组织妇联干部参加能力培训,举办嵩明县妇联基层妇女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1期50人,三镇一街道妇联共举办5期1170人次的妇女干部培训班。三是通过嵩明妇联微信公众号大力宣传优秀女性的先进事迹,用榜样的力量引导和激发城乡妇女发展,激励女职工立足本职、爱岗敬业、争先创优,树立行业新风、提升服务水平。推荐上报市级巾帼文明岗2个,巾帼建功标兵2个,巾帼建功先进集体2个,创业创新示范基地2个。

3、 做细做实维权关爱,权益保护再上台阶

以推动婚姻家庭纠纷化解工作为重点,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广大妇女儿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使我县妇女儿童的维权工作呈现良好态势,为推动嵩明县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一是开展“婚姻新风进万家”暨法治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受益群众达2000余人; 联合县司法局、公安局在全县三镇两街道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普法宣传活动5场,宣传资料15000余份,发放宣传环保袋3000多个,并为50余名群众提供免费法律知识咨询,受益群众达10000余人;开展2021年“法入家门”普法宣讲活动5期,940人参加培训。二是接待来信来访94件,139人次,回复率达100%,未发生投诉现象。三是利用多种形式,加大防艾宣传力度,扩大知晓率,开展了“健康人生 绿色无毒”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发放扫黑除恶、创业贷款、禁毒防艾等宣传资料2000多份,发放宣传环保袋500多个,受益群众达5000余人。利用家庭优势做好防范工作,把“平安和谐家庭”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帮扶因特殊原因需要特殊关心的家庭,进一步改善艾滋病和病患者及致孤儿童的生存环境。

4、 巩固阵地强化家教,树好家风展示新貌

今年以来,嵩明县妇联按照省、市妇联的相关要求,围绕“颂党恩 传家风”主题,大力开展家风、家教工作,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弘扬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唱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旋律。一是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推选出44户家庭参加嵩明县“最美家庭”评审,共评选出县级最美家庭15户、文明家庭5户、平安和谐家庭5户,引导广大群众学习最美,争当最美,让好家教好家风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稳定器。二是在全县开展了3场“学党史 传家风”主题宣讲活动,400余人参加;深入全县各镇(街道)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最美家庭”巡讲活动共6场次,748人参加;三是积极组织广大家庭参与“爱在春城人家”“幸福我的家”“爱的味道”等家风文化活动。引导基层妇联干部树立讲道德、守规矩、重家风的意识,切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为传承文明家风、建设和谐家园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四是抓住世界读书日、国际家庭日、“六一”儿童节、寒暑假等各类时间节点,因地制宜,组织家长、儿童参与形式多样的家庭亲子阅读活动和阅读指导,打造品牌活动。广泛宣传和发动学生和家长参与昆明市“同悦书香·相伴成长”家庭亲子诵读大赛,共有9个家庭在比赛中表现优秀,其中4户家庭获得铜奖,5户家庭获得优秀奖。五是全方位强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继续依托学校、社区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四进”和“双合格”家庭教育实践活动。2021年,共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四进”讲座5场次,家庭教育培训7场次,培训家长4549名,家庭教育骨干培训1场次,200余人参加培训,做好《家庭教育文摘》的征订工作,圆满完成16000份的征订任务。

5、 妇儿工作健康发展,男女平等深入人心

嵩明县妇联始终坚持高位统筹,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着力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讲工作,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日趋优化。一是做好“两规”终期评估工作及新两规编制工作。2021年,县妇儿工委办对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终期评估工作进行了安排,高质量完成监测统计报告和评估报告,按时报昆明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并接受了省、市妇儿工委督导调研工作,工作成效获得了上级督导组的肯定。同时对新一轮“两规”编制工作及时进行安排,下发实施方案,完成前期准研究、收集相关部门目标及策略的准备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两规”起草工作。二是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讲,深入基层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6场次,引导广大妇女群众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在推进男女平等方面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努力成为性别平等的传播者、践行者、参与者和贡献者。

6、 关爱服务用心用情,发挥职能传递关怀

发挥妇联所能,立足实际需求,今年以来,嵩明县妇联多措并举,开展系列关爱帮扶活动,切实把组织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广大妇女儿童身边。一是春节前夕组织开展“扶贫助困送温暖”为主题的慰问活动,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妇女儿童身边,活动共计为59名困难群众发放春节慰问金20500元。二是开展“把爱带回家”关心关爱留守儿童活动。于春节和六一儿童节期间分别开展了关心关爱留守儿童活动,为158名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赠送了学习用品爱心包、爱心毛毯、爱心蚊帐等物品,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孩子们的身边。三是继续实施“春蕾计划”,帮助贫困女童顺利入学。推荐25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初三应届女学生报名“春蕾计划”招生,最终嵩明县共有5名女学生被昆明市“春蕾高中班”录取。四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为我县9名农村贫困妇女发放省级“两癌”救助金19500元,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患病妇女家庭的困难。五是组织开展了“99公益日”爱心募捐活动。发动各级妇女干部踊跃捐款1255元。六是组织开展“学党史颂党恩·守护安全伴成长”暑期儿童关爱服务活动。突出儿童安全保护主题,积极开展了安全培训、舆论宣传、捐赠书籍、为留守儿童纾解困难等工作,引导辖区内的居民深刻认识到儿童安全的重要性,让平安伴随每位孩子,每个家庭。五是县妇联组织巾帼志愿者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入户宣传、救助患病贫困妇女、疫苗接种宣传、COP15知识进家庭、个人信息安全日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13次,参与人数400余人,宣传弘扬了“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在为民排忧解难中自觉践行了党的初心使命。

7、 坚持党建带妇建,推进妇联组织建设

一是主动履职担当作为,落细落实目标责任。认真研究妇联党建工作,制订工作计划,细化目标任务,梳理责任清单,下发《嵩明县妇联党支部2021年工作计划》,与支部6名党员签订目标责任书。二是强化领导政治信仰、持续深入理论学习。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坚持的学习内容,党组中心理论学习10次,开展党史学习集中学习15次。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主题党日活动。突出不同主题,坚持主题党日制度,分别以不同主题的开展活动12次,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2次。四是坚持党建引领妇建,做实做细联字文章。指导成立了云南外事外语学院妇联、昆明医学院海源学院妇联、云南商务职业学院妇联、云南省工商学院等高校妇联组织6个,牵头成立了嵩明县女企业家协会,协调会员到贫困山区进行爱心捐赠活动。五是持续夯实党建基层,加强工作指导推进。顺利完成村级妇联组织换届,全面完成了78个村(社区)的妇联组织换届工作;配齐配强支部班子,顺利完成妇联党支部委员增补及补选支部书记工作。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妇女联合会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嵩明县妇女联合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妇女联合会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妇女联合会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52.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5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33万元,增加6.51%,主要原因是召开全县第十四次妇女代表大会和妇女儿童10年两规编制经费增加。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妇女联合会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52.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41万元,占总支出的94.64%;项目支出8.18万元,占总支出的5.3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9.33万元,增加6.51%,主要原因是召开全县第十四次妇女代表大会和妇女儿童10年两规编制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妇女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4.4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5万元,增加0.80%,主要原因是召开全县第十四次妇女代表大会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6.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4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妇女联合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1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18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分析是妇女儿童10年两规编制经费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 规划调研工作经费                  4000元

2. “两个规划”编制经费              62000元

3. “两个规划 ”专家评审费           8000元

4. 规划编制培训经费                  1350元

5. 新“两规”宣传费用(印小册子)    4000元

6. 文印等其他杂项费                  2500元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妇女联合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64%。与上年对比增加1.15万元,增加0.80%,主要原因是召开全县第十四次妇女代表大会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9.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07%。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99.03万元;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10.83万元。

2. 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7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02万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6.54万元。

9. 卫生健康(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 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 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8.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2%。主要用于2021年度在职在编人员公积金支出。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 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妇女联合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嵩明妇女联合会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10万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0万元,下降10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了公务接待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妇女联合会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0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38万元,增加58.74%,增加的原因是召开全县第十四次妇女代表大会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嵩明县妇女联合会部门资产总额101.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7.78万元,固定资产4.1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1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8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4项,账面原值7.3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01. 88

97. 78

4. 10




4. 10






填报说明:

1. 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嵩明县妇女联合会2021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收支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目前,社会保险基金实行全市统筹管理,全市统一政策和收支管理。

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或清理整合结余资金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

6.预备费:是指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的、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各级预备费的动用方案,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提出,报本级政府决定。

7.转移支付:又称无偿支出,它主要是指各级政府之间为解决财政失衡而通过一定的形式和途径转移财政资金的活动,是用以补充公共物品而提供的一种无偿支出,是政府财政资金的单方面的无偿转移,体现的是非市场性的分配关系,是二级分配的一种手段。

8.营改增:营业税改增值税的简称。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避免了营业税重复征税、不能抵扣、不能退税的弊端,实现了增值税“道道征税、层层抵扣”的目的。

9.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从供给、生产端入手,通过解放生产力,提升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具体而言,就是要求清理僵尸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将发展方向锁定新兴领域、创新领域,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10.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财政事权是一级政府应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和职责,支出责任是政府履行财政事权的支出义务和保障。

11.预决算公开:是指经本级人代会或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作相应说明;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作相应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65101111

 嵩明县妇女联合会表20221012100225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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