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 | 嵩明这五处文物保护单位你知道吗?
振海庵位于杨林镇八步村,坐南向北,为单座型庭院式土木结构建筑。主要建筑有正殿三间,通面阔12.6米,通进深11.18米;东西两厢楼房两层各两间,二重檐,面阔8.8米,进深8.1米;前殿两层三间,一层尺寸等同正殿,明间一层为进出通道。
庵存清乾隆十九年(1754)立《振海庵碑记》碑和民国三十六年(1947)立《重修振海庵佛像碑记》碑各一通,记述庵建于清乾隆年间,同治七年(1868)毁于兵燹,民国三十五年(1946)重修。
该建筑是研究宗教建筑的实物资料,具有一定的历史艺术价值。2013年3月,嵩明县人民政府公布八步村振海庵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老师合作,实现家校携手、形成教育合力。
保旺新村旱碾
旱碾位于小街镇保旺村委会新村小组中部碾房内,坐南向北。碾房土木结构,单檐悬山建筑。通面阔10.2米,通进深6.8米。碾盘直径3.2米,高0.53米;碾砣高0.6米,直径0.6米;碾槽宽0.4米。据调查,该旱碾建于清代末年至民国初年,是研究清末至民国年间嵩明民间生产生活的实物资料,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2013年3月,嵩明县人民政府公布保旺新村旱碾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老猴街陈氏宅院
陈氏宅院位于老猴街中节村,座西南向东北,土木结构,小型庭院式建筑。主要建筑有正楼房三间,通面阔12.7米,通进深7.9米;东、西耳楼房各两间,面阔6.8米,进深4.9米;倒座三间,面阔12.7 米,进深7.1 米。建筑皆为两层楼,有回栏相通。宅院建于民国三十八年(1949)初,建国后被村集体收用,2007由村民筹资维修,现保存基本完好。该建筑是民国时期嵩明传统民居的典范,是研究民国建筑的实物资料,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2013年3月,嵩明县人民政府公布老猴街陈氏宅院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老余屯村邓氏宅院
邓氏宅院位于杨林镇老余屯村中部,坐东向西,土木结构,为三房一照壁庭院建筑。主要建筑有正房两层三间,通面阔12.6米,通进深7.6米,正房两端设有附楼及小天井;南北耳楼两层各三间,面阔12.6米,进深5.1米。建筑主门设于南耳楼与附楼之间,高大的影壁正对正房,壁下设戏台。建筑之间设有廊道互通,二楼墙体设有多个瞭望孔和射击孔。
该宅院建于民国,原房主为国民党军官邓洪奎,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及艺术价值。2020年2月,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老余屯邓氏宅院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茂禾村官井
官井位于茂禾村中部。井栏石制,方形,长2米,宽1.6米,高0.6米。井栏三面用青石打制四根石柱,再用石板隼铆连接成栏。井栏外壁、内壁上刻有龙、凤、马、鹿、麒麟等图案。井壁用条石砌筑,地下水从层面裂隙源源不断地汇集,井水不溢不涸,清澈透明,含有丰富的矿物质。井所建年代不详,据村民介绍建于清代,为官方所建,故称“官井”,至今仍是该村居民的饮用水源地。该井是研究嵩明坝区周边人畜饮水工程的实物资料,具有一定的历史、艺术价值。2013年3月,嵩明县人民政府公布茂禾村管井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