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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209-605550 主题分类: 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9-02 09:50
名 称: 关于做好嵩明县 2022 年度满 80 周岁以上老年人 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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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嵩明县 2022 年度满 80 周岁以上老年人 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2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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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社会建设办(扶贫开发办):

为贯彻执行《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落实 80 周岁以 上高龄老人福利政策,根据省市高龄津贴工作安排及《昆明市财 政局关于下达 2022 年高龄老年人保健市级补助预算资金的通知》 要求,现将我县 2022 年度 80 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统计发放 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 保障条例》、《昆明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关于落实 80 岁以 上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等。

  二、发放对象及标准 

凡具有嵩明本地常住户口且年满 80 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不 含未移交到地方的部队离、退休人员和云南省委组织部等六部门 联发的《关于调整我省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的通知》(云组通 〔2006〕36 号)规定已享受了高龄补贴的离休干部。 2022 年高龄津贴实行每月发放,按照三个年龄段分别补助: 80—89 周岁每人每月 60 元;90—99 周岁的每人每月 120 元;100 周岁以上每人每月 500 元。 

 三、申领程序 

(一)新申报。当月满 80 周岁的,由本人或代办人携带有 效证件(身份证、户口册、退休人员带退休证),向户籍所在村 (居)委会申报,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昆明市高龄老年人保健补 助申请审批表》(附件 1),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信用社开户存折 复印件、近期免冠五分照 2 张。 

(二)初审。村(居)委会收到申报表后,须及时对高龄老 年人的基本情况进行核实,审查申报人的年龄是否符合规定及其 本人是否与户口登记相一致,尤其是对申报的高龄老年人是否健 在予以确认。审查结束后,将申报对象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村 (居)委会提出初审意见确认签字盖章后,将符合条件对象的申 报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报送各镇(街道)社会建设办(扶贫 开发办)。 各级各部门干部职工符合领取高龄津贴的,由各单位负责申 报资料收集工作,汇总后报至户籍所在地镇(街道)社会建设办 (扶贫开发办)。

(三)复审。各镇(街道)要对各村(居)委会、各级各部 门上报的材料逐一进行复审,对有疑问的申报对象要重新组织调 查核实,同时汇总辖区数据,将所有申报数据进行公示,无异议 后,将符合条件对象的所有申报材料经各镇(街道)镇长(主任) 签字盖章确认后报送县民政局(同时报送电子版)。 

(四)审批。县民政局将对各镇(街道)报送的有关材料及 时组织核实,对符合条件的,批准其享受高龄补贴待遇,对不符 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资金筹措到位后及时通过银行 代发至各高龄老年人银行存折、银行卡上。 

(五)变更、终止动态管理。当月满 80 周岁符合高龄津贴 发放政策进行新申报审核后领取;历年已领取高龄津贴人员自第 二年起不再填报审批,实行动态管理,即年满 90 周岁或 100 周 岁的高龄老人,以及死亡人员,在当月由户籍所在地村(居)委 会、各单位填报变更调整情况表至各镇(街道),经各镇(街道) 审核后报送县民政局,实现及时变更。 

四、时间安排

各村(居)委会、各单位部门于每月 8 日前将《昆明市高龄 老年人保健补助申请审批表》(附件 1)、《嵩明县 2022 年老年人 及高龄保健金发放统计年报表》(附件 2)报至各镇(街道),各 镇(街道)汇总后于每月 10 日前报县民政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确保高龄补贴发放工作落到实 处。高龄补贴制度的建立,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全社会高龄老年人 的关怀,做好高龄补贴发放工作对构建和谐嵩明具有重要意义。 各村(居)委会、镇(街道)及县级各单位相关部门要把高龄补 贴发放工作列为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落实专门人员, 确保此项工作有人管事、有人落实、办成好事。有关部门要各负 其责,通力协作,真正把这一保障和改善高龄老年人基本生活、 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民生实事办好。 

(二)认真调查统计,确保高龄补贴发放工作准确无误。高 龄补贴发放工作涉及人员广、补贴资金量大、工作任务重。各村 (居)委会、镇(街道)及县级各单位相关部门要集中时间,落 实专人,及时将高龄津贴发放信息传达到每一个符合申领条件老 年人,认真做好高龄老年人的调查统计和登记工作,特别是 2022 年已满 80 周岁新申报人员、满 90(100)周岁年龄段调整、死 亡人员停发情况要核实到月,按实际应领取月份数据申报,确保 收集到的信息准确无误、不重不漏,不遗漏每一个符合申领条件 老年人,保证资金使用准确、有效、无误。 

(三)切实理清责任,强化监督管理。各镇(街道)、村(居) 委会应当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分级对高龄补贴发放工作资 料归类、一人一档,并按规定妥善保存,依法接受纪委监委、财 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若因漏报、迟报相关材料,引发各 种问题的,由漏报、迟报相关部门自行负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将建议各有关单位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将移 交司法机关处理:一是未按规定标准程序和要求办理申报审核, 对符合享受高龄津贴的高龄老年人拒不给予办理的,或者对不符 合享受政策而有意给予其办理的;二是贪污、挪用、扣压、拖欠、 挤占高龄津贴资金的;三是擅自改变高龄津贴发放金额的;四是 未严格履职,对已经死亡人员未核实仍上报领取高龄津贴、满 90 周岁(满 100 周岁)人员变更情况数据核实不准,造成资金 流失行为的;五是有其他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 

县 民 政 局 养 老 服 务 科 联 系 人 及 联 系 电 话 : 孙 永 泽 18788587633 

嵩 阳 街 道 社 会 建 设 办 联 系 人 及 联 系 电 话 : 李 玉 兰 18987097500 

杨 桥 街 道 社 会 建 设 办 联 系 人 及 联 系 电 话 : 张 学 军 13888635896 

小街镇扶贫开发办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鲁少芬 13888019030 

杨林镇社会建设办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崇华 13708880022 

牛 栏 江 镇 社 会 建 设 办 联 系 人 及 联 系 电 话 : 撒 兰 普 18388166869 



附件:1.昆明市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申请审批表 

          2.嵩明县 2021年老年人及高龄保健金发放统计年报表



                                                                                                              嵩明县民政局 

                                                                                                         2022 年 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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