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 2021—2022 学年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县直学校、中心学校、初级中学,民办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眼于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县教育体育局决定开展2021—2022 学年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推荐范围包括全县普通中小学(含公办和民办及中等职业院校)。推荐对象为全日制普通在校学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标准和名额
(一)评选标准
1. 三好学生:认真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志向、 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勤奋学习,成绩优秀;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身心健康,意志坚强;热爱集体和社会工作,有团结协作精神,积极参加集体和社会劳动实践活动。初中及以上学段还应具备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民道德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
2. 优秀学生干部:具备“三好学生”基本条件,热心为集体
工作,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肯干,有工作实绩,有较强的组织 协调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起到骨干带头作用。所担任的职务应是班级或班级以上的学生干部。
3. 先进班集体:有思想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以身作则, 紧密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朝气蓬勃、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集体观念强,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健康向上、有益身心、生动活泼、针对性强的班集体活动,具有榜样示范作用;组织同学踊跃参加校内外各类劳动;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名额分配
各学校的推荐名额由县教育体育局统一下达,该名额分配方案依据《昆明市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手册(2021/2022 学年初)》中各学校总人数,并综合考虑《嵩明县教育体育局关于教育系统事业单位 2021 年目标管理考核综合评价结果的通报》各学校考核
情况,详见附件 1 嵩明县 2021—2022 学年昆明县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
三、评选要求
(一)总体要求
评选推荐的总体要求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坚持标准, 遵照程序,实行班级评选,校内公示,使评选推荐过程成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提高,树立集体观念,增强个人荣誉感和集体主义精神,相互学习的过程。推荐评选应面向全体学生,凡集中在毕业年级评选的,一律以弃权处理。
(二)评选推荐程序
1. 班级评选推荐。“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可由班级推荐,也可学生自荐。被评选的学生必须由所在班级学生提名, 由班主任会同有关任课教师进行资格审核。对审核具备资格的人选,由所在班级的全体学生进行民主评议,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测评,当场公布测评结果。民主测评必须超过本班学生总数的 2/3 以上,得票多的学生入选。
2. 学校评选推荐。入选“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由班主任报学校推荐机构。入选“先进班集体”可由班集体自荐,也可由学校提名,经学校领导集体确定上报。推荐结果须在校内 公示 3 天,无反对意见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3. 各学校复审、公示后报送至县教育体育局 201 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1. 评选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 是一项重要的德育活动,政策性强,影响广泛。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各校要成立由主管德育工作的领导、德育处主任、团(队)干部、班主任参加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工作。各校要严格掌握标准,履行民主程序,凡未经过公开民主程序评选上报的或在评选过程中营私舞弊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有关学生和班级的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 各学校要充分利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
集体”评选表彰机会,开展一次校内创先争优的教育活动,做为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载体,通过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学习, 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3. 各学校须提交《XX 学校关于 2021 年度嵩明县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情况的报告》(参见附件3),同时按照规定格式和栏目填写推荐总表(参见附件 2),打印后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总表名单必须每一页都盖),并最终扫描形成电子版,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五)前报送县教育体育局德育科工作邮箱,不再报送纸质版(同时务必报送Excel 版一份,便于后期汇总制作光荣册。Excel 版和扫描版名单必须一致)。逾期不报作为放弃处理,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各学校所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登记表,可参照原来的登记表自行印制。
4.2013 年以来被命名为省级文明校园、国家级文明校园或被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为德育先进集体的有关学校,“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先进班集体”可在原基础上各增加 2个推荐名额。
五、表彰和奖励
各学校上报的县级“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先进班集体”经审核,凡符合条件的,颁发县级“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荣誉证书和“先进班集体”奖状,并下发表彰决定予以表彰。
六、其他事项
1. 各学校在评选推荐过程中,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2. 推荐工作结束后,请各学校及时到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领 取奖状。
联系人:高洁 联系电话:18388141905 工作邮箱:smxdyk2021@163.com
附件:1.嵩明县 2021—2022 学年昆明县级“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21—2022 学年昆明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总表(样表)
3.XXX 学校关于 2021 年度省级、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体评选推荐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