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嵩明县教育体育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昆明市教育体育局的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为切实做好2022年嵩明县教育体育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对象
(一)嵩明县辖区内各级各类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各级教学科研机构、青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中的在职在岗的中小学专任教师或教研人员中级、初级职称资格。
(二)申报人的年龄计算以召开评审会议当月为截止时间;申报人职称资格任职时间计算截止2022年12月31日。见习期满1年,所学专业与从事岗位专业不一致的,经现岗位专业培训后,单位可按考核定职年限要求,推荐评审同等级别职称,三级教师现岗位履职满2年申报二级教师,二级教师现岗位履职年限满4年申报一级教师。
(三)特别提醒:2022年开始,专业技术人才变更相应系列(专业)同级职称资格的,须变更岗位后在现岗位工作满1 年以上,再按照职称转系列(专业)评审程序进行申报。变更转岗的相关证明可以是聘书、合同、单位证明等形式。
二、规范申报审核推荐程序
(一)申报方式
2022年嵩明县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嵩明县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实行网络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km.gov.cn),在“在线服务-网上服务大厅”栏目中点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进行申报。
(二)时间安排
1. 个人申报、学校(单位)审核推荐时间:2022年7月15日-8月10日,学校(单位)于8月10日前将本学校(单位)推荐人选提交上报至县教育体育局。
2. 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审核时间:2022年8月10日-8月22日。
3.纸质材料上报时间:2022年8月22日-8月26日。
4. 嵩明县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嵩明县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时间:2022年9月。
(三)申报材料注意事项
1.申报人员将申报评审材料原件进行扫描上传至申报系统。学校(单位)在系统内审核上传材料时须对照申报人的申报评审材料原件进行审验,并对审核推荐行为负责。
2.未按要求提交申报评审材料,申报系统中已3次提出修改意见后仍然存在问题的,本年度不再受理个人或推荐单位的申报材料。
3.本次申报须登陆“信用中国(云南昆明)网站(https:
icredit.km.gov.cn ),在“信用服务”-“昆明市信用承诺自主申报专栏”中填写相关承诺信息并提交,点击“承诺书下载”后打印出“职称申报承诺书”,作为附件材料提交。
4. 各单位须将拟推荐人员的《昆明市职称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附件 3)和有关材料在本单位公开场所集中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有条件的还应同时在本单位办公平台公示。公示完后公示表作为附件材料提交。
5. 本次申报不再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2002届以后国内高等教育毕业的申报人员,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查询掌历(学位)信息截图1 份。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属于 2002 届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无法通过网上准确查询核实其毕业证、学位证信息的。由用人单位对本人档案进行审查后,提交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书面证明材料。
6.申报评审材料详见《2022年嵩明县教育体育局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附件2)
四、申报审核推荐程序
(一)制定竞聘方案
各学校(单位)按照本单位系列职称评审规定的条件及省、市有关职称申报评审有关政策要求制定职称推评方案,并采用民主表决的方式,在本校(本单位)教职工大会上征求意见,经80%以上教职工同意,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在“昆明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系统”内填写《评审表》及《中专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情况登记表》,同时向学校(单位)职称推荐小组提交证明材料原件进行验审,原件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按要求扫描上传个人证件照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人员对上传的证件照及证明材料要确保真实性、准确性、清晰度、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个人承诺书,承担相应责任。
(三)学校(单位)审核推荐
各学校(单位)对申报人在系统内上传的证明材料须对照原件进行审核,并将申报人员的申报情况及审核情况提交职称推荐小组,职称推荐小组按照学校(单位)推荐方案组织推荐。
学校(单位)审核推荐完成后,将申报人员的申报评审条件、履职工作情况、教学业绩贡献、推荐情况等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系统内上传公示情况表、公示情况报告和单位承诺书。
公示无异议后,在基层单位意见一栏如实填写“单位审核推荐意见”必须对申报人的个人基本情况、师德师风、申报评审条件、教学工作量、教学业绩贡献、推荐排名和推荐情况(包括明确推荐方式、参与推荐的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职称推荐要素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反映。
(四)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县区所属学校(单位)、民办学校(非公单位)、省(市)属学校(单位)编外人员经学校(单位)所在县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报送评委会。
(五)评委会审核
评委会集中对推荐的评审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拟同意提交评委会评审的,在嵩明县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收到举报反映的,由学校(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提交评委会评审的处理意见,逾期不提出处理意见的,不再提交评委会评审。
五、 规范职称申报审核推荐工作要求
(一)加强职称政策学习宣传
职称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各学校(单位)要进一步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学习、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让广大教师深刻学习领会职称政策相关规定,积极引导广大教师参与职称申报推荐评审工作,为职称申报推荐评审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加强申报审核推荐培训力度
各学校(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职称申报系统使用的对个人填报等等指导,让申报人员熟悉申报系统操作流程,避免操作不熟练而影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三)加大各环节倒查追责力度
对申报人员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相关信息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记录期内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用人单位未履行审核主体责任,审核把关不严,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暂停该单位下一年度职称申报推荐工作进行整改,所造成的后果由用人单位承担,并按人事管理权限责成其主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其他要求
通知中未提及的其他事项,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职称评审文件要求执行。
附件: 1.省、市职称相关政策文件
嵩明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