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管理方案 (试行)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肩负教 书育人的重任,只有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做到教 书育人,终身学习,才能更好地服务于教育事业。为造就一支 党和人民满意的“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 爱之心”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昆明市教育体育局《昆明 市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学时登记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 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目标
依据国家教育政策和法规,结合嵩明县教师队伍素质现状 及发展需求,实施教师专业品质提升,构建“五格四型”分层培 训体系,开展“入格 (新教师、后备干部) —合格 (初级职称) —定格 ( 中级职称) — 升格 (高级职称) —风格 (名师名长) ” 培训,培育一批“3 年合格、6 年骨干、10 年卓越、15 年领军” 型教师和“3 年成长、4 年成熟、5 年辐射、6 年领航”型校长梯 队。通过夯实新教师“入格”培训、高中“未来骨干教师”研修等 基础性培训项目群,搭建学科骨干教师孵化研修、领军教师风 格研修等引领性培训项目群,构建体现教师终身学习思想的优 质、高效、开放的培训体系,探索多样化的培训模式,努力造 就一支适应嵩明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的具有现代科学文化素养
和创新精神的教师队伍。
全县教师通过参加各级继续教育学习培训,突出前瞻性、 创造性、针对性、实效性,强调学以致用,按时完成培训学时, 促进自主学习,注重教育教学的能力、水平和整体素质的提升。 县教体局不断健全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制度,完善教师继续教育 培训的运行和保障机制。选培县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并 选拔部分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分别参加市、省骨干教师、学 科带头人培训,使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培训梯队基本形成, 实现全县教师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建立起一支“五格四型”的教 师队伍。
二、 培训对象
嵩明县各级各学校全体在职教师 。
三、 培训类别和任务
( 一 ) 新教师或新调入教师培训 (入格培训)
1. 培训对象:全县 0— 1 年教龄的新教师或新调入教师。
2. 培训目的:通过培训,整体了解嵩明教育发展概况,熟 悉有关教育法规,进一步巩固专业思想,初步掌握所教学科的 教学常规,熟悉教学内容,熟悉班主任工作,尽快适应教育教 学工作的需要。
3. 培训内容:主要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教育政策法规、所担任学科的学科新课程标准、教材教法分析、 教学基本功以及班主任工作等,非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增加教育
学、心理学内容。
4. 培训要求:所有新教师均需参加新教师培训。培训学时 不少于 120 学时,其中实践性培训不少于 60 学时, 新调入教 师培训期为一年。
(二) 教师岗位培训 (合格、定格培训)
1. 培训对象:全县 1 年以上教龄的教师。
2. 培训目的:通过培训,逐步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具有 良好的职业道德,合格的知识结构,胜任本职级及晋升高一职 级业务要求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基本适应实施素质教 育的要求。
3. 培训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修养,现代 教育理论,现代人文和自然科学知识,学科知识更新与扩展, 教育教学技能训练和实践研究,学生心理健康辅导, 以及计算 机为核心的现代教育技术等,要突出培养教师的创新精神和实 践能力,突出培养教师使用新的课程教材进行课堂教学改革的 知识水平和能力,突出培养教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
4. 培训要求:根据《昆明市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学时登记 管理办法》,教师岗位培训每 5 年为一个周期,5 年内累计参 加不少于 360 学时的培训。教师每年参加培训不少于 72 学时; 教师在每一周期内,参加县级及以上各类培训不少于 240 学时 (每年不少于 48 学时) ,校本研修类培训不少于 120 学时 (每 年不少于 24 学时),根据市教体局有关文件规定,每年将教师
岗位培训情况进行记载。
( 三 ) 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培训 (升格、风格培训)
1. 培训对象:全县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其中的部分教 师将分别参加省、市级培训。
2. 培训目的:按照学段学科分类,以“理论素养提升、学科 经验提升、教研成果提升”为目标,提升骨干教师业务素质,促 进骨干教师向专家级名师、学科领军人才标准不断接近,发挥 他们在教育教学中的骨干带头作用, 以学科领军人才引领优势 学科。努力培养一批在教育教学研究方面有较高造诣,在全县 乃至全市、全省和全国较有影响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
3. 培训内容:现代教育理论研修、教育科研专题、教育思 想与教学艺术研究、学科前沿知识与综合知识、现代科技与人 文社会科学研究知识、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理论与实践等。
4. 培训要求: 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培训要求从“经验型” 转向“研究型”,从“模仿型”转向“创新型”;从“个案指导”转向“面 上辐射”。要坚持集中培训和分散指导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教学 实践相结合;业务指导与品格熏陶相结合;教育教学与课题研究 相结合;阶段培养与长期跟踪相结合。学校积极向市、省推荐优 秀骨干教师人选,并保证骨干教师按时参加培训。
(四) 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
1. 培训对象:全县全日制普通小学 ( 中心校 ) 、 (幼儿园) 新任正、副校 ( 园 ) 长或拟任正、副校 ( 园)长。
2. 培训目的:从实际出发,提升校长的思想政治水平和办 学管理能力,树立正确的办学思想,具有履行职责必备的思想 政治素质、 品德修养、知识结构和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组织 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使参训人员专业素养达到小学、幼儿园 校 ( 园 ) 长专业标准要求,能够胜任校级干部岗位职责。
3. 培训内容:现代教育思想与理论、学校管理、班主任管 理、教育政策、教育科研、新课程改革理论与实践、师德师风 建设、教育能力与技术、教学范例研究、国家的教育法规和政 策、 当代社会发展形势和国内外教育改革与发展动态等。
4. 培训要求:校 ( 园 ) 长、 副校 ( 园 ) 长要持证上岗。充 分考虑校长需求和继续教育的特点,新任校长任职必须参加不
少于 300 学时的任职资格培训。
(五) 班主任培训
1. 培训对象: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班主任
2. 培训目的:掌握班主任工作中必需的知识、技能以及法 律常识,树立德育为首的观念,全面提高班主任履行工作职责 的能力,发挥班主任在学生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构建 班主任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
3. 培训内容:班主任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素质,班主任 工作管理、班级活动设计与组织、教育政策法规、德育工作、 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等,提升班主任工作的专业理论素养与专业 技能。
4. 培训要求:班主任每五年须接受不少于 30 学时(每年不 少于 6 学时) 专题培训,实现班主任思想观念、育人观念的转 变,建设一支结构优化, 富有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的班主任 队伍。
( 六 ) 提高学历层次培训
1. 培训对象: 已取得国家规定学历的教师。
2. 培训目的:提高教师的学历层次,使教师的教育教学水 平和科研能力明显提高。
3. 培训内容:根据要求对小学教师进行学历教育。
4. 培训要求:提高学历培训必须将知识的系统传授与解决 教育教学的实际问题有机结合,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科研 能力,加强教育实践环节。 学校积极支持教师参加助学自考、 成人高考、研究生课程班以及教育硕士的学习。
五、 培训方式
继续教育培训的主要方式是校本培训、集中培训和利用现 代教育信息开展培训。本着统筹管理、分级负责、注重实效的 原则,采取集中培训与校本培训相结合, 以集中培训为主的方 式进行。
( 一 ) 校本培训
校本培训是在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的规划和指导
下, 以教师任职学校为基本培训单位, 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 以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为主要目标,把培训与教育教学、科
研实践紧密结合起来的继续教育形式。 学校要把开展教师继续 教育纳入学校整体工作计划中,发挥师资培训重要阵地的作用,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校本培训方案,确定培训 内容和培训方法,强化培训措施,并对教师参加培训情况进行 考核,切实抓细抓实抓好校本培训,使本校教师在本周期内完 成各项培训任务,获得每年不少于 24 学时的校本培训学时。为 了保证培训质量,学校每年将校本培训方案上报县基础教育发 展研究中心,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 集中培训
集中培训是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下达培训计划 和组织实施的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式:
1. 省市国培、骨干教师培训
按照省市要求,派出县内的优秀教师进行各种省市国培、 骨干教师培训,参训教师对全县教师进行二级培训,发挥他们 在实施素质教育中的骨干带头作用。 国家级、省级、市级培训 项 目,按照培训文件的要求认定学时。
2. 市教科院每月组织的教研活动及培训
昆明市教科院每月组织的各类教研活动,每一学年同一教 师需参加相应活动次数,经考核合格由市师训处认定学时。
3. 县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
县教育体育局及县基础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根据工作需要组 织或批准举办的各类培训,按 6 学时/天的标准,根据培训课程 设置计算相应学时(须在培训通知中注明)。
4. 名师工作室、学科工作室开展的教研培训
县级各类名师工作室、学科工作室、名校长基地年度考核 及任期届满考核结果合格,主持人每人每年计 60 学时,学员每 人每年计 30 学时。 国家、省级的工作室(坊) 主持人及学员的 学时登记按照国家、省级的文件执行。
5. 寒暑假教师继续教育培训
县基础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根据全县教师继续教育情况,合 理计划教师进行寒暑假期间的继续教育方案,让全县教师在寒 暑假期间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根据课程设置计入相应学 时。
6. 其他教育培训机构按要求组织实施的培训。
经基础教育发展研究中心考核合格后按相关规定认定学时。
( 三 ) 利用现代教育信息开展的培训
1. 昆明市远程培训:根据昆明市教师培训实际需求,经市 教育体育局批准,“昆明市教师在线自主选学”课程供全市专任 教师自主选学,教师根据自己学科特点,选择有针对性的网络 课程进行学习,学习合格完成作业记 24 学时。
2. 教育主管部门依托国家教研网、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 等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的远程培训、线上培训等,按培训文 件的要求完成学习认定学时。
根据《昆明市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学时登记管理办法》教 师参加继续教育平均每年不少于 72 学时 (校本培训不少于 24 学时,且县级以上培训不少于 48 学时) 。
六、 条件保障
( 一 ) 依法治教。根据《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 师继续教育规定》和《昆明市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学时登记管 理办法》,参加继续教育是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学校依法保障 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全体教师要积极主动地参加继续教育 培训。
( 二 ) 建立激励和制约机制。 学校把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培 训列入教师考核的内容,作为教师职务聘任的条件,奖优罚劣。 充分调动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根据《昆明市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学时登记管理办法》,教师参加继续 教育培训期间,仍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 三 ) 实行继续教育培训证书制度。根据教育部《中小学 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继续教育证书是在职教师参加继续教育 的凭证,是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依据《昆明市 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学时登记管理办法》,对教师参加继续教 育培训实行考核和成绩登记制度。没有参加继续教育或继续教育学分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不能参加职称评聘,不能续聘教师职 务。
( 四 ) 积极开展继续教育培训科学研究与实践。基础教育 发展研究中心、各学校在实践的基础上,组织力量积极开展继 续教育科学研究,积极申报和承担实验课题,开展应用性研究, 在继续教育实践中发挥积极的导向作用和示范作用,为县市开 展继续教育培训提供范例和支持。
( 五 ) 保证继续教育培训经费。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学校 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经费按学校与个人相结合的方式负担。
( 六 ) 完善继续教育培训领导机构。成立嵩明县教师继续 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基础教育发展 研究中心负责人任副组长,基础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工作人员及 中小学校 ( 园 ) 长为成员,加强对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统筹领 导。下设办公室在基础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具体负责学校教师 继续教育培训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