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通告
发布时间:2022-08-30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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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以及《昆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昆劳社通[2006]107号)文件的规定,准予以下单位的工作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一、 昆明海盛园艺有限公司:销售岗位、物流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生产工人岗位、生产管理岗位、仓管、后勤岗位实行以年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执行时间2022年8月30日至2024年8月29日止。
二、 昆明海盛种苗有限公司:销售岗位、物流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生产工人岗位、生产管理岗位实行以年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执行时间2022年8月30日至2024年8月29日止。
三、 北汽云南瑞丽汽车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操作工岗位实行以年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执行时间2022年8月30日至2024年8月29日止。
特此通告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