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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2-07-18 10:35
名 称: 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92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关键字:

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9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7-18 10:35
字号:[ ]

方东旭委员:

你在县政协十届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统筹加快嵩明县一村一幼一乡一公办幼儿园建设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提案提及由于资金及土地问题,限制了公办幼儿园的建设。建议涉及我局的为:由自然资源部门、属地政府统筹提供幼儿园建设所需土地,确保土地合法合规,不是建设用地的,由村(居)委会作为建设主体,办理集体用地相关手续。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2020年,嵩明县全面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在嵩明县国土空间规划中,开展了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及风险评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10个专题研究。在《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及布局优化研究》专题中,着重对教育设施数量和空间分布进行了现状分析,对教育设施规模进行了预测,对教育设施布局进行了规划引导,并将嵩明县一村一幼建设项目纳入了《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及布局优化研究》专题近期规划项目库。嵩阳中心幼儿园、职教园区幼儿园项目已纳入成片开发方案,目前第一批成片开发方案已取得批复,第二批成片开发方案已上报待省自然资源厅批复。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三线试划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空规2022169)、《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的函》(云自然资函〔 2022345号)等相关要求,我局积极推进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在三区三线划定过程中,我局多次与县教体局对接,将杨林镇中心幼儿园、龙街幼儿园等十余所幼儿园涉及的稳定耕地作为教育发展预留用地,未划入试划的永久基本农田,并纳入试划的城镇开发边界或村庄发展预留用地予以保障,并按要求上报。待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取得批复后,可办理农用地转用等相关用地手续。

依据《云南省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中村级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建议表,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必须配建幼儿园,自然村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配建幼儿园。目前,我县正在开展多规合一适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我局在多规合一适用性村庄规划审核时,将严格按照指南要求进行审查。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积极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督促好各镇(街道)按时按质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在用地方办理农用地转用等相关用地手续时做好指导工作。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

2022712

(联系人及电话:庞松     6792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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