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92号提案的答复
方东旭委员:
你在县政协十届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统筹加快嵩明县“一村一幼”、“一乡一公办”幼儿园建设”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提案提及由于资金及土地问题,限制了公办幼儿园的建设。建议涉及我局的为:由自然资源部门、属地政府统筹提供幼儿园建设所需土地,确保土地合法合规,不是建设用地的,由村(居)委会作为建设主体,办理集体用地相关手续。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2020年,嵩明县全面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在嵩明县国土空间规划中,开展了“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及风险评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等10个专题研究。在《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及布局优化研究》专题中,着重对教育设施数量和空间分布进行了现状分析,对教育设施规模进行了预测,对教育设施布局进行了规划引导,并将嵩明县“一村一幼”建设项目纳入了《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及布局优化研究》专题近期规划项目库。嵩阳中心幼儿园、职教园区幼儿园项目已纳入成片开发方案,目前第一批成片开发方案已取得批复,第二批成片开发方案已上报待省自然资源厅批复。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三线”试划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空规〔2022〕169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的函》(云自然资函〔 2022〕345号)等相关要求,我局积极推进“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在“三区三线”划定过程中,我局多次与县教体局对接,将杨林镇中心幼儿园、龙街幼儿园等十余所幼儿园涉及的稳定耕地作为教育发展预留用地,未划入试划的永久基本农田,并纳入试划的城镇开发边界或村庄发展预留用地予以保障,并按要求上报。待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取得批复后,可办理农用地转用等相关用地手续。
依据《云南省“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中“村级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建议表”,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必须配建幼儿园,自然村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配建幼儿园。目前,我县正在开展“多规合一”适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我局在“多规合一”适用性村庄规划审核时,将严格按照指南要求进行审查。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积极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督促好各镇(街道)按时按质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在用地方办理农用地转用等相关用地手续时做好指导工作。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庞松 6792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