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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2-07-18 10:21
名 称: 关于对县人大十七届一次会议第75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关键字:

关于对县人大十七届一次会议第7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7-18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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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辉代表:

你在县人大十七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开放村集体建设用地政策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你提出的建议内容主要为,现从中央到地方都大力推进乡村振兴,带领群众增收致富。但我们农村在用地上存在诸多问题。如,土地调规、用地指标。严重制约着村集体的经济发展。协调县国土局,能调规的情况下,村组面临高额的费用,望而止步。希望县人民政府。研究制定政策,开放村集体建设用地,以缓解村社区的用地困难,解决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所需。如,建设活动广场、幼儿园、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

二、意见建议及办理情况

1.按照2020年中央一号文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需安排一定的建设用地指标用于村庄发展,在嵩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的《乡村振兴背景下村庄布局布点研究》专题中,已着重对村庄建设用地规模进行测算,综合考虑村庄布局布点情况、规划分类、用地集约程度、发展需求等,在专题研究以及总报告中将嵩明县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10%分配给村庄,用于在保障村庄宅基地、公服设施、基础设施等基本发展用地以及乡村产业用地。

2.根据《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关于印发<云南省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县正开展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由于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较重,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最新文件要求,90%的稳定耕地要划入永久基本农田。村庄的宅基地、活动广场、幼儿园、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建设用地,原则上需通过对近十年村域人口的发展变化趋势,科学合理的测算出到2025年、2035年村人口规模,新增人口,结合村建设用地、宅基地现状情况,测算出至2025年,2035年宅基地需求,然后,盘活闲置土地、清理腾退一户多宅来保障。并在村庄规划中进行安排。

3.2021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明确集体经营性土地可以入市,但是目前还没有具体的实施办法,各地正在探索。如果顺利实施,将有利于增加集体收入,促进乡村振兴。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待上位规划《嵩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区三线划定以后,及时指导各镇、街道及规划编制单位,根据确定的三线2021年编制的村庄规划进行微调,然后提请县规委会审议,报县政府批准。待取得县人民政府批复后,将作为村庄建设、宅基地审批的法定依据。同时,加快推进2022年村庄规划的编制进度。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

                     2022712

(联系人及电话:陈王强     6792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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