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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2-07-18 10:18
名 称: 关于对县人大十七届一次会议第39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关键字:

关于对县人大十七届一次会议第3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7-18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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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艳代表:

你在县人大十七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落实用地指标,切实解决农村群众建房需求,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你提出的建议内容主要为,2018年保旺村委会按照农村规划,杜绝乱围乱建,经多次召开村民代表党员大会,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统一户型,提升村庄品味的发展思路通过全体党员、村民代表表决同意,优先按照无、危、窄房户标准量出耕地10亩左右,现在因没有用地指标而无法落实。现村内部分群众住房都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有些已成危房,原址改造难以统一,并且有几户无房户,还有的一家三代挤在一间危房内,基本符合宅基地的审批条件,对申请宅基地的呼声非常强烈,常年有群众向我们反映此事,在202073日前村组收取过土地相关费用,因此,迫切希望党委、政府牵头协调农业、国土资源、城建等部门急群众之所急,尽快落实用地指标,助推乡村振兴建设。

二、意见建议及办理情况

1.按照2020年中央一号文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需安排一定的建设用地指标用于村庄发展,在嵩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的《乡村振兴背景下村庄布局布点研究》专题中,已着重对村庄建设用地规模进行测算,综合考虑村庄布局布点情况、规划分类、用地集约程度、发展需求等,在专题研究以及总报告中将嵩明县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10%分配给村庄,用于在保障村庄宅基地、公服设施、基础设施等基本发展用地以及乡村产业用地。

2.根据《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关于印发<云南省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县正开展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由于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较重,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最新文件要求,90%的稳定耕地要划入永久基本农田。村庄的宅基地等建设用地,原则上需通过盘活闲置土地、清理腾退一户多宅来保障。

3.小街镇保旺村于2021年组织编制了《嵩明县小街镇保旺村村庄规划》初稿。在村庄规划中,通过对近十年村域人口的发展变化趋势,科学合理的测算出了到2025年,2035年保旺村人口规模,新增人口。结合保旺村建设用地、宅基地现状情况,测算出至2025年,2035年宅基地需求,并在村庄规划中进行了安排。同时,对保旺村内宅基地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层高、风貌管控等依据相关规范,做出了管控要求。《嵩明县小街镇保旺村村庄规划》初稿已征求了农业农村、发展改革、民政、生态环境、水务、住建、交运等相关职能部门意见以及小街镇人民政府,规划编制组组长、副组长及村民代表意见,并完成了专家评审。

4.制定《嵩明县关于建立联审联管机制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嵩政办通〔202132号)》文件,指导各镇(街道)切实开展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依法落实农村宅基地资格权、严格宅基地申请条件、严格宅基地审批面积标准、规范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1.待上位规划《嵩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区三线划定以后,及时指导小街镇及规划编制单位,根据确定的三线对保旺村庄规划进行微调,然后提请县规委会审议,报县政府批准。待取得县人民政府批复后,将作为保旺村村庄建设、宅基地审批的法定依据。

2.尽快下发《嵩明县农村村(居)民建住宅巡查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全县村(居)民建住宅管理,强化过程监管,落实监管责任,预防和制止农村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3.为确保执法工作顺利开展,农业农村局将积极申请财政执法经费,用于购买执法设备、开展执法培训和向第三方购买服务(现场勘测、违法状态、地类性质甄别、行政诉讼费用等)。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

2022712

(联系人及电话:陈王强       6792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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