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人大十七届一次会议第96号建议的答复
陈德春代表:
你在县人大十七届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变更耕地”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杨桥街道办黑营盘社区花箐、撒马坪两个村小组于2003年将其耕地150亩出租给乙方种植苗圃和绿化树木。此租地协议于2023年10月到期。近年的林业卫片执法,将此150亩耕地变更为林地。为此地租期满后的交接工作,恳请林草局及自然资源局给予协调解决。
二、建议办理情况
我局在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时,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及其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林地中的其它林地,包括疏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圃等林地),也将杨桥街道办黑营盘社区花箐、撒马坪两个村小组于2003年出租给乙方种植苗圃和绿化树木的耕地150亩调查为林地。现在无条件将其变更为林地。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杨桥街道办黑营盘社区花箐、撒马坪两个村小组于2003年出租给乙方种植苗圃和绿化树木的耕地150亩于2023年10月到期后,若乙方将其苗圃和绿化树木移出,并用于种植粮食作物或疏菜,我局在2023年变更调查时可将其林地变更为耕地。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梅英 6792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