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人大十七届一次会议第104号建议的答复
杨武代表:
你在县人大十七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嵩阳三小入校道路扩建中调规问题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随着嵩阳三小学生人数增加,接送学生的家长也随之骤增,导致入校道路拥堵,并存在安全隐患,校方与社区协商决定将入校道扩宽至8米。但入校道路扩宽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导致道路暂时无法扩建。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尽快予以调规解决好该入校道路扩建中存在的问题,为孩子们的安全成长保驾护航。拟扩建入校道路位于嵩阳寺脚社区居委会,拟扩建用地在《嵩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中规划地类主要为城乡建设用地和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二调现状地类为水田,三调现状地类主要为公路用地、水浇地(稳定耕地)。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规定:在农村范围内,南方宽度≥1米,≤8米,南方宽度≥2米,≤8米,用于村间、田间交通运输,并在国家公路网络体系之外,以服务农村农业生产为主要用途的道路(含机耕道),可以按农村道路认定。农村道路按照农用地管理,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除此之外的农村公路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应当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三线”试划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空规〔2022〕169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的函》(云自然资函〔 2022〕345号)等相关要求,我局积极推进“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在“三区三线”划定过程中,我局积极与街道、居委会对接,在嵩明县“三区三线”试划成果中已考虑将道路拟扩建用地作为村庄发展预留用地,未纳入试划的永久基本农田。
根据《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文件要求,以及嵩明县《关于对县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体会议确定的主要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立项督查的通知》和《2021年嵩明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嵩明县逐步有序的展开“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嵩阳街道寺脚社区于2021年组织开展了《嵩明县牛栏江镇海潮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并已形成了初步成果。建议居委会加强与嵩阳街道、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单位的沟通,确保将该地块作为村庄发展预留用地纳入村庄建设边界。待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取得批复后,可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督促好各镇(街道)按时按质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在用地方办理农用地转用等相关用地手续时做好指导工作。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王强 6792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