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三公”经费信息公示
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三公”经费
信息公示
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1.90万元,比2020年减少0.79万元,下降29.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0万元,比上年减少0.71万元,下降28.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1万元,比上年减少0.08万元,下降42.11%。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和压缩公务接待的人次及标准。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文化、旅游、执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协调文化、旅游、执法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附件1: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件2: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