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人民政府 www.kmsm.gov.cn
为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维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县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第19号令)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规定以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务派遣经营业务许可管理的通知》(昆人社通〔2020〕38号)精神,经核验,现将2021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年度核验情况公示如下: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