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2700332700000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绿化造林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开展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相关措施,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办法,贯彻落实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指导和监督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及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等等。
14.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15.职能转变。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障生态安全。
16.配合相关政府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是县一级预算的行政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和4个直属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与审批科、生态保护修复科、林业草原资源管理科(林业草原稽查大队)、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科;直属单位包括:嵩明县林权流转服务中心、嵩明县林业技术推广站、嵩明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嵩明县长松园林场。
1.内设机构职责主要分工如下: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承担文秘、信息、安全、人事、财务、日常外事、保密、信访、档案、政务公开等工作。
(2)法规与审批科
起草林业草原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执法监督工作。指导林业草原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林业草原执法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宣传等工作。提出生态建设、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的综合性政策建议,提出林业和草原法制建设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承担“双随机、一公开”“放管服”等相关工作,组织拟订行政审批工作办理流程、审核标准和规则。承担林业草原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提出行政许可决定和行政许可证照发放。承担林业草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网上审批监管平台建设相关工作。
(3)生态保护修复科
承担森林、湿地、荒漠、草原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起草国土绿化实施办法,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退耕(牧)还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有关工作。组织实施石漠化、荒漠化防治重点生态工程。承担防治荒漠化公约履约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退耕(牧)还草有关工作。承担嵩明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4)林业草原资源管理科(林业草原稽查大队)
承担林业草原行政执法工作。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国家、省、市批准后监督执行。承担林地有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天然林、公益林保护有关工作。指导草原保护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
(5)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科
承担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2.直属单位职责主要分工如下:
(1)嵩明县林权流转服务中心
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2)嵩明县林业技术推广站
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
(3)嵩明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
指导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
(4)嵩明县长松园林场
承担国有林区、国有林场所涉及的相关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完成森林乡村建设4个。
2.森林管护:完成2022年天保工程管护工作,中央天然林保护工程森林管护面积35.19万亩,其中:国有林面积1.96万亩,集体林管护面积33.23万亩。其中:国有林面积1.96万亩。
3.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进行森林病虫害的调查、研究、勘测、防治等工作,进行林业有害生物市级监测点建设,监测范围4万亩。
4.林政资源管理:森林面积和蓄积的勘查、调查、统计,林地的管理。
5.森林防火:全县森林防火的宣传、监测及火灾的扑救。
6.落实林长制工作。
7.完成森林规划及监测等“一张图”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34人。在职实有3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1人。
车辆编制15辆,实有车辆1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59.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59.0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上年财务总收入预算972.2万元,财务总收入增加86.83万元,增幅8.93%,主要原因是林长制项目工程、森林规划及监测等“一张图”工程、森林乡村建设工程等项目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59.0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59.0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59.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上年财务总收入预算972.2万元,财务总收入增加 86.83万元,增幅8.93%,主要原因是林长制项目工程、森林规划及监测等“一张图”工程、森林乡村建设工程等项目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59.0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59.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0.13万元,项目支出308.9万元。在基本支出中,行政运行(功能科目:2130201)支出159.53万元,林业事业机构(功能科目:2130204)支出406.9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功能科目:2080502)支出38.06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功能科目:2080502)支出31.5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功能科目:2080505)支出56.26万元,住房公积金(功能科目:2210201)支出56.83万元。项目支出308.9万元,其中:森林资源管理(功能科目:2130207)支出80万元,森林防火项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功能科目:2130209)支出182.4万元,执法与监督(功能科目:2130213)支出40万元,林区公共支出(功能科目:2130226)支出5万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功能科目:2130803)支出1.5万元。
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128.07万元,减少14.58%,主要原因是上年基本支出中包含森林扑火队人员工资86.4万元,增加森林消防应急救援(功能科目:2240304)支出86.4万元;但2022年事业职工退休3人,在职事业职工工资比上年减少人员经费(功能科目:2130204)。
项目支出308.9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214.9万元,增加228.62%,主要原因是2022年森林防火人员工资预算森林消防应急救援(功能科目:2240304)计入基本支出中,从而减少了上年森林防火管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护功能科目:2130209)项目预算支出86.4万元;2022年增加森林资源管理(功能科目:2130207)支出80万元,增加森林防火管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护功能科目:2130209)支出2万元,增加执法与监督(功能科目:2130213)支出40万元,增加林区公共支出(功能科目:2130226)支出5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130201行政运行支出159.5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职工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支出406.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职工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1.5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津贴补助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6.2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56.8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130207森林资源管理项目支出80万元,主要用于林长制标牌制作及此项目专项业务支出40万元,用于森林资源规划、管理、监测等“一张图”工程建设支出40万元;
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护项目支出182.4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扑火队员工资及保险、养队支出;
2130213执法与监督项目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和草原案件鉴定技术服务及相关专项业务支出;
2130226林区公共管理项目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长松园林场荒田林区森林管护用房建设支出;
213080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目支出1.5万元,用于森林火灾保险保费支出。
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 86.83万元,增幅8.93%,主要原因是增加2130207森林资源管理项目中的林长制项目工程、森林规划及监测等“一张图”工程项目资金80万元,增加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扑火队人员经费,上年列入基本支出中86.4万元)88.4万元,增加了2130213执法与监督项目支出40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301-工资福利支出631.89万元(基本支出631.8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明细如下:
30101基本工资152.98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
30102津贴补贴149.56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
30103奖金79.35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奖金;
30107绩效工资74.32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员按规定发放的绩效工资;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6.26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0.71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83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失业、工伤、重特病医疗统筹等社会保险费;
30113住房公积金56.83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1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长松园林场护林员工资补助。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46.88万元(基本支出46.88万元,项目支出308.99万元),明细如下:
30201办公费21.1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购买日常用品、差旅费、水电费、会议费等支出;
30216培训费5.62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购买书报杂志、职工技能培训、党建经费等支出;
30229福利费8.64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0239其他交通费用8.52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公务交通补贴。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1.36万元(基本支出71.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明细如下:
30302退休费66.5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单位部分生活补助费;
30305生活补助4.86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费。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部门列入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年初列入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的预算情况: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年初与中央配套事项的项目预算: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年初按既定政策标准测补助事项的预算:无。
(四)与县级配套事项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年初与县级配套事项的项目预算: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7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重点项目预算0万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5.有、灌、未林地:指有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46.88万元,与上年50万元对比,减少3.12万元,同比减少6.24%,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减少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也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2701.0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13.23万元,固定资产387.7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6.9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16.9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12700332700111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