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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202-509796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2-21 18:07
名 称: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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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2-02-21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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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12703300400000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各园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并与上级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相衔接。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承担全县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组织灾害应急处置。

6.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协调各相关部门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协调调度,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镇(街道)、各园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各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煤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5.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级别为正科级,内设机构11个科处室(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宣传和综合执法科、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基础科、救灾和物资保障科、政治处)。局下属事业单位2个,嵩明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成立于2012年,嵩明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成立于2021年,均属全额拨款的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各行业监管指挥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进一步制定完善考核细则,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督促各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和各类企业抓好清单的制定和推广实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约谈制度,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严厉查处失职渎职、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

2.突出重点,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紧盯汛期、防火期、春节、国庆等重点时段和重大活动,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城市燃气、特种设备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整顿违法违规行为,推动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确保重点时段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3.加强宣传教育。持续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宣传和应急演练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等制度,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支持安全生产,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4.强化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一是加强应急力量建设统筹推进我县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建立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二是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健全救援装备、应急储备物资调用机制,储备必要的应急抢险救灾物资、装备和器材。三是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健全县、镇(街道)的灾害信息互通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提高突发灾害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四是加强预案管理和应急演练。进一步修订完善全县各类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着力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5.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一是开展好救灾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县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提高灾情核查、上报能力,按照要求开展好冬春救助资金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二是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根据各级部署要求,推进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普查工作,全面掌握全县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情况,提升全县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

6.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系列重要论述并以之为根本遵循,在学思践悟中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局机关党的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责任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嵩明县应急管理局、嵩明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嵩明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2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2辆。其中一辆为2019年机构改革之后,随着职能职责的变化,县民政局移交我单位民政救灾公务用车一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714.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14.5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5.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因为工作原因,成立了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增加了4个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14.5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14.5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14.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5.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因为工作原因,成立了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增加了4个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14.5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14.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6.5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77.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因为工作原因,成立了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增加了4个人;项目支出21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6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专项经费预算200万,2022年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专项经费预算100万元。

(一)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其中:基本支出496.54万元,项目支出218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1、301-工资福利支出449.59万元(基本支出449.5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

30101基本工资97.7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

30102津贴补贴148.1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津贴和补贴;

30103奖金58.1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奖金;

30107绩效工资27.6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发放的绩效工资;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8.9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6.6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9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失业、工伤、重特病医疗统筹等社会保险费;

30113住房公积金41.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62.58万元(基本支出44.58万元,项目支出218万元),其中:

30201办公费131.1万元(基本支出13.1万元,项目118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安全生产、民房火灾保险、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首次配发经费办公经费等支出;

30216培训费4.1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外出培训或组织培训等支出;

30227委托业务费100万元均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费支出;

30229福利费6.24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支出;

30239其他交通费用15.24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公务交通补贴等支出;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2万元(基本支出2.2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

30302退休费2.22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反映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医疗补助及医嘱生活补助等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支出分别: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7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部分退休人员津贴补贴。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9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单位部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41.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4.“2240101行政运行”支出631.5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资福利、商品服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民房保险专项经费支等行政运行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0万元。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0万元。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0万元。

(四)与县级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0万元。

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无对下转移支付项目补助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万元,与上年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万元,与上年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上年一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与上年一致。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度嵩明县应急管理局申报1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金额218万元。经审核确定1个项目,资金218万元,其中民生类2,资金160万元,专项业务类2个,资金58万元。

具体项目如下:2022年将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涉氨制冷等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风险防控体系、教育培训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持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坚决遏制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为嵩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3.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5.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6.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14.5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同比增加15.9万元,增长2.23%,主要原因是2021年因为工作原因,成立了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增加了4个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嵩明县应急管理局资产(账面净值,下同)总额68.2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72万元,固定资产43.5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8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8.4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12703300400111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预算公开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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