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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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 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 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 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 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 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 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 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 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 新增资产配置表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方案。组织拟订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相关措施拟订。
2. 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 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 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业渔政监督管理工作。
6.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 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 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执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 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
10. 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省、市相关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承担农业投资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11. 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 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组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 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相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 负责实施扶贫开发工作,承担全县扶贫开发项目组织、规划和上报工作,督促检查项目的实施验收;协调、宣传和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扶贫开发工作;引导和帮助贫困地区调整产业结构,发展优势产业。
15. 组织实施全县烤烟生产工作,指导、监督烤烟生产工作。
16. 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是县级一级预算的行政单位,下设8个部门及6个内设机构,8个部门分别为:嵩明县农业农村局机关(行政);嵩明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参公管理);嵩明县畜牧渔业发展中心;嵩明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嵩明县农村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嵩明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服务中心;嵩明县农业环境保护和建设管理中心;嵩明县农业农村局综合服务中心;6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发展规划科(加挂审批科牌子)、法规科、人事财务科、乡村振兴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1. 提前谋划2022年经济指标。计划实现农业增加值增速5%以上,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与经济增长保持同步,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亿元,争取上级资金1亿元。
2. 实施绿色农田建设项目。计划在嵩阳街道雷打坑片区建设区域面积6600亩,其中在永久基本农田上进行绿色农田建设5038亩,项目投资2519万元。
3. 以“一二三”行动为方向,抓好乡村振兴。夯实产业基础,提高规模化水平,保持现有种植面积和产量稳定,优质产品比例不断提升;提升专业化水平,推进标准化生产经营;提升组织化水平,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提高专业合作社发展质量,2022年培育县级以上专业合作社2个;提升绿色化水平,大力发展绿色有机生产基地,2022年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6个以上。加快推进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做好小街镇在示范镇创建方案明确的9个项目建设内容,确保项目顺利完成通过市级验收。
4. 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做好农村户厕问题摸排工作,力争所有农村公厕达到“三净两无一明”标准,持续开展非正规堆放点整治及常态化管理,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维持在100%,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
5.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打造大棚退让示范点,逐步推进大棚退让。以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减量投入、资源循环利用和农业生态修复为手段,进行农业面源污染防控,计划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推广面积7万亩,秸秆资源化利用11万亩,推广生物降解膜500亩。
6. 加快补齐农业短板。一是加快推进我县与内蒙古优然牧业合作事宜,尽快促成内蒙古优然牧业有限公司在我县建设3000头全群奶牛高产示范牧场,补齐畜牧业短板;二是加快引进荷兰智慧农业有限公司,在杨桥街道龙街社区实施万亩高端设施大棚连片种植,开展高端设施大棚建设试点。三是加大农业机械推广力度,争取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4.5%以上。
二、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9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02人。在职实有13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3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98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97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465.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465.1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317.4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县级项目资金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4465.1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465.1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65.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317.4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县级项目资金增加。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465.1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465.19万元,基本支出3169.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77.52万元,公用经费191.72万元。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118.5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减少;项目支出1295.9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35.9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县级项目资金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99.17万元,其中包括行政离退休人员非社保统发部分津补贴的发放及离退休人员管理费支出;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35.13万元,其中包括事业退休人员非社保统发部分津补贴的发放及离退休人员管理费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5.8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2130101行政运行支出631.42万元,其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555.69万元,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75.73万元;
213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0.00万元是嵩明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办公楼实施更新维修经费;
2130104事业运行支出1800.25万元,其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694.16万元,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06.09万元;
2130111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2.00万元是财务管理及农经统计、固定观察点、清产核资统计工作补助经费;
2130112行业业务管理5.00万元是2022长江“十年禁渔”长效机制建设专项资金;
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60.00万元是烤烟生产补助经费;
2130124农村合作经济2.00万元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专项资金;
2130126农村社会事业605.00万元,包括:嵩明县县级美丽乡村评定项目补助资金35.00万元,嵩明县2021年度村庄保洁补助经费200.00万元,农村土地确权档案整理专项资金30.00万元,创建14个县级美丽宜居示范村补助资金140.00万元,嵩明县都市驱动型美丽宜居示范镇补助资金100.00万元,昆明都市驱动型美丽宜居示范村市级精品示范村创建补助资金100.00万元;
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500.00万元是嵩明县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2130599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33.80万元,包括:驻村工作队员补贴28.80万元,驻村工作经费5.00万元;
213080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61.95万元,包括:2022年种植业保险县级配套补助资金5.81万元,嵩明县2022年县级养殖业保险补助资金16.14万元,嵩明县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白菜)保险保费补助经费40.00万元;
2210201住房公积金233.5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组,财政拨款支出4465.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69.24万元,项目支出1295.95万元)。
1. 301—工资福利2709.59万元(基本支出2709.5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支出明细如下:
30101基本工资661.33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
30102津贴补贴597.55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津贴和补贴;
30103奖金310.91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奖金;
30107绩效工资301.38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绩效;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5.89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4.40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30112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工伤保险)35.94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工伤社会保险费;
30113住房公积金233.59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30199其他工资福利138.60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乡镇农机站定补工资及屠宰场临聘人员工资。
2.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325.72万元(基本支出191.72万元,项目支出134.00万元),支出明细如下:
30201办公费152.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9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等支出;项目支出74.00万元,主要用于:嵩明县县级美丽乡村评定项目补助资金35.00万元,2022年长江“十年禁渔”长效机制建设专项资金5.00万元,农村土地确权档案整理专项资金30.00万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专项资金2.00万元,财务管理及农经统计、固定观察点、清产核资统计工作补助经费2.00万元;
30213维修(护)费60.00万元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局办公楼修缮及电梯维护;
30216培训费23.40万元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职工教育培训开支;
30229福利费33.12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0239其他交通费用33.3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其他交通费用支出;
303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00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生猪屠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经费支出。
3.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9.88万元(基本支出267.54万元,项目支出121.95万元),支出明细如下:
30301离休费15.99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的生活费和其他费用;
30302退休费208.41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生活费和其他费用;
30305生活补助9.73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给遗属的生活补助;
30310农业生产补贴121.95万元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农业保险保费补贴61.95万元及烤烟生产补助经费60.00万元;
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80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16个驻村扶贫工作队员食宿补助28.8万元和5个贫困村驻村工作经费5万元。
4. 310-资本性支出1040.00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40.00万元),明细如下:
31005基础设施建设1040.00万元,主要用于:嵩明县2022年度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专项资金500.00万元;嵩明县2022年度村庄保洁及人居环境整治补助经费200.00万元;创建14个县级美丽宜居示范村补助资金140.00万元;昆明都市驱动型美丽宜居示范村市级精品示范村创建补助资金100.00万元;嵩明县都市驱动型美丽宜居示范镇补助资金100.00万元。
五、 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四)与县级配套事项
无与县级配套事项。
六、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3.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9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0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一)因公出国(境)费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0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 嵩明县2022年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专项资金500.00万元,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2. 嵩明县县级美丽乡村评定项目补助资金35.00万元,计划三年实施美丽乡村评定12行政村(自然村),通过奖补资金实施,为申报市级美丽乡村创造条件。
3. 2022长江“十年禁渔”长效机制建设专项资金5.00万元,保障牛栏江(嵩明段)及29座饮用水源水库渔类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4. 嵩明县2021年度村庄保洁补助经费200.00万元,用于保障各自然村均设有保洁员及配备垃圾清运设施,嵩明县所辖区域村庄清洁,且村庄保洁常态化。
5. 烤烟生产补助经费60.00万元,计划烤烟种植面积25560亩,烟叶收购计划7万担,产值1.2亿。
6. 农村土地确权档案整理专项资金30万元,完成全县5.6万户农户档案整理,做好土地档案整理,降低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7.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专项资金2.00万元 ,纠纷调解仲裁宣传、培训、案件受理,降低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矛盾纠纷减少。
8. 2022年种植业保险县级配套补助资金5.81万元,力争种植业投保面积达7.3万亩,其中水稻、玉米2大主粮作物投保面积达到6.3万亩,保险覆盖率达到80%; 农户满意度达85%以上。
9. 嵩明县2022年县级养殖业保险补助资金16.14万元,能繁母猪投保6000头,育肥猪投保60000头,奶牛投保2000头,降低养殖户风险,减少养殖户损失。
10.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办公楼实施更新维修经费60.0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局办公楼室内外维修及电梯整体更换,达到创建美丽县城及安全要求。
11. 嵩明县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白菜)保险保费补助经费40万元,全县白菜种植面积3.2万亩,计划投保面积2万亩,投保率62.5%。投保满意率达80%以上。
12. 创建14个县级美丽宜居示范村补助资金140万元,创建乡村振兴美丽宜居示范村县级精品示范村14个,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13. 嵩明县都市驱动型美丽宜居示范镇补助资金100.00万元,用2年时间完成昆明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示范创建1个,完成1000万元投资任务。
14. 财务管理及农经统计、固定观察点、清产核资统计工作补助经费2.00万元,完成农经统计报表、清产核资报表、固定观察点专项及常规调查,做好“三资”监管工作,通过业务培训提高“三资”管理水平,减少信访件,同时提升报表质量。
15. 昆明都市驱动型美丽宜居示范村市级精品示范村创建补助资金100万元,创建都市驱动型美丽宜居示范村市级精品示范村1个,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九、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 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4. 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91.7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0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嵩明县农业农村局资产总额3625.0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62.72万元,固定资产395.1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67.2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1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12700332600111

附件2-3.部门预算公开样表202202200324044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