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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202-509401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2-21 10:58
名 称: 嵩明县文物管理所2022年预算公开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文物管理所2022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2-02-21 10:58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2703200100200000

嵩明县文物管理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文物管理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嵩明县文物管理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下达)

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嵩明县文物管理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嵩明县文物管理所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贯彻执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主要职能为:

1.收藏保管文物,弘扬民族文化;

2.文物征集、鉴定、登编、修复、保管;

3.文物展览文物复制与修复文物及相关研究;

4.文物宣传出版;

5.考古发掘。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属于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负责全县163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的日常安全管理、巡查工作;

2.负责做好全县文物保护的四有(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记录档案和有保管机构)工作;

3.配合考古发掘单位做好本辖区内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等工作;

4.负责全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方案的编制申报和保护工程的实施工作;

5.配合有关单位对辖区内涉及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包括古墓葬)及其他可能埋藏文物地区的建设项目进行前期调查工作;

6.负责对全县范围内的历史、民俗文物进行普查、征集和保护,对馆藏文物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善保管;

7.负责嵩明县兰茂纪念馆陈列、展览事宜,举办兰茂文化及文物展出,发挥宣传窗口作用;

8.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112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5人, 财政全额保障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图片1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1.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1.2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6.26万元,下降19.1%。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4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1.2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1.2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1.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6.26万元,下降19.1%。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45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1.2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1.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2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74万元,上升22.72%,主要原因是新招聘1人,人员经费相应增加;项目支出1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5万元,下降81.82%

图片2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是:

1.“2070204事业运行支出,主要反映事业运行的支出,共计84.7万元;

2.“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主要反映事业单位离退休的支出,共计11.28万元;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共计7.55万元;

4.“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的支出,共计7.68万元。

图片3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分类科目分组,财政拨款支出111.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21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1.301-工资福利支出85.05万元(基本支出85.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明细如下:

30101基本工资支出19.2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

30102津贴补贴支出16.66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津贴和补贴;

30103奖金支出10.6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奖金;

30107绩效工资支出14.51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绩效工资;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24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7.04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0.12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失业、工伤、重特病医疗统筹等社会保险费;

30113住房公积金支出7.68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4.96万元(基本支出4.96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明细如下:

30201办公费支出13万元(基本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文物维护修缮工作。

30216培训费支出0.76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组织开展、外出参加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以及其他费用;

30229福利费支出1.2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2万元(基本支出1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核算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明细如下:

30302退休费支出10.78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生活费和其他费用;

30305生活补助支出0.42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向困难人员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图片4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2022年预算中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2022年预算中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单位2022年预算中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与县级配套事项

我单位2022年预算中无与县级配套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6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采购明细为:复印纸10箱,金额为0.68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文物管理所2022预算中不涉及三公经费。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嵩明县文物管理所部门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嵩明县文物管理所部门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嵩明县文物管理所部门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度申报1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即文物保护、维修及免费开放经费,资金安排10万元。该项目资金用于:1.文物安全保障;2.文物修缮工程;3.文物修缮方案编制。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文物管理所2022年事业运行经费安排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5万元,上升5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的运行经费增加,事业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其他交通费、办公用品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嵩明县文物管理所部门资产总额561.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82.86万元,固定资产178.5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7.61万元,上升18.49%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12703200100200111

嵩明县文物管理所2022年预算公开表20220221103504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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