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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202-509241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2-21 09:24
名 称: 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预算公开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2-02-21 09:24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2703200100000

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下达)

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化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筹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2.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3.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文化、文物、旅游、出版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4.负责推进全县旅游标准化工作。负责推进旅游厕所革命、智慧旅游建设工作。承担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评定、推荐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文化科、旅游科、市场管理科。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嵩明县图书馆

2.嵩明县文化馆

3.嵩明县文物管理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发展。一是进一步完善县文化馆、图书馆、镇(街道)文化站、村(社区)文化室的基础设施功能,举办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培训班。选取软硬件俱佳的优秀文化站(室)、非遗传习点以及新型文化空间,着力打造一批具有标识度的文化场所,使其成为全县的文化特色示范点。二是持续强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认真组织2022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活动,不断推动公共文化资源向基层延伸,将更多优质服务送到基层和农村。做好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在传统节日期间紧扣主题,在线上线下举办各种文艺展演、展览等活动,营造欢乐的节日气氛。组织举办非遗日宣传展示活动,做好非遗进学校、进社区工作,让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更好的保护和传承。三是不断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化建设,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继续组织兰茂文化节系列活动,高质量提升打造兰茂文化节”“兰茂讲堂等品牌文化活动,推动嵩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四是举办全县戏剧创作培训班,创作一批新时代文艺精品以及更多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组织举办全县文艺调演,选取各镇近年来创作的优秀剧(节)目集中展演,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五是按照市级相关安排做好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复审相关工作。

2.推进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整合嵩明非遗、兰茂文化、徐霞客标志地、红色文化等资源,加强与企业的合作,融入五一中秋十一等节庆活动进行推介,打造嵩明精品旅游体验线路,创新旅游宣传。二是做好涉旅企业培育,扶持引导产业发展,积极做好规模以上涉旅企业和特色小微涉旅企业培育。三是开展品牌创建工作。按照市级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创建1家省级旅游休闲街区,1家等级旅游民宿。四是推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入调研,摸清家底做好规上文化企业梳理入库工作。做好2022省文博会、创意昆明等活动的参展工作。五是大力推进乡村旅游开发,助力乡村振兴。积极谋划乡村旅游产业发展,持续做好山脚社区市级乡村旅游示范村建设,丰富产品业态,提升环境,打造嵩明乡村旅游品牌。扶持引导龙街、西山、官渡等做好乡村旅游开发,规范发展。

3.进一步强化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一是加大依法保护文物的力度,推进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工作,做好文物消防安全工作和文物安全巡查工作,开展4次全县县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巡查工作,1次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复查;指导并督促各镇(街道)加大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日常巡查频度和力度,有效杜绝损坏文物保护单位违法行为发生,及时排查处置影响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隐患。二是举办2022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活动,参加云南省第三届传统戏剧曲艺汇演。继续开展非遗进校园戏曲进校园跟着大师学非遗活动,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4.督促行业自律抓实文旅市场整治。一是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守好安全底线,紧绷安全发展这根弦,紧盯各类文化场所、文物保护、旅游活动等重点领域,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二是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督促指导文化场所、涉旅企业等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完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疫情防控宣传培训,及时发布疫情防控指南,提高从业人员防护技能,引导游客增强防护意识。三是严抓文旅市场管理。进一步提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应用水平,提高平台业务办理数据质量。四是做好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工作。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工作要求,2022年我县要完成住宿、餐饮等783家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复评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4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3个。截止2021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64人。在职实有6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图片1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77.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77.1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6.68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10万元,要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文化乐民、文化育民、文化富民、文化和民目标的实现,推进全县旅游标准化工作,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持续较快发展。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6.68万元,调出1人,人员经费相应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77.1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77.1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77.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6.68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10万元,要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文化乐民、文化育民、文化富民、文化和民目标的实现,推进全县旅游标准化工作,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持续较快发展,文物保护资金相对减少。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6.68万元,调出1人,人员经费相应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77.1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77.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2.1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68万元,下降0.54%,主要原因是调出1人,人员经费相应减少;项目支出14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万元,下降6.45%,主要原因是要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文化乐民、文化育民、文化富民、文化和民目标的实现,推进全县旅游标准化工作,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持续较快发展,文物保护资金相对减少。

图片2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是:

1.“2070101行政运行支出,主要反映行政运行的支出,共计494.95万元;

2.“2070104图书馆支出,主要反映图书馆的支出,共计110.96万元;

3.“2070109群众文化支出,主要反映群众文化的支出,共计401.53万元;

4.“2070204文物保护支出,主要反映文物保护的支出,共计84.7万元;

5.“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主要反映行政单位离退休的支出,共计53.42万元;

6.“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主要反映事业单位离退休的支出,共计40.66万元;

7.“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共计94.93万元;

8.“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的支出,共计96.02万元。

图片3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分类科目分组,财政拨款支出1377.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2.17万元,项目支出145万元)。

1.301-工资福利支出1057.95万元(基本支出1057.9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明细如下:

30101基本工资支出250.06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

30102津贴补贴支出277.34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津贴和补贴;

30103奖金支出133.44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奖金;

30107绩效工资支出107.92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发放的绩效工资;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6.62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95.17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38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失业、工伤、重特病医疗统筹等社会保险费;

30113住房公积金支出96.02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21.41万元(基本支出81.41万元,项目支出14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明细如下:

30201办公费支出163.6万元(基本支出33.6万元,项目支出130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全省旅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补助经费项目、兰茂文化节补助经费项目、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项目、嵩明县文艺调演补助经费项目、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监管保障经费项目、文化产业与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嵩明县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补助经费项目、美丽县城及文物利用免费开放保障经费项目、嵩明县图书馆图书购置经费项目、四下乡、花灯滇剧艺术周、云南省彩云奖补助资金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项目;

30213维修(护)费10万元均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文物维修建设经费项目、文物保护经费项目;

30216培训费支出9.53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组织开展、外出参加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以及其他费用;

30229福利费支出14.4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和其他相关支出;

30239其他交通费用支出20.88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车辆购置税、养路费、车船使用税、过路费、油费、保险费等。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7.81万元(基本支出92.81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核算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明细如下:

30301离休费支出15.2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支付离退休干部的生活费和其他费用;

30302退休费支出75.28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生活费和其他费用;

30305生活补助支出2.33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向困难人员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30309奖励金支出5万元均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四下乡、花灯滇剧艺术周、云南省彩云奖补助资金。

图片4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2022年预算中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2022年预算中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单位2022年预算中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与县级配套事项

我单位2022年预算中无与县级配套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4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采购明细为:金属质柜类5个,金额为0.5万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6次,金额为1.2万元;机动车保险服务1次,金额为0.2万元;复印纸50箱,金额为0.9万元;车辆加油服务3次,金额为0.9万元;台式计算机2台,金额为1万元;金属骨架为主的椅凳类30把,金额1.5万元;复印纸10箱,金额为0.68万元。复印纸30箱,金额为0.45万元;木质柜类8个,金额0.64万元;其他视频设备2台,金额0.4万元;木制台、桌类8套,金额0.88万元;复印纸10箱,金额为0.2万元。便携式计算机4台,金额2.2万元;音箱6个,金额1.08万元;通用摄像机2台,金额2.9万元;金属骨架为主的椅凳类8个,金额0.4万元;台式计算机6台,金额1.8万元;音箱12个,金额0.36万元;通用摄像机2台,金额1.3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万元,与上年一致,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万元,与上年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度申报11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明细如下:

1.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资金安排50万元。该项资金用于建立健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逐步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2.文化产业与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资金安排20万元。该项资金用于对文化旅游产业项目予以扶持,对文艺精品创作予以扶持和奖励;对积极组织参加省、市、县各级展会、节庆演出的文创企业、团体和个人,取得较好效益和反响的,经申报并评审通过的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适当经费补助;对重大文化旅游项目的包装策划、重点文创企业的技术创新、重点文化市场的建设给予资金支持。

3.全省旅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补助经费,资金安排5万元,该项资金用于旅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补助资金作为游客购物发生退货的先行垫付资金。

4.嵩明县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补助资金,资金安排10万元,该项资金用于对发展文化创意产业重点项目建设予以重点扶持,组织企业参加省、市组织创意云南、创意昆明文化产业博览会,引导企业加大产品开发,拓宽市场。

5. 嵩明县文艺调演补助经费,资金安排5万元,该项资金用于推动群众性文化活动发展,进一步丰富老百姓业余文化生活,促进基层文化建设的品牌活动。

6.兰茂文化节补助资金,资金安排10万元,该项资金用于把我县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医中药产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为全面准确把握中医中药造福人类的大健康形势和任务,把我县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医中药产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中医中药事业和大健康产业发展成果。

7.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监管保障经费,资金安排10万元,该项资金用于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为建立旅游市场的长效管理机制和健康有序的旅游市场秩序奠定基础,促进旅游产业健康发展。

8.嵩明县图书馆图书购置经费,资金安排15万元。该项资金用于增加图书馆藏书量及种类,满足读者需求。

9.美丽县城及文物利用免费开放保障经费,资金安排10万元。该项资金用于文物安全保障,文物修缮工程,文物修缮方案编制。

10.四下乡、花灯滇剧艺术周、云南省彩云奖补助资金,资金安排5万元。该项资金用于举办四下乡、花灯滇剧艺术周等活动资金补助。

11.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资金安排5万元,该项资金用于组织举办非遗日宣传展示活动,做好非遗进学校、进社区工作,让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更好的保护和传承。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4.4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13万元,增长12.68%,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基数增加,相应的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其他交通费、办公用品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资产总额1760.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08.14万元,固定资产750.5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9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6.84万元,下降10.06%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12703200100111

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预算公开表20220219101549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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