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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202-509209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2-20 13:17
名 称: 嵩明县城区环卫站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及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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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城区环卫站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及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2-02-20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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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城区环卫站2022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城区环卫站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嵩明县城区环卫站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嵩明县城区环卫站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并结合本县实际,拟定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编制市容环境卫生发展总体规划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做好辖区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县城垃圾处理中转站、垃圾填埋场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县城区主街(路)清扫保洁;负责对生活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对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4.负责研究制订城市市容发展规划,加强城市市容管理新技术、新方法、新标准的推广应用。

5.参与城市建设开发和旧城改造规划项目中有关环境卫生设施配套建设方案的会审和竣工验收。

6.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的社会宣传教育,普及市容环境卫生法律知识和科学知识,提高公民的市容环境卫生意识。

7.牵头组织实施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设施建设及处置。

8.加强内部管理,根据全局工作部署,制定和组织实施本部门工作目标和计划,合理安排人员分工,落实岗位职责,对工作执行情况及时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

9.认真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有关政策、方针、法律、法规。积极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努力提高作业质量和队伍素质。

10.承办上级部门及局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嵩明县城区环卫站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所属单位1个,为嵩明县城区环卫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嵩明县城市公厕新建及改造提升项目:选址规划在环城西路小游园、盟台苑和公安局旁分别建设二类以上的城市公厕各一座,每座公厕占地约60平米,50万元/座。盟台苑和公安局旁公厕选址规划已通过县规委会审议通过。盟台苑公厕计划引入社会投资建设,现正积极与电信公司对接协商,待相关协议签订后立即组织实施;环城西路小游公厕,黄龙大街公安局旁公厕已完成建设。

2.嵩明县垃圾分类收集亭工程项目:2021年投入32万元采购分类垃圾亭40座,目前已全部安装并投入使用,其中建成区新增28座,安排杨林镇4座、牛栏江镇6座、嵩阳街道2座。

3.嵩明县城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计划新建日处理120吨的中型垃圾中转站一座及相关配套设施购买安装,建设总投资约600万元。一是由于该项目位置距离银杏人家6期小区较近,2020年在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市民通过市长热线及各种渠道反映该项目距离住户较近,给市民生活造成影响,我局充分尊重民意,通告停止该项目建设,重新选址。二是县城建成区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工作自2019年10月份开始通过环卫服务市场化模式交由嵩明侨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运行,目前侨银公司新配备生活垃圾压缩车14台,生活垃圾大部分采用垃圾压缩车现场压缩不在中转,压缩车具备操作简单、机动灵活功效,已满足县城垃圾转运能力。经请示县政府分管领导和我局党组会研究,决定暂停建设银杏人家6期垃圾中转站。

4.启动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嵩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扩建项目建设手续办理,全力确保项目尽早建成落地运行,主要领导多次带队到现场查看,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分析、制定解决方案。目前该项目推进顺利,环评已报省厅评审系统,已取得项目的核准代码,正加快开展项目图纸编制等前期工作,计划2022年2月底正式动工建设,2023年年初完成项目建设并顺利运营投产。

5.启动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应急处置、渗沥液处置工作,保障周边环境安全。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应急处置、渗沥液处置的设计方案已编制完成,并经过两次的专家论证比选确认,现正积极开展项目的可研编制等前期工作。另外将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项目纳入嵩明县2022年度重点建设项目,我局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预计2022年二季度动工建设,确保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嵩明县城区环卫站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为下属二级单位嵩明县城区环卫站。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21人。

车辆编制30辆,全为一般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嵩明县城区环卫站财务总收入2387.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87.1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75.67万元,减少幅度为16.62%,主要原因是由于本年度减少了嵩明县垃圾填埋场应急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经费,同时世行贷款本息专项资金、垃圾分类、垃圾处置经费较上年度有所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嵩明县城区环卫站财政拨款收入 2387.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87.1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87.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75.67万元,减少幅度为16.62%,主要原因是由于本年度减少了嵩明县垃圾填埋场应急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经费,同时世行贷款本息专项资金、垃圾分类、垃圾处置经费较上年度有所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嵩明县城区环卫站预算总支出2387.1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387.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1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06万元,减少幅度为3.94%,主要原因是由于环卫站2021年新增退休人员一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减少;项目支出221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68.61万元,减少幅度为17.46%,主要原因是由于本年度减少了嵩明县垃圾填埋场应急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经费,同时世行贷款本息专项资金、垃圾分类、垃圾处置经费较上年度有所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分别为: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主要反映县城区环卫站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21万元。

2.“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主要反映嵩明县城区环卫站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50.44万元。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反映环卫站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04万元。

4.“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主要反映县城区环卫站在职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99.03万元、项目支出中世行贷款本息专项经费135万元、嵩明县城环卫服务市场化项目经费1598万元、生活垃圾处置专项经费365万元、生活垃圾分类费用及示范片区建设“第三方”运营经费87万元、县城免费公厕管护专项经费30万元。

6.“2210201住房公积金”主要反映环卫站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10.44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分别为:

1.“30101基本工资”主要反映县城区环卫站事业人员的基本工资支出25.42万元。

2.“30102津贴补贴”主要反映县城区环卫站在职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回族补贴、改革性补贴等支出23.8万元。

3.“30103奖金”主要反映县城区环卫站年终一次性奖金、目标考核奖等支出14.72万元。

4.“30107绩效工资”主要反映环卫站事业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支出18.87万元。

5.“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主要反映环卫站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04万元。

6.“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主要反映环卫站职工医疗保险支出9.86万元。

7.“30112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主要反映环卫站工伤保险、退休人员社保等支出5.66万元。

8.“30113住房公积金”主要反映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10.44万元

9.“30201办公费”主要反映在职人员日常办公经费支出5.6万元。

10.“30229福利费”主要反映在职人员七个节假日、一个生日慰问费支出1.68万元。

11.“30216培训费”主要反映在职人员职工教育经费支出1.02万元。

12.“30302退休费”主要反映退休人员补贴支出45.05万元。

13.“30209物业管理费”主要反映生活垃圾处置专项经费365万元、生活垃圾分类费用及示范片区建设“第三方”运营经费87万元,嵩明县城环卫服务市场化项目专项经费1598万元。

14.“30213维修(护)费”主要反映县城免费公厕管护专项资金30万元。

15.“30701国内债务付息”主要反映世行贷款本息专项资金135万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0万元。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0万元。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0万元。

(四)与县级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0万元。

嵩明县城区环卫站2022年部门预算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明县城区环卫站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嵩明县城区环卫站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变化的原因是上年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今年也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嵩明县城区环卫站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无变化的原因是上年度无公务接待预算,今年也没有安排公务接待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嵩明县城区环卫站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备注:本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不做预算,以实际支出为准)

无变化的原因是上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今年也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度申报5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金额共计2215万元;2021年审核确定项目16个,涉及金额2215万元。

(一)世行贷款本息专项资金135万元

该项目主要用于支付2022年世行贷款的本金及利息。

(二)嵩明县城环卫服务市场化项目专项资金1598万元

该项目主要用于支付侨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度道路清扫保洁服务费。

(三)生活垃圾处置专项经费365万元

该项目主要用于嵩明县2022年度生活垃圾处置费。

(四)生活垃圾分类及示范片区建设“第三方”运营经费87万元

该项目主要用于2022年度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建设、氛围营造等,以及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3个示范小区、1个示范学校、1家党政机关)的硬件投入、宣传、设施设备、人工场地等维护费。

(五)县城免费公厕管护专项资金30万元

该项目主要用于县城区免费公厕设施设备购置、维护、标识标牌更换等费用支出。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3.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城区环卫站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72.1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06万元,减少幅度为3.94%,主要原因是由于环卫站2021年新增退休人员一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嵩明县城区环卫站资产总额1735.5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64.28万元,固定资产88.9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234.79万元,无形资产2.8万元,其他资产44.73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9.5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0.4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45.42万元,其中出租资产1辆扫地车、1辆垃圾车、1辆洒水车、12辆电动三轮车,资产出租收入45.42万元。

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12703300600200111


嵩明县城区环卫站2022年预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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