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信访局2022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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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信访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信访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嵩明县信访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嵩明县信访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中央、省、市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受理、转交、转办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件。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机构改革后,嵩明县信访局为新独立核算单位,内设科室4个,分别为:办公室、处突科、接访科、网信科。人员编制为:行政编8人,机关工勤2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坚持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县 “两会”精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等,切实把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安排部署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增进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为嵩明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即嵩明县信访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机关工勤编制2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86.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6.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与上年190.88万元对比减少4.08万元,减少2.14%,主要原因为我单位2021年度因工作需要调出公务人员二人,调入二人,且项目预算有所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6.8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6.8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0.88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拨款0万元。
与上年190.88万元对比减少4.08万元,下降2.14%,主要原因为我单位2021年度因工作需要调出公务人员二人,调入二人,且项目预算有所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6.8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86.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60万元,与上年149.68万元对比增长6.92万元,增长4.62%,主要原因为我单位2021年度因工作需要调出公务人员二人,调入二人,部分公用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30.20万元,与上年41.20万元对比减少11万元,下降26.70%,主要原因为我部门本年度继续延用2021年度安装的视频接访系统,今年仅需支付维护费用。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0308信访事务”主要用于单位信访支出为161.96万元;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为12.08万元;
3.“2210201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支出为12.76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组,财政拨款支出186.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60万元,项目支出30.20万元),具体分组如下:
1.301-工资福利支出139.45万元(基本支出139.4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明细如下:
30101基本工资30.55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支出;
30102津贴补贴54.06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职工津贴补贴支出;
30103奖金18.55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职工奖金支出;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08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1.27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18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职工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30113住房公积金12.78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47.35万元(基本支出17.15万元,项目支出30.20万元),明细如下:
30201办公费19.40万元(基本支出4.00万元,项目支出15.4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办公费支出;
30213维修(护)费5.00万元均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视频接访系统的维修(护)费;
30214租赁费9.80万元均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县级群众接访中心的租赁费用;
30216培训费1.27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信访业务工作培训支出;
30229福利费1.92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职工福利费;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30239其他交通费用6.96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职工公务交通补贴;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0万元。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0万元。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0万元。
(四)与县级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0万元。
我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无对下转移支付项目补助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采购明细:便携式计算机3台2.10万元,复印纸70箱1.12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信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万元,与上年一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嵩明县信访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原因为2022年度及上年我单位均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嵩明县信访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原因为2022年度及上年我单位均无公务接待费用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嵩明县信访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万元,与上年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2022年度及上年度我单位均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2020年5月从县委办调剂公务用车一辆,2022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度县信访局申报3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金额30.20万元。经审核确定3个项目,资金30.20万元,其中民生类0个资金0万元,专项业务类3个资金30.20万元,事业发展类0个资金0万元。与上年的3个相比,无变化。具体项目如下:
1、视频接访系统维护专项资金5.00万元。
2、县级接待大厅租赁专项资金10.20万元。
3、信访维稳工作专项经费15.00万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3.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5.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7.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信访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7.15万元,对比上年4.00万元增长13.15万元,增长328.75%,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填报的机关运行经费仅包括4万元的一般公用经费,按照规定机关运行经费应包括办公费、福利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维费及公务交通补贴。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嵩明县信访局部门资产总额27.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11万元,固定资产11.0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7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十、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2年本级财力安排嵩明县信访局基本支出156.60万元万元,与上年149.68万元对比增长6.92万元,增长4.62%,变化的原因主要是:
我单位2021年度因工作需要调出公务人员二人,调入二人。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1年本级财力安排嵩明县信访局项目支出30.20万元,与上年41.2万元对比减少11万元,下降26.70%,变化的原因主要是:
我部门本年度继续延用2021年度安装的视频接访系统,今年仅需支付维护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65600111
嵩明县信访局202202180256453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