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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202-508969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2-18 14:11
名 称: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发布时间:2022-02-18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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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12700276300000

附件2-1

嵩明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嵩明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协调扶持退役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上级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文件。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

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组织实施上级有关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负责烈士陵园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国家、省、市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

9.负责指导退役军人事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扬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的部门,机关内部下设3个科室,核定编制为5人。分别为:办公室、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科、优抚服务和权益维护科。内含2个下属事业单位,分别为:嵩明县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所,共核定事业编制4人;嵩明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共核定事业编制6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一是严格按照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的“五有”标准,促进“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军人之家”融合发展。二是围绕提升运行管理、组织开展以会代训专题业务和政策培训6次。三是规范退役军人工作机构政治文化环境建设。在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悬挂宣传牌共计196块。

2.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工作。一是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工作,2020年共接收退役士兵98人。二是完成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14名退役士兵选岗工作;三是按军龄每年3600元的标准发放自主就业地方一次性补助98105.85万元。四是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1人。

3.扎实开展高职扩招,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一是利用退役士兵报到契机,掌握退役士兵个人基本情况、技能培训要求等信息,完成教育培训172人,高职扩招132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45;二是拓宽就业渠道,联合就业局举办退役军人现场招聘会6场,提供就业岗位567个;三是联合就业局、银行等单位开展退役军人创业扶持贷款工作。对符合条件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发放创业贷款45万元。

4.扎实落实各类重点优抚对象优待政策。一是认真开展“节日”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烈属,发放慰问金活动,慰问在乡退伍军人5995人,发放慰问金238.70万元。二是做好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提标发放工作,1-12月份共发放各类优抚对象13941人定补2401.19万元;三是开展优抚对象帮扶帮困工作,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264人(户)次50.30万元;四是继续开展“光荣牌”悬挂工作。五是开展信息采集及数据比对工作,累计采集人员信息7166人,完成军队改制人员24人的信息采集工作。

5.推进军休管理服务工作。一是开展走访慰问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企业军转干部74人次24.30万元;上报企业军转干部解困金2145.38万元。二是提升军休干部服务管理质量,全年按要求发放军队离退休干部2人、无军籍职工26人各种资金265万元;办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死亡抚恤金、丧葬费119.92万元。三是接受安置退休士官1人。

6.不断开创双拥工作新局面。一是开展走访慰问,走访慰问驻嵩部队13家,发放慰问金18.8万元;二是联合辖区部队开展“双拥送学进军营”主题党日活动1次,围绕移交安置、就业创业等方面进行政策讲解;三是按照工作要求,制定下发落实《开展驻嵩部队营区周边环境整治创建美丽军营实施方案》;四是协调落实军人依法优先政策工作,在全县范围内的客运、旅游景点、停车场、医院等领域开通军人绿色通道;五是组织全县各界人士400余人到黄龙山开展2020年嵩明县9.30烈士公祭活动。

7.其他工作。一是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志愿者服务活动,切实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二是统筹推进爱国卫生运动。每周五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持续巩固“三清洁”成效,推进“门前三包”责任落实。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分别是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嵩明县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所、嵩明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3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1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155.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55.1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我单位2021年涉及县财政公共预算资金合计1828.09万元同比增加327.05万元,上升15.18%,主要原因增加了退役士兵技能教育、职业培训和适应性培训补助经费,昆明市成立军人之家一至四级购(建)房补助经费,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保障体系补助经费等的增加,所有本年总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155.1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55.1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55.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我单位2021年涉及县财政公共预算资金合计1828.09万元,同比增加327.05万元,上升15.18%,主要原因增加了退役士兵技能教育、职业培训和适应性培训补助经费,昆明市成立军人之家一至四级购(建)房补助经费,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保障体系补助经费等的增加,所有本年总收入较上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55.1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155.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3.84万元,含:人员经费322.45万元,公共经费:21.39万元,与上年273.09万元对比增加70.75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有新增人员故相应基本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项目支出1811.30万元,与上年1555万元对比增加256.30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了退役士兵技能教育、职业培训和适应性培训补助经费,昆明市成立军人之家一至四级购(建)房补助经费,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保障体系补助经费等的增加,故而项目支出有所增长。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为:

1.2082801行政运行”主要用于行政运行经费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的发放、工伤生育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含自主择业军队转干部医疗保险)缴费以及“军人之家”、“双拥”等专项工作的开展经费支出为405.2388万元。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为22.34万元。

3.2210201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为23.07万元。

4.2080902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主要用于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相关经费的发放支出为46.2万元。

5.2080999其他退役安置支出”主要用于“两保”接续补助经费、优抚对象体检经费、资助优抚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发放支出为30万元。

6.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主要用于春节八一慰问金补助经费、清明节祭扫烈士公祭日活动及烈士陵园管理修缮补助经费、城镇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经费支出为538万元。

7.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主要用于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地方一次性补助经费、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自谋职业补助金的发放、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生活补助经费支出为487万元。

8.2080805义务兵优待”主要用于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支出为521万元。

9.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主要用于行政离退休单位退休人员工伤生育保险支出为2.30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组,财政拨款支出2155.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3.84万元,项目支出1811.30万元)。

1301工资福利支出184.52万元(基本支出184.5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明细如下:

30101基本工资34.74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

30102津贴补贴53.63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

30103奖金33.29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奖金,其中用于绩效考核奖(事业)预算经费12.60万元,绩效考核奖(行政)预算经费16万元,行政年终一个月奖金,预算经费2.90万元,事业年终一个月奖金,预算经费1.80万元。

30107绩效工资19.04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发放的绩效工资。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34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13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13万元。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5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工伤生育保险。

30113住房公积金23.07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1.39万元(基本支出万元,项目支出万元),明细如下:

30201办公7.60万元(基本支出7.6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报刊杂志等支出。

30216培训费2.27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职工教育培训及党组织建设开展等支出。

30229福利费3.60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0239其他交通费用7.92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发放单位的公务交通补贴。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合计1503.04万元(基本支出40.04万元,项目支出1463万元),明细如下:

30302退休费48.40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军队无军籍职工和军队退休干部相关生活补贴的发放。

30305生活补助924万元均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城镇重点优抚对象困难生活补助经费43万元,用于全县春节八一慰问金补助经费240万元,用于全县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发放521万元,用于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8%地方性补助经费(伤残抚恤)110万元,用于优抚对象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经费10万元。

30303退职(役)费487万元均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地方一次性补助经费70万元、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自谋职业补助经费400万元、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生活补助经费17万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0万元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0万元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0万元

(四)与县级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0万元

我局2022年部门预算无县对下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万元,与上年一致,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度申报16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金额1811.30万元;2022年审核确定项目16个,涉及金额1811.30万元。

重点项目如下:

(一)2021年春节八一慰问补助经费资金240万元

该项目主要是完成2022年“春节、八一”慰问经费的发放。

预期实现的项目目标和指标是:按时完成2022年春节八一走访慰问。

测算依据主要是:2022年春节八一慰问金发放满意度、对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推动作用及优抚对象慰问人数。

(二)2022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补助经费资金521万元

该项目主要是完成2022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发放。

预期实现的项目目标和指标是:完成2022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发放。

测算依据主要是:2022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满意度、对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推动作用及全县义务兵人数。

(三)2021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自谋职业补助经费资金400万元

该项目主要是完成2022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自谋职业补助金的发放。

预期实现的项目目标和指标是:完成2022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自谋职业补助金的发放。

测算依据主要是:2022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自谋职业补助金发放满意度、对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推动作用及退役士兵数量。

(四)2022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8%地方性补助经费资金110万元。

该项目主要是完成2022年优抚对象自然增长8%地方性补助经费的发放。

预期实现的项目目标和指标是:完成2022年优抚对象自然增长8%地方性补助经费的发放。

测算依据主要是:2022年优抚对象自然增长8%地方性补助经费发放满意度、对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推动作用及优抚对象人数。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工资福利支出:指职工所在单位通过举办集体福利设施,建立各种补贴,提供服务等办法,为本单位职工提供方便,帮助职工解决生活上难以解决的困难,改善职工生活和环境,解决职工在生产过程中某些共同的和特殊的需要,以改善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保证他们正常和有效地进行劳动。

5.社会福利:指国家和社会通过各种福利事业、福利设施、福利服务为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并使其基本生活状况不断得到改善的社会政策和制度的总称。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43.84万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73.0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0.75万元,增长25.9%。主要原因是今年我单位新增人员,故相关运行经费与去年相比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

资产总额共计1565.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41.12万元,固定资产24.59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0万元,汽车0万元,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4.59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

在其他固定资产中,共包含相关的办公设备,其中一部分自20196月单位成立时从原单位搬运使用,一部分通过政府采购购入,合计24.59万元,其余资产均为货币资金(即流动资产)。

鉴于上述数据为快报数,相关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1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76300111


附件2-3.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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