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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3012700141400000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2-18 11:46
名 称: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预算公开
文号: 1 关键字: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2-02-18 11:46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41400000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县相关管理政策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实施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

3.制定和实施提高质量整体水平、标准化和计量事业的发展规划。

4.按规定组织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5.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为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

6.依法承担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管工作。负责市场交易(网络交易)行为和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无照经营等经济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接企业和直接人员及其直销活动,牵头打击传销违法行为;负责商标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流通及消费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调查处理工作;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组织开展监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等相关质量抽验。

8.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组织实施质量强县、名牌战略,落实健全全县质量工作考核、质量奖励、质量分析报告等制度,组织开展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质量体系与产品质量的认证行为。

负责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组织申报;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

9.承担产品、商品质量监督工作;管理产品、商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制度;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工作。

10.按规定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调解消费争议。

11.开展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工作,查处合同违法行为;依法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依法监管拍卖行为。

12.负责管理计量和论证认可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工作,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产品的认证监督。

13.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的标准化工作;指导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监督标准的实施工作,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承担企业产品(不含食品)的标准备案工作,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14.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组织开展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

15.承担嵩明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6.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行政审批项目,以嵩明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17.增加价格监督检查、物价监督检查、专利执法、盐业执法职责(流通)。

(二)机构设置情况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13个科室,1个中心及7个派出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市场规范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嵩明县消费投诉举报中心)、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食品生产与流通监督管理科、餐饮食品监管科、药械化监管科、质量与标准计量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科、行政执法大队、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中心、嵩阳市场监督管理所、杨桥市场监管所、杨林市场监督管理所、小街市场监督管理所、牛栏江市场监督管理所、杨林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嵩明职教基地市场监督管理所。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营商环境建设,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加大职能整合,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

2.加强竞争政策实施力度,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市场平稳有序。

3.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加大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力度,着力守住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底线,加大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消防安全监管力度。

4.强化质量监管,促进高质量发展战略实施;开展质量强县工作,按照“标准引领、质量提升、品牌带动、信誉保证”的质量发展路径,加快实施质量强县和品牌发展战略。

5.加大市场监管案件查办力度,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痛点,加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等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企业行为、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环境。

6.推进价格监管能力建设,构建良好的价费环境。

7.优化广告市场秩序,推动广告行业高质量发展。

8.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促进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实施。

9.加强市场消费环境建设,有效促进消费升级。

10.加强综合执法能力建设,确保市场监管的有效性。

11.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提高专利申请的数量、质量和授权量,抓好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工作,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具体是: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3人,其中:行政编制7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6人。在职实有9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9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51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50人。

车辆编制13辆,实有车辆1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129.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29.75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1.61万元,增长3.48%,主要原因分析: 一是因人员比上年减少4人,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27.39万元;二是因延续2021年新增项目2个及2022年新增项目1个,2022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99.00万元;故部门财务收入增加71.6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129.7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29.7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29.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1.61万元,增长3.48%,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因人员比上年减少4人,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27.39万元;二是因延续2021年新增项目2个及2022年新增项目1个,2022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99.00万元;故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1.61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129.7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129.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0.7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39万元,减少1.37%。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减少,2021年调出4人,退休3人,调入3人,实际减少4人,故2022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预算相应减少;项目支出159.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9.00万元,增加165%。主要原因分析是延续上年新增项目2个及本年新增项目1个,项目支出预算共增加99.0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13801行政运行”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551.13万元;

2.“2013899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主要用于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159.00万元;

3.“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106.70万元;

4.“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19.98万元;

5.“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4.54万元;

6.“2210201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148.40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970.75万元,项目支出159.00万元),具体分组如下:

1.301工资福利支出1648.30万元(基本支出1648.3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明细如下:

30101基本工资379.63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的行政和事业人员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

30102津贴补贴561.31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的行政和事业人员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

30103奖金214.24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行政和事业人员按规定发放的奖金;

30107绩效工资45.47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发放的绩效工资;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4.54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7.71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和退休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30112其他社会保险缴费2.14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失业、工伤、重特病医疗统筹等社会保险费;

30113住房公积金147.73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53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其他工资福利;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355.98万元(基本支出196.98万元,项目支出159.00万元),明细如下:

30201办公费51.60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购买办公用品等支出;

30202印刷费1.20万元均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单位执法办案及后期保障服务经费项目资料印刷等支出;

30209物业管理费28.80万元均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单位执法办案及后期保障服务经费项目物业管理支出;

30213维修(护)费75.00万元均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视频监控运维费及固定资产相关维修(护)费;

30216培训费14.64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组织开展、外出参加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以及其他费用;

30226劳务费32.00万元均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单位执法办案及后期保障服务经费项目中劳务派遣费用;

30227委托业务费15.00万元均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嵩明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购买第三方评估服务经费项目中的评估费用;

30229福利费22.32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00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0239其他交通费用69.42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公共交通补贴;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00万元均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单位执法办案及后期保障服务经费项目中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30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5.47万元(基本支出125.4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明细如下:

30301离休费14.02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支付离休干部的生活费和其他费用;

30302退休费107.57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单位部分生活补助费;

30305生活补助3.48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向困难人员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30307医疗费补助0.40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部门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四)与县级配套事项

本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无县级配套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9.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因我单位近年无因公出国(境)安排,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上年同样为0.0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与上年持平,无变化,与上年同样按预算要求未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9.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

与上年持平,无变化,本年公务用运行维护费支出定额标准与上年一致,车辆编制一致,故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重点项目1个,即执法办案及后期保障服务经费,涉及金额70.00万元。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负责组织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加大市场监管的执法力度,加强后勤保障工作。产出目标:全年市场监管执法案件120件,市场监管覆盖率和违法案件处置率达到100%,后勤保障率100%。

效果目标:市场秩序逐步规范化,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满意度目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达到90%。

项目预期实现的效益及测算依据:预期实现的效益是加大市场监管的执法力度,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做好后勤保障服务工作。测算依据是依据上年度项目收支情况及下年工作计划,以及上级工作安排、上年度后勤保障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3.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5.部门预算:编制政府预算的一种制度和方法,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是当前财政改革的重要内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96.9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5万元,减少1.23%,主要原因是人员比上年减少4人,基本支出公用经费预算相应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1719.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6.59万元,固定资产1552.4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87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04.6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3.9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41400111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20510035453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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