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2703300200000
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滇中新区党工委有关建设事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建设事业的规范性文件及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统一管理城市建设资金;负责编报和安排城市建设年度计划;会同县财政部门对城市建设有关行政事业收费执行情况 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负责建设工程标准化和造价定额管理工作。
4.负责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负责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及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建筑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建设事业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工作;负责墙体改革、节能建筑、城镇减排、预拌商品混泥土及散装水泥的推广使用及监督管理工作。
5.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村镇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指导辖区内村镇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民居工程建设。
6.负责拟订全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指导实施;负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房屋交易政策,监督房屋交易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等工作,协同配合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物业企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拆迁计划的报批及下达分配工作,指导房屋拆迁工作。
7.负责拟订城市供水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城市供水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指导实施;负责城市供水行业的安全管理和新建、扩建、改建城市供水工程的工作;负责城市供水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镇污水设施建设规划编制,城市污水设施建设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定5个内设机构, 分别是:
1.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嵩明县基本建设工程管理站;
3.嵩明县房产管理办公室;
4.嵩明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5.嵩明县城建档案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严格按照“美丽县城建设”、“城市更新改造”、“海绵城市建设”、“园林城市建设”等指标要求及《嵩明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进落实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确保在完成相关建设指标前提下,切实提升城市品位。
2.加快推进市政道路、排水(污)管网设施、旧城改造等城镇投资项目建设。
3.按照宜居宜业新城、产城融合标准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4.依法依规加强行业服务和监管各项工作.一是有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开发,积极研究处理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有效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二是继续抓好建筑业(人防、消防、质量安全)行业监督管理、服务工作;三是持续规范物业管理各项工作制度,提升全县物业管理水平;四是持续完善城镇住房保障管理体系;五是持续抓好燃气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到位;六是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优化力度,有效提升营商环境。
5.加快重点项目实施进度。2022年计划重点项目8项,总投资70000.00万元。其中,在建项目4项,概算总投资44400.00万元,年度计划投资13700.00万元;前期工作项目4项,概算总投资24000.00万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5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5个;差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2个;事业单位2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3人。在职实有3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由于机构改革,编制不在本单位,人员未调动,导致超编2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9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5辆,实有车辆比上年减少3辆,原因是移交其他单位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337.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37.3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071.08万元,增加84.5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嵩明县人防基本指挥所专项资金500.00万元、2018年园林绿化养护补助经费210.69万元、嵩明县(彩云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专项资金305.6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337.3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37.3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37.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071.08万元,增加84.5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嵩明县人防基本指挥所专项资金500.00万元、2018年园林绿化养护补助经费210.69万元、嵩明县(彩云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专项资金305.6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337.3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337.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3.7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6.30万元,下降4.4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3人导致经费减少;项目支出1553.5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07.38万元,增加248.20%,主要原因是:嵩明县人防基本指挥所专项资金、2018年园林绿化养护补助经费、嵩明县(彩云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专项资金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是: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51.51万元。
2.“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6.85万元。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9.05万元。
4.“2120101行政运行”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606.72万元。
5.“2120303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主要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553.55万元。
6.“2210201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59.66万。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组,财政拨款支出2337.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3.79万元,项目支出1553.55万元)。
1.301-工资福利支出656.02万元(基本支出656.02
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明细如下:
30101基本工资支出158.08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
30102津贴补贴176.57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津贴和补贴;
30103奖金82.97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奖金;
30107绩效工资60.52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发放的绩效工资;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9.05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2.12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05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当年退休职工年金记实缴费,职工的失业、工伤、重特病医疗统筹等社会保险费;
30113住房公积金59.66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70.08万元(基本支出70.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明细如下:
30201办公费17.20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城乡住户调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等支出;
30202印刷费3.30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购复印纸等费用;
30216培训费5.93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组织开展、外出参加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以及其他费用;
30226劳务费2.01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
30229福利费8.88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0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和其他相关支出;
30239其他交通费用14.76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车辆购置税、养路费、车船使用税、过路费、油费、保险费等。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7.69万元(基本支出57.6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核算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明细如下:
30301离休费15.19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支付离休干部的生活费和其他费用;
30302退休费41.18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生活费和其他费用;
30305生活补助1.32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向困难人员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4.307-国内债务付息35.00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5.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国内债务所产生的利息支出。
30701国内债务付息35.00万元均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示范村建设贷款利息补助。
5.309-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1518.55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18.5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一般预算财政拨款,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所发生的支出,明细如下:
30905基础设施建设1518.55万元均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黄龙山公园(一期)建设、嵩明县(彩云片区)老旧小区改造、质量安全消防检查、县城排水设施维护、2018年园林绿化养护补助、河滨南路建设项目苗圃搬迁补偿、2018年公园广场公厕建设、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电子签约、嵩明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房屋建筑与市政设施)普查、嵩明县人防基本指挥所建设。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为0万元。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为0万元。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为0万元。
(四)与县级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为0万元。
我局2022年部门预算无对下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采购货物明细:无。采购服务明细: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上年无公务接待预算,今年也没有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8.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度申报11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金额1553.55万元;审核确定11个项目,涉及金额1553.55万元。
(一)2018年公园广场公厕专项经费11.94万元
该项目主要是嵩明县2018年公园广场公厕专项经费。
预期实现的项目目标和指标是:提高受益人群满意度,建成公厕1个。
测算依据主要是:2018年公园广场公厕合同。
(二)嵩明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房屋建筑与市政设施)普查专项资金180.00万元
该项目主要是按照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方案,完成房屋建筑风险普查工作。
预期实现的项目目标和指标是:摸清全国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抗灾能力,人民群众了解风险普查意义,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普查数据完整、准确,通过中央、省、市数据质量抽检,完成房屋建筑风险普查工作。
测算依据主要是:中央、省、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文件、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方案。
(三)质量安全消防检查专项资金62.38万元
该项目主要是分6个标段进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施工起重机械检测、消防工程检查和抽测。
预期实现的项目目标和指标是:安全质量达标率100%,市民满意度达95%。
测算依据主要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合同协议。
(四)示范村建设贷款利息补助资金35万元
该项目主要是完成建成省级示范村完成4个。
预期实现的项目目标和指标是:省级示范村竣工率100%、改善村庄环境宜居程度,受益村庄人口满意度在95%以上。
测算依据主要是:住建厅关于加强示范村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五)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电子签约专项资金8.00万元
该项目完成所有网签网备启用电子印章和电子签名。
预期实现的项目目标和指标是:维护商品房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商品房交易的公平性,透明度,减少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完成所有网签网备启用电子印章和电子签名。
测算依据主要是:2021年6月28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行为的通知》昆建通{2021}171号。
(六)2018年园林绿化养护补助经费210.69万元
该项目主要是为了支付7个园林绿化养护项目所欠费用。
预期实现的项目目标和指标是:达到一级养护标准、改善生态环境、群众满意度95%以上。
测算依据主要是:根据项目立项、项目招投标工程量价款及会议纪要及合同等相关资料。
(七)黄龙山公园(一期)项目专项资金200.00万元
该项目主要是完成黄龙山公园(一期)项目建设。
预期实现的项目目标和指标是:工程总量27.53亩、综合使用率100%、群众满意度95%以上。
测算依据主要是:黄龙山公园(一期)项目可研批复。
(八)嵩明县人防基本指挥所专项资金500.00万元
该项目主要是完成嵩明县人防基本指挥所开工建设。
预期实现的项目目标和指标是:设计功能实现率100%;竣工验收合格率100%; 受益人群满意度100%。
测算依据主要是:合同、设计文件等。
(九)县城排水设施维护专项资金30.00万元
该项目主要完成县城内排水管网的养护。
预期实现的项目目标和指标是:保障全城排水设施完好,通畅。
测算依据主要是:嵩明县排水专项合同、排水职能职责。
(十)嵩明县(彩云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专项资金305.60万元
该项目主要是完成老旧小区改造。
预期实现的项目目标和指标是:完成3个老旧小区改造,改造户数236户,改造栋数89栋,改造面积4.5万平方米改善人居环境;竣工验收合格率100%;综合使用率100%; 群众满意度90%以上。
测算依据主要是:根据老旧小区改造立项批复。
(十一)河滨南路建设项目苗圃搬迁补偿专项经费9.94万元
该项目主要是完成河滨南路建设。
预期实现的项目目标和指标是:综合使用率100%;受益人群满意度95%。
测算依据主要是:立项批复、施工合同等。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3.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06.7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0.85万元,下降13.0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3人,人员经费及日常办公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55323.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125.06万元,固定资产552.8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166.92万元,无形资产187.35万元,其他资产38291.74万元(为公共基础设施38291.74万元,其中5个防空洞以名誉价值5元入账)。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260.2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0.9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118.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1项,账面原值13.4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
监督索引号53012703300200111
附件2-3.住建局部门预算公开样表202202161106572422022021709020959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