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10100000
嵩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嵩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嵩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行使以下职权: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
2.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执行情况的报告;
3.讨论、决定本县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4.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5.选举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
6.选举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7.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8.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9.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10.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11.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2.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13.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14.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
15.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县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职权主要是通过举行会议来实现,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会议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查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审查和批准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地方财政预算;选举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监察委员会、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领导;依法提出议案、质询案和对县人大常委会以及“一府两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县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代表大会的职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嵩办通﹝2020﹞3号文件,县人大机关机构设置如下:
县人大设专门委员会5个,机构规格均为正科级,分别是: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县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县人大社会建设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县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分别核定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县人大常委会设工作委员会和办事机构3个,机构规格均为正科级,分别是: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华侨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工作委员会分别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嵩明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全面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积极服务云南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和昆明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为我县开启昆明东部宜居宜业新城建设而努力奋斗。
1.提高站位强担当。在加强“政治机关”建设中始终不渝坚持党的领导,旗帜鲜明站稳人民立场,坚定不移地担当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自觉做到党有所指、我有所向,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法有所赋、我有所为,更好地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始终把县委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作为坚持党的领导最直接最具体的体现,转化为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做好人大工作的不竭动力。主动围绕县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提出的奋斗目标,自觉把县委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坚决做到与县委在政治上同向、思想上同心、工作上同步、发展上同力,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始终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人大履职的使命担当,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凝聚社会共识,在各领域各层次扩大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更加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好地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协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2.服务大局强实效。在推进“工作机关”建设中主动履职尽责,紧扣“城市功能拓展区”这一主导功能定位,聚焦“产城融合示范区和现代制造业基地”两大目标,围绕“生态立县、强工兴园、县区融合、乡村振兴”四项战略,坚持把县委决策部署的重点事项、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难点事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事项作为履职重点,不断改进监督形式,增强监督刚性,提升监督实效。开展对计划预算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的监督,依法审查批准县本级预算决算。加强对政府债务情况的监督,助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专题听取全县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报告及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报告。持续关注民生保障,对我县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进行视察,对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和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对我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持续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着力推进牛栏江流域(嵩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的监督,专题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专项报告。对我县贯彻实施《艾滋病防治条例》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我县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实现新突破。
3.搭建平台强服务。在深化“代表机关”建设中密切代表和群众的联系,进一步管好用好人大代表履职平台,积极推进代表活动阵地硬件标准化、制度规范化、活动常态化、联络信息化,为代表履行好职责,发挥好主体作用创造条件、优化服务、提供保障。加强代表与“一府一委两院”的联系,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提升代表履职尽责,服务群众水平。继续加大代表意见建议督办力度,完善建议跟踪督办机制,努力提高代表建议办理的解决率,更好地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4.创新发展强基础。坚持党建引领、坚持服务群众、坚持系统观念、保持优良作风、提升能力水平。深入实施“党建引领+”工程,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着力构建并不断完善新时代人大工作务实高效新机制,以更加深入的调查研究筑牢履职基础,以更重质效的议题审议把握履职关键,以更为严格的督办落实强化履职成效,努力交出高质量的履职答卷。加强党的理论和人大制度的学习宣传,不断深化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加强县镇人大上下联动,推进人大重点工作同频共振,深化代表履职“线上线下”融合,拓展代表“进社区、联选民、助发展”途径,增强全县人大工作整体合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8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27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013.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13.4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同比减少18.47万元,同比减1.8%,减少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一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13.4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13.4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13.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同比减少18.47万元,同比减1.8%,减少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一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13.3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013.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7.8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49.07万元,减4.9%,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减少一人;项目支出45.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30.6万元,增20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1月开展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换届选举,选举后增加代表了52人,代表活动经费相应增加。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分别为:
1.“2010101行政运行”支出761.9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社保缴费及机构正常运转支出;
2.“2010108代表工作”支出33.6万元,主要用于县代表履职工作经费及县代表小组活动经费;
3.“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78.8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离退休工资;
4.“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69.5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5.“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69.58万元,主要用于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
按经济科目分类:
1.“30101基本工资”支出190.93万元;
2.“30102津贴补贴”支出279.37万元;
3.“30103奖金”支出93.91万元;
4.“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9.51万元;
5.“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4.94万元;
6.“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89万元;
7.“30113住房公积金”69.57万元;
8.“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6万元;
9.“30201办公费”支出55.2万元;
10.“30216培训费”支出25.05万元;
11.“30229福利费”支出22.16万元;
12.“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
13.“30239其他交通费用”支出43.02万元;
14.“30301离休费”支出16.04万元;
15.“30302退休费”支出59.85万元;
16.“30305生活补助”支出1.16万元;
17.“30307医疗费补助”支出10.18万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0万元。
(二)县级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0万元。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0万元。
(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0万元。
我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无对下转移支付项目补助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万元,较上年持平,无变化。
(一)因公出国(境)费
嵩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持平,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嵩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持平,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嵩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万元,较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较上年持平,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嵩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无重点项目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5.8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48万元,减少15.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减少1人,二是压减培训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嵩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104.4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0.92万元,固定资产53.5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5.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62.39万元,减少了55.1%,主要原因是存量资金上缴国库支出50.3万元,人大代表活动支出25万元,固定资产增加9.7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9.75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10100111
001002嵩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202140510422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