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信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嵩明县信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信访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导力度,不断推进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知情权,促进了政府公信力的提升。
2021年,县信访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标准化规范化快速推进,以我县信访工作为重点,向全社会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目前县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一)加强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县信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和信息发布工作。为保障信息公开不涉密,县信访局还成立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落实,确保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各项保密工作,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县信访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和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中,年初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安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动公开制度、年度报告制度等,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等。
(三)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培训。在日常的工作中,县信访局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以职工会议为契机,组织职工学习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知识和相关制度,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同时,选派相关人员参加上级业务部门和县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逐步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处置能力和回应社会关切能力。
2021年,县信访局在“嵩明政府网”公开部门预算和部门决算2篇。充分利用嵩明电子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及时上传相关工作信息。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存在办理答复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县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县委、县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
为此,县信访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三是大力开展依法逐级走访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信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71-6791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