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嵩明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统计重点工作,以“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创新形式,回应社会关切、提升统计服务能力,扎实稳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公开机制,丰富公开内容,优化公开平台,主动加大数据信息公开力度,统计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得到提升。
(一)主动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重点工作,主动发布嵩明重点领域统计数据,主动提供经济数据配套解读,力求最大程度地公开政务工作。做好嵩明县第七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宣传解读。全年通过政府信息网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04条,其中部门动态34条,统计信息68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遵循《条例》的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内部工作制度,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依申请公开流程和方式。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及时予以答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统计信息,依法依规公开统计工作动态、管理服务等方面信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对照条例要求对未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用全面、客观的统计数据解读嵩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在拟制信息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信息一并报批,提高政府信息的公开效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嵩明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托两种渠道开展。一是在嵩明县人民政府网站的统计信息公开专栏进行电子化公开;二是在单位宣传栏进行纸质公开。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重视,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本单位重点工作,并作为科室、个人考核依据。二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设立监督电话0871-67911104收集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定期检查门户网站,及时倒查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整改测评问题,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谨、及时、准确,为群众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单位: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
(七)总计 | 1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嵩明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统计数据的发布和解读工作有待加强。另外,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率还需进一步增强。下一步,将在以下三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服务、创新、开放”统计理念,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和要求,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嵩明发展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二是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创新信息公开形式,积极向社会各界普及统计法律法规、宣传统计工作动态、解读统计数据,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及时准确发布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
三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大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力度,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保密审核意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发布能力,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