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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6183-202201-494822 主题分类: 2021年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1-17 16:40
名 称: 嵩明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7 16:40
字号:[ ]

嵩明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嵩明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以更高质量的公开助推嵩明治理现代化和法治政府建设。

嵩明县公安局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制定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和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发挥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头条号、报刊、广播电视等新媒体作用,公开公安机关放管服便民利民措施和服务电话,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进一步提高公安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推动新时代公安职能转变、提升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主动通过嵩明县电子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公开信息336条,嵩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48条,嵩明警方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181条,嵩明警方微博公开信息186条,嵩明警方头条号公开信息106,防诈嵩小明微信号公开信息80。通过公安机关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共计7共承办1条人大建议、6条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均已通过嵩明县人民政府网将进行公开。

二是主动公开受理依申请机构工作互联网渠道(平台、邮箱)和线下渠道(邮寄、当面、传真),受理依申请公开1,并于法定时限内答复并存档

公布12389群众举报投诉受理电话,办理回复12345市长热线797条,接受社会监督。

累计办理行政许可业务51132件(易制毒化学品备案业务2015受理中国公民出国境申请77办理旅店许可业务395件,其中,新开30家,年检换发365办理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业务0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26297含本地初领、外地初领、增驾申领、转入、换证、补证及其他业务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17501含摩托车业务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业务2059含摩托车机动车补牌补证业务2788含摩托车

五是累计办理出生落户3037人,办理迁移落户1087人,收养落户15人,军人落户76人,分户1270人次,迁出省外82人,死亡注销1824人。共维护常住人口信息85390条,受理居民身份证29956张,其中省内异地身份证13357张,自助机办证16325张,省外异地身份证1028张,共办理临时身份证1784件,印章备案7457枚。

六是通过APP、互联网办理业务累计81037件。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积极为1495家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工作,共计免费1495家企业刻制5962枚印章,免费金额1049318元,最大程度降低企业开办成本。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11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7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89.7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及时性、安全性和准确性不够高

(二)改进措施。

嵩明县公安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了专门机构和工作人员职责任务,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指导培训、检查考核。一是强化门户网站和新媒体的管理,严格按照市局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运维管理相关文件要求,明确专人进行运维,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及时更新发布信息内容二是规范保密审查工作,建立完善保密审查机制完善信息公开三级审查制度,对公开信息进行监督检查,切实保证信息安全。三是规范政府信息申请,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培训和检查考核,确保答复文书格式规范、内容依据等内容齐全。

2022年,嵩明县公安局将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微博、微信、头条等新媒体发布信息和开展互动交流,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具有时效性、实用性、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嵩明县公安局

            2022117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