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2021年,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和意见建议,请与昆明市嵩明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昆明市嵩明县嵩阳街道玉明路254号县人民政府;邮编:651700;联系电话:0871-67911155;传真:0871-67910000)。
一、总体情况
(一)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组织机构》,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等信息,为群众参与政府决策、提交依申请公开信件、办理业务等工作提供便利。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1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6件,通过《昆明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转交财政局、统计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处理,做到了及时办理、及时对接、及时答复,确保申请人满意。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嵩明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经常出现的两大问题:一是错字、别字、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二是账号更新不及时问题。针对错字、别字、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切实做好逐级审核工作,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及时、合法、完整、准确。在日常监管中,加大与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对接沟通,监测发现错误问题,做到第一时间提醒、第一时间更改,杜绝出现严重错误,切实提高政府信息的严肃性、权威性。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加强网站管理。根据市政府办相关工作要求,对政府门户网站无效链接进行清理、相关栏目进行补充完善,及时发布政府决策部署、政府文件、政府重要会议、就业帮扶等信息,提高信息公开力度。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嵩明县政府系统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监测的政务新媒体数量共计30个,涉及25家单位。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由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上报备案、统一管理。发布《嵩明县政务公开工作通报》3期,通报问题3个。《嵩明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00余条。
(五)加强组织保障。一是纳入年终考核。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工作和嵩明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嵩明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两项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各部门年终考核目标。因思想重视不够、工作敷衍应对等原因被市政府办通报的单位,在《嵩明县政务公开工作通报》中给予全县通报处理,并给予年终扣分处理。二是完善审核制度。印发《嵩明县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拟稿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三级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不出现错字、别字、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2 | 2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6 | 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一些单位的具体业务人员、分管领导甚至主要领导对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日常管理不到位。未落实三级审核制度,导致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审核把关不严,信息经常出现错字、别字甚至严重表述错误问题。
二是工作责任不清。一些单位存在出现业务人员变动频繁、责任分工不明确等问题,影响政务新媒体信息的正常发布,容易导致因政务新媒体更新不及时被市政府办通报情况出现。
针对存在问题,重点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要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的管理维护,确保有专人分管、专人负责。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奖惩机制,发挥《嵩明县政务公开工作通报》作用,确保奖惩机制真正发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
二是进一步加大督查考核。市政府办公室对政务新媒体管理情况进行季度检查、轮次抽查,定期进行评估,每季度予以通报,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年度政务公开考核。县级层面,要进一步发挥考核“指挥帮”作用,将各级各部门的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县级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对工作敷衍应付、通报反馈问题较多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和考核扣分;对思想重视不够、提醒多次同样问题仍然出现的单位,给予通报扣分处理。对通报反馈的问题,督查各部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立行立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