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十四五”历史规划
嵩明地方志工作荣获“地方志先进工作集体”、“党史工作先进集体”、“云南省地方志先进集体”等称号。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突出三项重点工作(编修年鉴、编修地方党史、拓展史志资政育人新领域),运用科学的理论方法,以中央、省、市史志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抢抓机遇,开拓创新,扎实苦干,深入开展史志工作,充分发挥“存史、资政、育人、服务”的作用,编纂出版可信、可读、可用的年鉴、地情文献和党史著作,为实现嵩明史志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进一步开创嵩明县史志工作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确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通过编修和开发利用史志成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丰富、优秀的精神文化产品。
(二)坚持依法治志。依法履行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史志工作职责,加强编纂业务工作。
(三)坚持全面发展。以修志编鉴为主业,统筹兼顾理论研究、开发利用、信息化建设、方志馆建设、旧志整理等工作,实现史志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坚持改革创新。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编史修志的优良传统,认真总结史志工作的经验教训,深化改革,与时俱进,推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方法创新。
(五)坚持质量第一。坚持存真求实,确保史志质量。正确处理质量与进度的关系,将精品意识贯穿于史志编纂出版工作全过程,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出版关,编纂出版经得起历史检验、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的史志成果。
(六)坚持修志为用。发挥史志资源优势,全面提升开发利用水平;拓宽用志领域,提升服务大局能力,为党政机关、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服务;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读志用志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总结修志经验,探索修志方法。全面总结第一轮、第二轮修志工作的经验教训,认真研究第三轮修志的组织管理、运作模式、续修方式等,为启动第三轮修志做好资料收(征)集、队伍培训及理论准备等工作。
(二)坚持一年一鉴,提高年鉴质量。严格执行《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等规定,按照年鉴一年一鉴的要求,做好2021-2025年版《嵩明年鉴》的逐年编纂出版工作,提高《嵩明年鉴》质量,力求重点突出、特色鲜明。
(三)完成稿件报送,以供研究参考。按时完成每年的《云南年鉴》《云南小康年鉴》《昆明年鉴》供稿工作;坚持逐月摘编年度嵩明县地方党史大事记,并上报市委党史研究室。
(四)开展旧志整理,收集重要历史。选择本县历史上有价值的旧志进行整理,做好地情研究,开发使用旧志。开展旧志点校、提要、考录、辑佚等工作。
(五)加强对接指导,做好志史编纂。重视各类专业志鉴、乡镇村志和地方史编纂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和管理,指导有条件的镇(街道)、村(社区)做好志书编纂工作,做好中国名镇志文化工程、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组织编纂工作。
(六)深入调查研究,编写《嵩明历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以来党史资料的征集、整理、研究工作,为开展《嵩明历史》(第二卷)的编写奠定基础。
(七)总结执政经验,提供决策参考。逐年编纂出版《中共嵩明县委执政纪要》,探索总结执政经验,重点对“十四五”时期嵩明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研究,为县委、县政府领导科学决策和推动嵩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益的历史借鉴和启示。
(八)推动文化建设,提高利用水平。加强对嵩明史志资源的深加工,拓宽服务渠道,增强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手段,更好地贴近嵩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贴近人民群众需要。发挥史志资源在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地方志成果,推动方志文化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推动嵩明方志文化建设,培育地方历史记忆。
(九)加强队伍建设,提供人才支撑。重视人才选拔、培养和使用,加强专兼职结合、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史志编修、研究工作队伍,弘扬修志问道、直笔著史的方志人精神。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
(十)加快信息建设,提供历史服务。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对不同载体的地方文献收(征)集、保护和开发利用,推动信息标准化工作。实现史志资源共享,面向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四、工作措施
(一)营造良好氛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地方志和党史工作法律法规,让全县各级机关、社会各界,了解史志工作的重要性。利用重要纪念日和重大事件纪念活动,积极主动与县委办、政府办及县直相关部门联系协作,进一步做好党史宣传和教育工作,为史志工作健康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思想重视。积极争取各级领导的对史志工作重视和支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史志办组织实施”的史志工作体制,落实好中央、省、市、县有关加强史志工作的《规定》和《意见》,真正把史志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各部门单位的工作任务之中。关心史志工作人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帮助解决编纂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为嵩明县史志工作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三)锻造合格队伍。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的史志工作队伍。遴选热爱修志事业、有较深理论功底的专业人才,充实加强到史志队伍中, 并保持相对稳定,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加大史志干部培养力度,特别是对年轻干部多提要求,多压担子,促使他们尽快成长进步,确保史志编修事业后继有人。
(四)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支部晋位升级工作,创建良好党组织。严格按照机关效能建设要求管理干部,实行量化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