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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国有企业信息公开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1-11-17 19:31
名 称: 嵩明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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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1-11-17 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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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全面完成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集中移交工作。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有关决策部署,制定印发了《嵩明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嵩办通〔2020〕36号),集中力量将尚未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属地政府实行社会化管理。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县已累计接收34家中央、省、市、县区属一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1615人(含县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96人)实现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移交、组织关系移交、管理职能移交。

二、主要做法

(一)因地施策,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按照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及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及时印发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倒排时间进度,压实各部门工作职责。积极组织开展中央、省属、市属及县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移交属地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沟通,确保政策执行不打折扣。一是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认真学习有关政策文件,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动员及培训工作会、工作推进会、学习观摩会,并主动与市级有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指导,确保吃透政策。二是加强县本级部门间交流。通过书面征求县本级各镇(街道)、县委组织部、县档案局、县民政局等20家部门意见,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组织召开全县动员及工作推进会部门研讨会等形式,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政策能够实施。三是加强对移交企业的业务指导。通过微信工作群、QQ、电话、面对面等方式指导国有企业对接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涉及的各项移交工作,及时制作并分享各接收部门通信录,建立移交企业与接收部门间沟通联系渠道。

(三)简化流程,让移交企业只跑一次。按照上级部门“先进门再分家、先现状移交再核查、先线下移交再线上导入”的工作部署,我县通过统一规范并简化移交协议资料、召开专题会议集中会签2次、各职能部门集中办公2周、线上联合审核后线下邮寄签订等方式让移交企业减少跑部门对接次数,实现让移交企业只跑一次完成移交工作,提高工作效率,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得到了移交企业的认可和支持。为确保移交我县退休人员信息准确后,同时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工作群发布工作提醒、电话对接等方式督促移交企业配合完善并做实做细后续有关工作,确保退休人员相应的人事档案、党组织关系、管理服务关系的属地接收工作能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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