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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111-556365 主题分类: 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11-17 17:01
名 称: 嵩明县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21-11-17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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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治理旅游市场乱象,实现旅游业发展从追求数量规模向注重品质提升转变,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17〕19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发〔2017〕32号)要求,结合嵩明实际,我县开展了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现将具体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旅游监管对象情况

我县共有3A级旅游景区1家,旅行社门市11家。

二、加强领导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暨指挥部组成人员和成立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重点案件查办专案组的通知》(昆政文〔2018〕2号)要求,我县调整充实了指挥部成员名单,并正式印发《嵩明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暨指挥部组成人员和成立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重点案件查办专案组的通知》(嵩政通〔2018〕2号)至各成员单位。具体为:增加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苏志云,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杨绍聪,县法院院长曹军,县检察院院长杨建林等为副指挥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文旅局,办公室主任由政府办副主任刘彦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县文局局长杨斯华兼任,副主任由县公安局副局长李兴隆、县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李艳琼、县长热线办主任岳锦卉、县旅游监察大队队长陈俊平兼任,常务副主任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办公室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分别是县公安局王秀文、县市场监管局邓志明、县文旅局蒋瑞梅。

三、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

(一)检查旅游景区

202110,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教体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对我县3A级景区嘉丽泽、百花箐山谷景区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开展安全生产自检自查及隐患排查整治对于个别经营单位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予以指出,立即进行整改。要求各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扫码、亮码、体温检测、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提高政治站位,突出防范重点,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强化整改,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和安全生产取得实效。

(二)检查旅行社门市

10月19日-10月22日,执法队组织执法人员对我县11家旅行社门市部开展专项检查,主要检查旅行社门市部近期组团旅游情况,及时关于疫情信息,禁止出现组团中高风险地区旅游;督促旅行社门市部规范经营行为;督促旅行社门市部按照法律法规诚信经营,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督促旅行社门市部按照相关要求做疫情防控工作。

(三)检查涉旅企业

2021年10月,县市场监管局继续深入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主体准入行为,严把市场准入关。一是对旅游周边的经营户、旅行社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火车站、汽车站等旅游交通枢纽进行重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35人次,车辆9车次,检查旅行社(分支机构)5户,检查景区购物店9户,酒店15户,景区餐馆30户,停车场2个,检查周边农贸市场6个,大型商场超市3个,并对其消防安全设备、设施情况、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通过检查,购物店证照齐全,无诱导购物、变相强迫购物等行为,辖区旅行社无不合理低价游及虚假旅游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继续加强景区周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馆等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出场所的所有人员必须按规定配戴口罩、严格测温查验健康码、疫情路程二维码,严格落实消毒措施,发现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症状的,依有关流程及时报告,妥善处理,迅速采取隔离防护措施,以确保旅游市场安全。

(四)检查宗教场所和公园

县民宗局在全县21个宗教活动场所(特别是古建筑)全面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确保宗教场所人员财产安全,维护宗教场所的和谐与稳定,为嵩明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发挥作用。

(五)检查旅游客运市场

县运管分局在日常稽查工作中,加强对辖区旅客运输市场群众相关投诉及损害旅客权益的运输经营行为进行整治。101日至1022,共计出动执法车辆193车次,人员851人次,检查各类旅客运输车辆1120余辆次。目前,尚未接到旅客关于辖区旅游运输行业违规经营的投诉、举报,未发现辖区旅游运输市场违规经营行为。

四、存在问题

(一)旅游基础设施薄弱

嵩明旅游业由于基础薄弱,起步晚,给外界长期形成了嵩明无旅游的印象,加之嵩明旅游基础设施相对滞后,旅游开发力度不够,缺少知名度高、影响广的旅游景区景点。

(二)规范管理、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旅游作为服务业,对服务要求很高,好的服务能大大提升旅游形象,增强吸引力。目前我县旅游业多为小型企业,服务意识不强,一定程度上影响嵩明整体旅游形象的提升。

(三)旅游市场管理机制不健全

旅游市场涉及行业多、部门多,监管难度大,单靠旅游部门不可能管好旅游市场,当前我县正探索建立旅游市场监管多部门沟通协调机制。

五、下步工作措施

(一)加大旅游监督检查力度

全面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强化旅游与工商、公安、交通、安全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健全完善旅游综合协调、案件联合查办、投诉统一受理等机制,切实维护好旅游市场秩序,维护好游客合法权益。加强旅游安全监管,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旅游交通、消防、食品、住地等重点场所、重要部位的安全检查,确保旅游市场安全稳定。

(二)加强宣传引导

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市民和游客知晓、支持和参与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让企业和从业者知法、懂法、守法,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规范经营,营造嵩明良好旅游市场环境。

(三)形成长效机制

总结分析市场整治工作经验,进一步推进我县旅游机构改革力度,逐步完善我县旅游管理体制,可参照省、市旅发委兼职副主任模式,各相关部门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为旅游产业发展兼职责任领导,负责本单位旅游产业发展有关事宜,建立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对口协商调研机制,全面加强旅游市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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