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嵩明县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关于嵩明县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结合省应对疫情防控指挥部8月26日对我县疫情防控重点工作进行综合督查的情况及《云南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筑牢我县“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防线,县卫生健康局认真履行部门职责,于本周对我县医疗机构进行了新一轮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督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嵩明县人民医院
1.发热门诊与肠道门诊共用通道,留观室与肠道门诊直接相通;
2.发热门诊未闭环管理(未独立设置,无专用 CT,留观人员未闭环管理);
3.感控专业人员配备不足。
(二)嵩明县中医医院
1.拟定作为后备医院,目前医院无感染科、无发热门诊、PCR实验室未建成,病区不达收治条件。
2.医院拟定有定点医院启用应急预案,预案的可操作性及各流程未经论证。
(三)嵩明县第二人民医院
1.住院病人未严格实行封闭管理;
2.医院只有星期一至星期六可以核酸采样,且在次日出具检测报告,住院病人住院当天进行核酸采样后即办理住院,未设置缓冲区。
(四)妇幼健康服务中心
1.交费人员未严格落实“1米线”距离;
2.楼道生活垃圾桶内有医疗垃圾;
3.检验科1名工作人员未规范佩戴口罩。
(五)嵩阳卫生院
1.预检分诊落实不严;
2.生活垃圾桶内有医疗垃圾;
3.住院部未严格实行封闭管理;
4.部分医务人员未规范佩戴口罩;
5.住院病人核酸检测报告未打印放入病例。
(六)杨桥卫生院
1.住院病人未严格实行封闭管理,存在病人外出现象;
2.院感措施落实不到位(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等无标识);
3.医务人员接诊病人时未戴帽。
(七)杨林镇卫生院
1.垃圾桶未加盖;
2.未严格执行两码查验。
(八)小街镇中心卫生院
1.门卫处只查验健康码,未查验行程码,进入医院人员未严格测量体温;
2.住院病人未实行封闭管理(5人住院,4输液治疗后回家)。
(九)牛栏江镇中心卫生院
1.未严格落实预检分诊;
2.医务人员健康监测记录不完善。
(十)小新街卫生院
1.有未佩戴口罩人员出入医院;
2.医疗废物处置间内塑料桶及桶盖有污物未及时清洗。
(十一)大代理骨科医院
检查暂未发现问题。
(十二)康华骨伤科医院
1. 未严格执行两码查验;
2. 应急预案不完善。
(十三)博爱医院
应急预案不完善。
(十四)珍爱医院
1.预检分诊台未粘贴行程码;
2.负责预检分诊工作人员不了解当前新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信息;
3.防护物资储备不足;
4.未开展应急演练;
5.未开展疫情防控第八版培训。
(十五)嵩明小街秧田精神病医院
医护人员未严格按要求每周一次核酸检测,最后一次核酸检测日期为2021年8月25日。
(十六)嵩明小街星通精神病医院
检查暂未发现问题。
(十七)官渡村委会卫生所
医废间无警示标识及紫外线消毒灯。
(十八)嵩明康旭诊所
预检分诊台无人值守。
(十九)牙康口腔诊所
1.预检分诊台人员未达到一级防护;
2.一次性棉签未标注开启日期。
(二十)张官营卫生所
1.预检分诊台无人值守;
2.消毒记录未公示。
(二十一)昆明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1.预检分诊设置不规范;
2.无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培训记录;
3.由未经培训的医务人员进行核酸采样;
4.医务人员未严格执行每周一次核酸检测。
(二十二)云南工商学院综合门诊部
1.预检分诊台未消毒,工作人员防护要求不够;
2.无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及处置预案;
3.未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培训;
4.医务人员核酸检测未严格执行一周一次;
5.防疫物资储备不足。
(二十三)云南外事外语职业技术学院医务室
1.预检分诊人员防护措施不到位,进入人员信息登记不全;
2.无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及处置预案;
3.未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培训;
4.院感防控有兼职人员但未进行人员培训;
5.医务人员核酸检测未严格执行一周一次。
(二十四)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医务室
1.预检分诊人员防护不到位;
2.医务人员核酸检测报告未登记。
(二十五)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医务室
1.预检分诊设置不符合要求(在室内)无诊疗室;
2.配液室内堆放杂物;
3.医废间有水龙头,医疗废物未放入医废收集桶;
4.无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及处置预案;
5.未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培训。
(二十六)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医务室
1.预检分诊不符合要求,医务人员防护等级不到位;
2.常消毒公示栏登记不符合要求;
3.无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及处置预案;
4.防疫物资储备不足;
5.医务人员核酸检测未严格执行一周一次。
(二十七)云南商务职业学院医务室
1.预检分诊无人值守,患者未佩戴口罩
2.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无培训记录
3.防疫物资准备不足
4. 医务人员核酸检测未严格执行一周一次。
二、相关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医疗机构要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县疫情防控的要求,充分认识到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全面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各项要求,坚决杜绝院感事件的发生。
(二)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疫情防控、院感防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全面掌握本机构院内感染防控工作情况,强化制度落实,提高管理水平。
(三)进一步抓好落实。各医疗机构要切实提高认识,坚决杜绝麻痹大意的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提高对院内感染的警惕性,进一步排查漏洞,补齐短板。对照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自查自检,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及院内感染防控各项工作。请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各相关单位抓好整改落实,于2021年9月22日前将整改情况报送至医政科邮箱(smwsy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