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嵩明县四营徐光平采石场等三个采矿权厂区内资产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市场价值评估项目的资产评估结果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等规定及嵩明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相关要求,为充分保障矿权人的合法权益,经矿权人申请,现将涉及我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嵩明县牛栏江镇平潭子砂场、嵩明县四营徐光平采石场、嵩明县四营跃兴采石场厂区内资产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市场价值评估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书进行公示,内容如下:
序号 | 矿权名称 | 采矿许证号 | 评估报告编号 | 评估单位 | 评估金额(人民币元) |
1 | 嵩明县牛栏江镇平潭子砂场 | C5301272009047120051261 | 云卓 [2021](资估)报字第03号 | 云南卓尔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8973682 |
2 | 嵩明县四营徐光平采石场 | C5301272009047120052364 | 云卓 [2021](资估)报字第02号 | 云南卓尔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38427307.96 |
3 | 嵩明县四营跃兴采石场 | C5301272010127120101627 | 云金昆资评报字[2021]嵩第001号 | 云南金昆房地产土地资产估价有限公司 | 33272625.31 |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嵩明县自然资源局寄送《资产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附件2),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评估结果由我局按非煤矿山转型升级要求与扩大矿区范围合并进行采矿权招拍挂公开出让。联系电话:0871-67924757。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