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召开十六届人民政府第72次常务会
2021年11月9日,县委副书记、县长李进波主持召开十六届人民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会议通报了第7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策事项落实情况。
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会议明确,由李剑锋副县长牵头拟定我县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细则,尽快制定工作计划,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县水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科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结合自身职能职责提出工作建议,迅速开展相关工作,全面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确保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
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会议强调,要严格按照省级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结合省、市文件细化各项指标,确保落实到位。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论述及批示精神。会议强调,一要压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坚持党政同责,发挥好责任制考核导向作用,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只增不减,研究我县保障粮食安全的具体措施,切实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二要加强耕地保护建设,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深入开展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行动,不断提升耕地质量;三要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加强科技推广,提高粮食生产效益;四要加强宣传,提高群众保护耕地、保护粮食、节约粮食的意识。
会议还对《嵩明县2021年招商引资工作实绩综合考核方案》《嵩明县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湖泊革命”攻坚战的实施方案》《嵩明县河道水环境质量提升考核方案》等议题进行研究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