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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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嵩明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1)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2)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今年以来,嵩明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在云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训词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厅局长会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全省州市公安局长会议、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县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和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省厅“1551”工作思路为遵循,以市局“防风险保安全、解难题补短板、建体系勇争先”“十八字”工作思路和三条工作主线为重点,常态保持严打整治态势,全面提升风险管控能力,不断加强改革创新举措,全面打造过硬铁军队伍,时刻树牢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意识,深入践行好、履行好新时代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全县社会大局稳定。
一是全力维护社会治安。以防范抵御“颜色革命”为重点,紧盯国内、外形势,抓住大学城等重点领域,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严防影响政治安全的重大敏感案事件和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完成了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的挂牌工作,并依法加大对非政府组织的监管力度。加强涉疆关注人员稳控,严格按照“四见四知五必须十查一注意”的要求,认真开展在嵩关注人员的排查工作,对常住在嵩的7人严格“4+X”包保管控措施逐人建档,对过往的223人严格按要求开展核查工作。
二是全面加强反恐防恐。充分发挥“反恐办”职能职责作用,组织开展辖区反恐防恐重点目标单位涉恐隐患大排查工作,共排查整改隐患27条、下发整改通知书27份;核查关注人员1358余人次;开展反恐宣传16场次、发放资料3100余份、组织反恐演练5次;查获法轮功行政案件2件,行政拘留2名邪教人员;依法查处辖区门徒会邪教人员18人,行政拘留1人;查获辖区4名“菩提功”练习者,收缴相关资料20余件(册);取缔一个基督教非法聚会点,查获参与活动人员40余名;完成反恐行政执法案件6起。
三是严防各类矛盾交织叠加。通过派出所民警深入基层滚动排查,与县信访局、县政法委相互传递信息的途径进行排查,对积怨深、双方情绪激烈的具有“民转治”“民转刑”倾向的重大矛盾纠纷,形成一事一策、一案一策。全年来共统计排查矛盾纠纷1095起,化解1041起,化解率95.07%。辖区“涉军、民师、泛亚、塔吊司机、渣土车司机、P2P”等群体,按照“一人一策一档”的要求,层层压实责任,未发生漏管失控;分类建立完善应急预案,抓好应急处突,确保了全国、省市县两会、清明节、“4.28”、“4.30”“6.4”“10.1”等重大活动和敏感节点辖区的安全稳定。
四是严防网络安全风险。严格落实网络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及24小时巡查制度,对涉及我区的热点敏感事件特别是涉警舆情第一时间按照“三同步”要求开展处置;落实“4.15”机制常态化运行,加强网络社会心态监测、引导,维护积极向上的网络生态。
五是严密防范香港“反修例”活动倒灌影响内地。对辖区内的香港企业、港籍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加强重点人员管控,严防到港声援;加强网上信息巡查,及时核查发布涉港舆论人员;加强物流寄递业管理,对香港收寄的包裹严格检查,未发现制作并往香港寄递涉“反修例”活动反宣传物资活动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为:嵩明县公安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公安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2人。其中:行政编制28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8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7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8人),超编88人,超编原因为因工作需要调入人员,但未相应调整编制;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70辆,在编实有车辆7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嵩明县公安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本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公安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8,539.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539.2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436.62万元,增长8.40%,主要原因分析为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社保缴费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公安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18,880.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55.28万元,占总支出的74.44%;项目支出4,825.23万元,占总支出的25.5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943.27万元,增长5.30%,主要原因分析为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社保缴费增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055.2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18.11万元,增长4.60%,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增加,安保工作增加,一般性支出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081.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974.1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25.23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武警智慧磐石工程建设及反恐怖经费支出221万元,看守所及嵩阳派出所弱电建设支出100万元,疫情防控和维稳经费29万元,市级无房派出所建设资金1523万元、中央转移支付办案业务费376万元,中央转移支付业务装备费161万元,中央政法转移资金219万元,涉烟打假犯罪工作经费30万元,扫黑除恶(含长效长治)专项资金、涉林案件办案业务费及国家赔偿支出170万元,省下服装经费27.35万,县级禁毒补助经费41万元,省级禁毒补助经费82.46万元,特警营房租用经费60万元,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交警)51万元,村(社区)视频监控建设、“平安嵩明”高清视频监控租用费1326万元,市级下达提前淘汰黄标车补助经费341.42万元,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6万元,推丘两站两员工作经费6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公安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880.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上年增加943.27万元,增长5.3%,主要原因分析为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增长及安保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5,519.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19%。主要用于人员薪资津贴发放、住房公积金、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及基础设施建设等。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1,3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2%。主要用于村(社区)视频监控及“平安嵩明”高清视频监控租赁。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3.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1%。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47.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4%。该笔支出实际是提前淘汰黄标车项目剩余资金,已于今年上缴财政。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2%。主要用于乡镇、村交通劝导站人员劳务费及装备保障。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53.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6%。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89.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3%。主要用于嵩明县消防大队日常运行。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公安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3.41万元,无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预算数;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2.95万元,无预算数;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6万元,无预算数。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无预算,以决算数为准。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5.83万元,下降2.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7.2万元,增长12.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2.99万元,下降98.4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新冠疫情蔓延,现场检查、督导、实际调研大幅度减少,因此公务接待支出也大幅度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2.95万元,占99.81%;公务接待费支出0.46万元,占0.1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2.9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2.95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0辆。主要用于开展公安业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外来单位交流学习机合作办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公安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84.4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40.90万元,增长26.23%,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增加,一般性支出及重点支出随之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运行支出、办案支出及装备购置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嵩明县公安局资产总额7,281.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85.77万元,固定资产5,656.2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439.0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75.5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284.38万元,固定资产减少358.9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367.78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7,281.09 | 1,185.77 | 5,656.25 | 1,225.30 | 1,464.05 | 2,966.90 | 439.07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嵩明县公安局没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三级警卫: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外国议会副议长,最高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重要政府部长以及按此规格接待的外宾。
2.四项建设:基础信息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警务实战化、队伍正规化。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5.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6.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嵩明县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202010220908210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