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残疾人联合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76201000
嵩明县残疾人联合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嵩明县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嵩明县残疾人联合会是中国残联的地方组织,是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为一体的全县性残疾人事业团体,认真贯彻执行残疾人保障法。
(2)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3)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发挥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履行应尽的义务,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4)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5)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
(6)负责全县残疾人教育就业、康复扶贫、基本养老保险、及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改善残疾人服务、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
(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着力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康复工作围绕助行、助视、助听等残疾人康复项目,以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残疾预防知识宣传,实施精准康复,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不断提高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开展助听器适配服务,我县为98名听力残疾人经过耳样的取样,助听器耳膜制作完成后,于10月免费配发安装了101台助听器,为14名残疾人安装了假肢,其中大腿假肢3人、小腿假肢7人,上肢4人,另对2名患者假肢进行了维修。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切实改善我县残疾儿童康复状况,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保障残疾儿童得到及时有效康复救助。2020年开展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现场筛查活动,对有康复潜力、相应康复指征、生命体征稳定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进行康复筛查,共有45名残疾儿童参加此次现场筛查活动,对42名残障儿童进行了康复救助。为74名精神残疾人免费药物发放。完成了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7264人,补助资金87168元。
2.加强辅助器具推广和适配服务。帮助残疾人恢复和补偿机体功能,促进残疾人积极参与到社会生活。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县残联组织开展了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调查统计,对试点的嵩阳街道、牛栏江镇的1152名残疾人进行了集中或上门进行辅具需求评估、适配并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实施。5月18日至5月28日,县残联组织由机关工作人员、辅具供应商、辅具评估工程师组成的工作队,为经过评估有需求的残疾人进行辅具现场配发工作,投入资金32万元,为901名经需求评估的残疾群众配发发放残疾人辅助器具21个种类,1199件(具)。
3.普惠加特惠落实残疾人社保工作。为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嵩明县残联积极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及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增强了残疾人兜底保障能力。2020为我县三四级5304人购买了医疗保险,支付医疗保险补助资金132.6万元,残疾人医保实现了100%全覆盖。我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2015名残疾人支付基本养老保险补助金20.15万元。
4.拓展了残疾人托养服务。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上门托养和集中托养工作。完成了符合条件的100名残疾人上门托养服务和集中托养服务工作任务。其中嵩明暖阳阳老年公寓为49名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嵩明老来福中医医院为23名精神智力残疾人提供集中托养服务和为28名精神智力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为5名重度精神残疾人提供集中托养服务。
5.扎实开展残疾人临时救助工作。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救助体系,持续开展残疾人临时救助工作,2019年,我县争取到市残联临时救助资金29万元,为130人(户)对因病、因灾等特殊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残疾人实施临时救助,帮助他们解决了临时生活困难。
6. 严格按照残疾人证管理相关规定,按标准、程序做好残疾人证的核发和换证工作。今年共接待申办人数1000余人次,共办理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540本。做好智慧残联系统中三类人员的核查工作。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全力打赢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战,加强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人口、特困供养(五保)人口三类重点人群残疾人证办理情况进行核查,其中:三类人员持证残疾人1829人,3204名建档立卡人员中有72人疑似残疾人,32名最低生活保障人口、特困供养(五保)人员中有17人疑似残疾人,对可能达到残疾标准的疑似残疾人加大办理残疾人证的宣传,引导疑似残疾人按程序及时办理残疾人证。
7.大力提升残疾人受教育水平。县残联积极配合教育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保障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做好残疾人教育工作。对27名在校高中贫困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给予他们一次性资助,补助金额2.85万元;为54名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庭子女考取大、中专院校进行补助,补助金额13.6万元;对就读特殊教育学校的残疾学生进行助学补助,共计补助24人5.5万元。
8.努力推动残疾人就业工作。一是依法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网上申报的72家用人单位通过审核,共审核残疾职工174人。二是稳定发展残疾人集中就业。全县多家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82余人次,开辟社区岗位,安排农家书屋管理员就业20名,补助7.2万元。对25户实现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发放创业补助资金21.6万元,为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26名残疾人发放补助资金6万元,对符合政策条件的嵩明大发养殖有限公司及4户贫困残疾人种养殖户争取补助金额12万元,对参加规范化建设的6家盲人按摩机构,发放应对疫情盲人规范化机构稳岗补贴资金共计4.4万元;新冠疫情期间逐一走访了我县7家盲人按摩店,为每个按摩店送去消毒液,帮助购买测温枪。三是举办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5期,培训120人次;青壮年残疾人班一期,培训25人。
9.积极丰富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继续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推进我县残疾人文化进家庭“五个一”项目(帮助每户残疾人家庭读一本书、看一次电影、游一次园、参观一次展览、参加一次文化活动)分别7月22日在嵩明县园博园、8月8日结合第十个残疾人健身周在百花箐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共组织500余人次残疾参加活动,为残疾人赠阅图书200余册。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开展第20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活动。围绕“助残脱贫,决胜小康”为主题进行,举行嵩明县第三十次全国助残日系列活动。县残工委组织5个镇(街道)和24个残工委成员单位1113人,收看了中国残联会同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国务院扶贫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在全国助残日期间共同举办全国自强脱贫和助残扶贫先进事迹网络报告会。同日,开展“助残脱贫 决胜小康”的主题进行发放宣传资料1200多册。开展了“残疾预防,从儿童早期干预做起——嵩明县全国第四次残疾预防日宣传活动”的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
10.认真落实残疾人慰问工作。春节、全国助残日等节日深入基层,广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体现党和政府对困难残疾群众的关怀。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家庭381户、就业困难残疾人18名,慰问资金123132元。
11.服务供给更加精准。全面完成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数据动态更新工作,9754名残疾人服务及需求信息纳入数字化管理。入户调查8997人,电话调查593人,入户调查率92.24%。完成全县76个村社区,76名联络员(专职委员)的信息更新。培训联络员(专职委员)2期,优化残疾人关爱服务指南,提升政策精准度、辨识度和科学性,完善助残政策体系。力推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提升残疾人办事体验感。
12.切实加强社会保障服务。切实做好我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简称“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全县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按照《云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执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5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100元。经个人申请,村(社区)、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县残联审核,县民政局审定,2020年发放护理补贴的重度残疾人50124人次,发放资金365.1万元,发放生活补贴的残疾人17213人次,发放资金99万元。
13.夯实残疾人组织建设。进一步构建县、镇(街道)、村(居)三级联动互补的基层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网络。所有镇(街道)75个村(居)委会均建立了村、社区残疾人协会,配备残疾人联络员(专职委员)76名,及时下拨基层残疾人联络员补助每人每月225元,拨付资金20.52万元。开展基层残疾人工作者培训2期,提高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素质,促进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残疾人联合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嵩明县残疾人联合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残疾人联合会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嵩明县残疾人联合会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残疾人联合会2020年度收入合计663.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3.7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5.35万元,增长9.10%,主要原因分析为:2020年在去年基础上持证残疾人数增加,残疾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以及辅具试点工作等相应的残疾人事业服务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残疾人联合会2020年度支出合计662.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22万元,占总支出的46.10%;项目支出356.80万元,占总支出的53.9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92.73万元,增长41.07%,主要原因分析为:2019年三、四级残疾人社会养老保险、残疾儿童康复、残疾人托养、等工作跨年度实施支付,以及2020年残疾人辅具试点、残疾儿童、残疾人社会保障等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5.2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9.13万元,下降22.60%,主要原因分析为2020年人员经费减少,4月和12月分别退休1人,10月选调1人。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2.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残疾人联合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6.8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1.85万元,增长376.05%,主要原因分析为:2019年三、四级残疾人社会养老保险、残疾儿童康复、残疾人托养、等工作跨年度实施支付,以及2020年残疾人辅具试点、残疾儿童、残疾人社会保障等项目支出增加。2020年残疾人康复支出80.53万元,残疾人就业和扶贫77.42万元,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198.85万元(包含行政运行费25.05万元,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3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残疾人联合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7.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71%。与上年对比增加157.73万元,增长33.61%,主要原因分析为:2019年三、四级残疾人社会养老保险、残疾儿童康复、残疾人托养、等工作跨年度实施,以及2020年残疾人辅具试点、残疾儿童、残疾人社会保障等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 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11.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5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31万元,行政运行187.33万元,残疾人康复支出80.53万元,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支出77.42万元,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250.82万元。
9. 卫生健康(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 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 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15.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9%。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 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残疾人联合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1万元,完成预算的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1万元,完成预算的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决算减少,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或压缩公务用车等相关费用。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的1.66万元增加0.05万元,增长2.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5万元,增长2.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一致。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运行车维护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1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社会保障、就业服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残疾人联合会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2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57万元,下降6.60%;主要原因分析为2020年人员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车运行维护等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嵩明县残疾人联合会资产总额362.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4.44万元,固定资产138.5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0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3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62.97 | 224.44 | 138.53 | 80.00 | 15.20 | 43.33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残疾人事业:残疾人事业的宗旨是创造良好的物质条件和精神环境,保障残疾人以平等权利、均等机会,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即“平等·参与·共享”。残疾人事业的工作领域包括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社会保障、文化体育、环境建设、组织建设、维权、残疾人预防社区残疾人工作、政策理论研究等工作。
(二)残疾人康复:康复意为使康复对象“复原”、“重新获得能力”、“恢复良好的状态”等,残疾人康复指为残疾人提供康复医疗、教育、职业、社会等手段,是残疾人功能恢复到尽可能好的水平,以便在身体、精神、社会活动、教育就业等方面的能力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从而最大程度地回归社会。
(三)残疾人教育:是以残疾人为对象,根据其残疾类别和接受能力,采取普通教育方式或特殊教育方式施行的教育,包括学前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
(四)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就业条例》明确规定:“残疾人就业,是指符合法定就业年龄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从事有报酬的劳动”。就业是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提高社会地位、参与社会生活的基础,是实现其人生价值的关键。
(五)社会保障:一般认为,社会保障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互助等内容。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部分。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76201111


嵩明县残疾人联合会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