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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110-456050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10-26 11:39
名 称: 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10-26 11:39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35701000

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化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筹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文化、文物、旅游、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推进全县旅游标准化工作;负责推进旅游厕所革命、智慧旅游建设工作;承担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评定、推荐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主要负责全县城乡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指导和对文艺人才的辅导、培训工作,以及基层文化站的业务指导工作,全县的文化市场管理及文物管理工作和文物保护环境工作。全年围绕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内容,保障我县文化馆、图书馆、纪念馆和文化站(室)免费提供演出、培训、展览、阅读等公共服务,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惠民活动。推进全县旅游标准化工作、旅游厕所革命、智慧旅游建设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

2.嵩明县文化馆

3.嵩明县图书馆

4.嵩明县文物管理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6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超编1人原因为领导改非,但2020年还在原单位,故超编1人,事业人员5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人)。离退休人员3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734.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34.4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50.61万元,下降8.00%,主要原因是调减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奖,机构改革,相应的职能划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项目支出中电影、体育、博物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等经费减少。

图片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1,734.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2.58万元,占总支出的66.45%;项目支出581.86万元,占总支出的33.5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50.61万元,下降8.00%主要原因是调减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奖,机构改革,相应的职能划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项目经费相应减少。

图片2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52.5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3.8万元,下降5.24%,主要原因分析是调减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奖,管控日常开支,公用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92.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9.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18%

图片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1.8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6.81万元,下降12.98%,主要原因分析是机构改革,相应的职能划出,无体育竞赛资助国家电影事业发展支出,项目经费减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第一: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84.98万元,其中用于文化和旅游支出438.10万元;文物保护和博物馆支出16.48万元;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40万元。一是完成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打造一批县级文化特色村,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任务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点位打造已全面达标,顺利通过了市级、省级(代表国家级)的验收。不断完善县、镇、村三级公共文体服务网络建设,推进县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实现了以5个镇(街道)为分馆、29个村文化室为服务点的总分馆体系构建,充分发挥和延展文化馆(站)、文化室等载体作用,积极推动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推进县文化馆、图书馆数字化建设,为各分馆和服务点统一制作了标示标牌,扫码枪、借书证等,实现了总分馆之间的图书通借通还,文化馆数字、信息联通,将县级文化资源向基层服务延伸,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为基层群众提供更深更实的公共文化服务。二是稳步推进文旅重大项目建设。配合相关单位推进重点文旅项目恒大童世界建设,项目于201911月底完成挂牌和拍卖出让土地手续,并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挂牌和拍卖成交确认书,取得童世界乐园土地550.29亩,童世界配套用地835.13亩,共计1385.42亩土地。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于2020629日通过嵩明县城乡规划委员会2020年第三次规委会(扩大)会议,929日通过滇中新区规委会,规划35栋单体场馆,南北两条商业街。童话城堡项目已完成备案,占地面积约300亩,计划总投资10亿元,主要建设商业街及童话城堡;会展演艺中心项目已备案,占地138亩,计划总投资6亿元。现地上清表工作、土方工作已结束,单体童话大街项目正在进行筏板基础施工,截止10月底,项目已完成投资2.67亿元(含土地款)。三是开发更多文化休闲旅游精品线路。今年设计推出嵩明非遗旅游主题线路,线路内容包括昆明恒大国际健康城、体验杨林肥酒制作技艺、兰茂纪念馆、滇南百草膏传习馆、嵩明艺术中心,同时还融入酸菜鱼、杨林臭豆腐、毛驴子打滚、骨头参等特色美食和面塑、花灯、汉族刺绣、旗袍制作等体验项目,该线路获市文化和旅游局推荐参选云南省非遗主题旅游线路,嵩明杨林肥酒制作技艺最终入选云南省十大非遗旅游线路第六条滇东·怡养休闲之旅线路,此线路以汉族传统文化为主,美食美景并存,市场潜力大。“国庆、中秋”假日期间还推出了“兰茂文化健康之旅”、“‘以花为媒·相约嵩明’花好月圆之旅”、“徐霞客游线历史文化之旅”三条假期“微旅行”自驾线路,有效提升了嵩明自驾游竞争力。四是贯彻执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负责全县180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的日常安全管理和巡查工作、全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方案的编制申报和保护工程的实施工作,做好全县的文物保护的“四有”工作,负责嵩明县兰茂纪念馆陈列、展览事宜,举办兰茂文化及文物展出,发挥宣传窗口作用。

第二:用于卫生健康支出46.88万元,其中用于公共卫生支出46.88万元。一是按照《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暂停旅游企业经营活动的紧急通知》和省、市、县工作安排,我局及时转发相关通知,督促嘉丽泽景区按要求于126日起暂时关闭,禁止游客进入,并对进出景区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及信息采集登记。二是及时转发各级疫情防控通知和要求,指导景区及时粘贴《关于加强排查管控管控措施的紧急通告》、《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等文件,加大宣传,指导景区开展“云南抗疫情”出入二维码、“云南健康码”扫码工作。指导景区做好员工动态管理,加强员工培训,开展景区环境卫生消毒整治等工作。三是稳步推进景区复工复业工作,及时了解企业损失和困难问题,多渠道上报,争取扶持;指导景区制定景区复工复业工作方案和相关预案,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做好复工复业各项准备工作。后通过明察暗访对景区复工复业情况进行检查,书面下发《昆明嘉丽泽景区复业整改通知书》督促景区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景区完成整改后经县政府审核同意,于316日恢复开放。四是指导景区有序开放。监督景区严格落实复工复业方案各项工作任务,指导景区切实做限流、防止游客聚集、分时预约等工作,确保游览安全。在“五一”、“国庆、中秋”等假日切实做好景区开放管理工作,节前开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节日期间动态监督管理,确保安全有序。

第三:用于城乡社区支出50万元,其中用于城乡社区公共支出50万元。一是嵩明县文庙魁星阁文物保护利用建设项目作为嵩明县“美丽县城”建设“特色”板块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178㎡,主要对246.49㎡文物建筑进行保护性修缮及新建文物消防设施和设备,在有效空间中在不对文物本体造成损害的前提下,布置建设:(1室内162.4㎡为兰茂文化展厅和嵩明儒学文化展;(2)室外70㎡区域布设嵩明明清以来功名人士名册和历史文化遗迹展;(3)对文物建筑周边环境进行提升改造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主要功能定位: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向社会公众宣传展示嵩明儒学文化和兰茂文化,传承嵩明文脉。二是嵩明县古盟台民族民间文化传承展示基地建设项目:作为嵩明县“美丽县城”建设“特色”板块项目。项目占地面积518㎡,主要对325㎡文物建筑进行保护修缮及新建文物消防设施和设备,在193.7㎡的有效空间中在不对文物本体造成损害的前提下,实施陈列布展建设:(1)嵩明历史文化;(2)诸葛亮三国文化;(3)花灯和洞经民俗。主要功能定位:修缮保护和利用历史文化遗产、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并以民族的团结融合发展为主题,向社会公众宣传展示嵩明悠久的历史文化、独特的三国文化,以及花灯等民俗文化,进一步传承嵩明文脉,打造嵩明品牌。

图片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4.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了94.81万元,下降5.18%,主要原因分析是主要原因是调减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奖,机构改革,相应的职能划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项目支出中电影、体育、博物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等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443.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24%。主要用于行政运行678.59万元,图书馆128.94万元,群众文化428.66万元,文化创作与保护1.6万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96万元,文物保护79.49万元,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4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8.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8.48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6.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0%。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46.88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8%。主要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50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5.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95.40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图片5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2.69万元,完成预算的89.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0万元,完成预算的83.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9万元,完成预算的6.3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68万元,下降38.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35万元,下降12.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3万元,下降87.4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和压缩公务接待的人次及标准。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0万元,占92.91%;公务接待费支出0.19万元,占7.0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文化、旅游、执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1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协调文化、旅游、执法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6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97万元,增长17.68%。主要原因分析市批参公单位人员分流,执法队调入11人,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印刷费、水电费、网费、电话费、杂志报刊征订费、培训费、工作软件服务费、差旅费等日常工作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376.7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1.42万元,固定资产125.3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0.5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2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76.79

251.42

125.37

20.00

13.72

0.00

91.65

0.00

0.00

0.00

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3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群众文化:指人们职业外,自我参与、自我娱乐、自我开发的社会性文化。是以人民群众活动为主体,以自娱自教为主导,以满足自身精神生活需要为目的,以文化娱乐活动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历史现象。第一、群众文化概括了主体为群众,客体为活动;第二、群众文化内容广泛,以文化娱乐活动为主要内容的;第三、群众文化包含了群众文化活动、群众文化工作、群众文化事业、群众文化队伍。

2.文物:是人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遗物、遗迹。它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文物是指具体的物质遗存,它的基本特征是:第一、必须是由人类创造的,或者是与人类活动有关的;第二、必须是已经成为历史的过去,不可能再重新创造的。目前,各个国家对文物的称谓并不一致,其所指涵义和范围也不尽相同,因而迄今尚未形成一个对文物共同确认的统一定义。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5.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35701111

嵩明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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