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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110-451670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10-25 14:49
名 称: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10-25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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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12700276301000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协调扶持退役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上级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文件。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组织实施上级有关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负责烈士陵园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国家、省、市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

9、负责指导退役军人事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扬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任务分解,制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2次,每月召开支委会研究党建工作,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党组会重要议题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健全完善制度监管。细化管理制度,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强化“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监督,每月召开党组会,截止目前召开党组(扩大)会10次。三是作风建设监督管理常态化,深入开展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纪律作风整顿和领导干部违规借贷专项整治,不断丰富学习教育形式,确保意识形态方向正确,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8次。四是规范党支部管理,做好支部软弱涣散整顿工作。制定党支部软弱涣散整改方案,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1次,不打折扣地落实好组织生活,截止目前,召开支委会10次,党员大会4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0次,双报到双报告活动2次。

2、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打好疫情防控、维稳组合拳。

1)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疫情应急预案,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引导退役军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直接参与一线防控500余人次、捐款9.6万余元、捐物4607件(折合人民币5.3万元)。

2)着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时开展排查、化解,将工作重点放在涉退役军人群体稳控工作上,严格落实每日“零报告”制度,坚持抓早、抓小,把问题和矛盾化解在基层。

3)认真做好退役军人的信访维稳工作。一是重点办好信访反映较为集中的安置政策落实、“两参”身份认定、优抚标准、生活特殊困难、涉法涉诉五个方面问题,接待来访优抚对象21批321余人;二是认真办理上级业务部门,县委、县政府批示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办理市局转办件1件,市(县)长热线办理件5件,省信访系统办理件2件,退役军人事务部信访系统办理件3件,县信访局转办件2件,省委巡视组移交转办件1件,单位处理来访信访件5件,答复率、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

3、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一是严格按照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的“五有”标准,促进“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军人之家”融合发展。二是围绕提升运行管理、组织开展以会代训专题业务和政策培训6次。三是规范退役军人工作机构政治文化环境建设。在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悬挂宣传牌共计196块。

4、新机构展现新作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蓬勃发展。

1)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工作。一是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工作,2019年9月底至2020年5月共接收退役士兵112人。二是完成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14名退役士兵选岗工作;三是按军龄每年3600元的标准发放自主就业地方一次性补助98人105.85万元。四是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1人

2)扎实开展高职扩招,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一是利用退役士兵报到契机,掌握退役士兵个人基本情况、技能培训要求等信息,完成教育培训172人,高职扩招132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45人;二是拓宽就业渠道,联合就业局举办退役军人现场招聘会6场,提供就业岗位567个;三是联合就业局、银行等单位开展退役军人创业扶持贷款工作。对符合条件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发放创业贷款45万元。

3)扎实落实各类重点优抚对象优待政策。一是认真开展“节日”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烈属,发放慰问金活动,慰问在乡退伍军人5995人,发放慰问金238.7万元。二是做好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提标发放工作,1-10月份共发放各类优抚对象9537人定补2143.11万元;三是开展优抚对象帮扶帮困工作,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264人(户)次50.3万元;四是继续开展“光荣牌”悬挂工作。五是开展信息采集及数据比对工作,累计采集人员信息7166人,完成军队改制人员24人的信息采集工作。

4)推进军休管理服务工作。一是开展走访慰问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企业军转干部74人次24.3万元;上报企业军转干部解困金21人45.38万元。二是提升军休干部服务管理质量,全年按要求发放军队离退休干部2人、无军籍职工26人各种资金265万元;办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死亡抚恤金、丧葬费1人19.92万元。三是接受安置退休士官1人。

5)不断开创双拥工作新局面。一是开展走访慰问,走访慰问驻嵩部队13家,发放慰问金18.8万元;二是联合辖区部队开展“双拥送学进军营”主题党日活动1次,围绕移交安置、就业创业等方面进行政策讲解;三是按照工作要求,制定下发落实《开展驻嵩部队营区周边环境整治创建美丽军营实施方案》;四是协调落实军人依法优先政策工作,在全县范围内的客运、旅游景点、停车场、医院等领域开通军人绿色通道;五是组织全县各界人士400余人到黄龙山开展2020年嵩明县9.30烈士公祭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嵩明县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所

3、嵩明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图片2

图片2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4,748.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48.5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523.33万元,增长47.23%;主要原因分析为我局在机构改革成立后一年里新增了相应的在职人员,进而新增了相应的财政经费;另外随着机构的逐步发展与健全,单位的职能职责得到了完善,相关专项工作增加,故而伴随的财政拨款收入也相应的增加,且2019年的收入只涉及半年的数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4,678.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6.68万元,占总支出的5.1%;项目支出4,441.56万元,占总支出的94.9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661.97万元,增长132.02%;主要原因分析为我局在机构改革成立后一年里新增了相应的在职人员,进而新增了相应的财政经费;另外随着机构的逐步发展与健全,单位的职能职责得到了完善,相关专项工作增加,故而伴随的支出也相应的增加,且2019年的支出只涉及半年的数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6.6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9.32万元,增长50.41%;主要原因分析为我局在2019年机构改革成立后一年里新增了相应的在职人员,进而新增了相应的财政经费,且2019年的基本支出只涉及半年的数据。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4.46,占基本支出的82.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2.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8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41.5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82.65万元,增长138.93%;主要原因分析为随着机构的逐步发展与健全,单位的职能职责得到了完善,相关专项工作增加,故而伴随的财政拨款收入也相应的增加,且2019年的项目支出只涉及半年的数据。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包含各类抚恤和安置资金的使用及发放,在2020年底均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78.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2,661.97万元,增长132.02%;主要原因分析为我局在2019年机构改革成立后一年里新增了相应的在职人员,进而新增了相应的财政经费;另外随着机构的逐步发展与健全,单位的职能职责得到了完善,相关专项工作增加,故而伴随的财政拨款收入也相应的增加,且2019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只涉及半年的数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54.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35%。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县2020年相关优抚和安置资金的发放及维持单位基本运转的行政运行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6.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8%。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县2020年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的发放及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7%。该支出主要用于我局2020年在职人员全年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预算数;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预算数;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预算数。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及预算数为0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无车辆编制,故无公车,2020年遇到外出情况均为差旅费报销,自然相应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就不存在,而其他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和公务接待费支出也不存。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08万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8万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与上年一致。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无车辆编制,故无公车,2020年遇到外出情况均为差旅费报销,自然相应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就不存在,而其他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和公务接待费支出也不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因我单位无车辆编制,故无公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2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91万元,增长89.24%;主要原因分析为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为半年数据,2020年新增了相应的在职人员,进而新增了相应的财政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工福利费、培训费支出和日常办公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1,762.3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39.86万元,固定资产22.4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3,225.19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62.8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4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762.32

1739.86

22.46




22.4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二)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三)工资福利支出:指职工所在单位通过举办集体福利设施,建立各种补贴,提供服务等办法,为本单位职工提供方便,帮助职工解决生活上难以解决的困难,改善职工生活和环境,解决职工在生产过程中某些共同的和特殊的需要,以改善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保证他们正常和有效地进行劳动。

(四)社会福利:国家和社会为增进与完善社会成员尤其是困难者的社会生活的一种社会制度,指提高广大社会成员生活水平的各种政策和社会服务,旨在解决广大社会成员在各个方面的福利待遇问题。

(五)社会保障:一般认为,社会保障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互助等内容。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部分。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76301111

附件2: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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