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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110-451618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10-25 14:24
名 称: 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10-25 14:24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63401000

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滇中新区党工委有关建设事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建设事业的规范性文件及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城市建设资金;负责编报和安排城市建设年度计划;会同县财政部门对城市建设有关行政事业收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负责建设工程标准化和造价定额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全县勘察设计行业有关技术标准以及产业政策、规章制度;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及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建设项目的抗震设防审查和抗震鉴定,参与编制抗震防震规划和震后恢复重建;指导各镇(街道)及园区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储备、建设工作。负责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负责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及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建筑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建设事业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工作;负责墙体改革、节能建筑、城镇减排、预拌商品混泥土及散装水泥的推广使用及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村镇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指导辖区内村镇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民居工程建设。负责拟订全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指导实施;负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房屋交易政策,监督房屋交易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等工作,协同配合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物业企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拆迁计划的报批及下达分配工作,指导房屋拆迁工作。负责拟订城市供水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城市供水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指导实施;负责城市供水行业的安全管理和新建、扩建、改建城市供水工程的工作;负责城市供水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县城建成区排水管网规划、建设维护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研究拟定全县住房建设事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严格管理城市建设和城市维护资金、相关规费,对全县建筑业、房地产业、供水行业、小区物业进行行业管理,负责统筹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超编6人,超编原因为机构改革。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7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超编2辆,超编原因为2019年机构改革并入车辆2辆,未增加车辆编制。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0,415.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15.5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3,023.95万元,增长40.91%,主要原因分析为:新增昆明市嵩明县城片区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债券专项资金30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1,241.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0.21万元,占总支出的6.67%;项目支出10,490.91万元,占总支出的93.3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4,651.64万元,增长70.59%,主要原因分析为:财政安排债券专项资金及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增加。年终结转(2014年政府债券转贷款资金利息)1.2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50.2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74.17万元,下降33.28%,主要原因分析:1.我局2019年年中调出8人、退休2人,2020年奖金减少87万元,基本工资津补贴等减少116万元;2.2019发放抚恤金16万元;3.上年财政安排的物业管理费用141万元列入公用经费,本年物管费149万元列入项目支出,导致公用经费大幅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95.8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4.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5%。


图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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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490.9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25.81万元,增幅91.96%,主要原因分析:新增昆明市嵩明县城片区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债券专项资金3000万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增加1936万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其他污染防治支出:2014年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利息790.40万元。

2.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300.22万元:嵩明县荣深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2020年中秋工程款补助经费744.28万元;2018年园林绿化养护补助经费70万元; 嵩明县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编制项目5万元;2020年工程款偿债专项资金1800万元;美丽县城建设项目242.20万元;嵩明县排水专项规划编制专项资金9万元;环城西路秀嵩街延长线土石方工程款专项资金36.74万元;道路景观提升偿债专项资金193万元;西街延长线工程偿债专项资金200万元。

3.城市环境卫生支出:嵩明县蓝花楹小游园项目专项资金10万元。

4.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蓝花楹小游园项目9.50万元;园林绿化以奖代补资金35.22万元。

5.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020年农村危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222.22万元。

6.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补助专项资金2.04万元。

7.其他城乡社区支出:示范村建设贷款利息补助资金11.96万元。

8.农村危房改造支出2,345.36万元: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补助专项资金2.04万元;“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630万元;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356.42万元;农房抗震改造项目专项资金1,356.9万元。

9.公共租赁住房支出:2020年公租房维护管理费、业务费、公用设施维修资金149万元。

10.老旧小区改造支出280万元。

12.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335万元用于老旧小区改造。

13.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昆明市嵩明县城片区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债券专项资金3000万元。


图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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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06.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1.23%。与上年对比增加3,025.19万元,增长60.73%,主要原因分析:增加嵩明县城片区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债券专项资金3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主要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承担部份。

9.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79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7%。主要用于2014年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利息。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981.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72%。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中人员经费及日常办公经费支出624.28万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300.22万元;绿化以奖代补资金35.22万元;蓝花楹小游园项目9.5万元;示范村建设贷款利息补助资金11.96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171.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61%。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支出2,345.36万元;2020年公租房维护管理费、业务费、公用设施维修资金149万元;老旧小区改造支出280万元;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335万元用于老旧小区改造;住房改革支出62.05万元主要用于交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承担部份。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图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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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00万元,支出决算为2.97万元,完成预算的16.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9万元,完成预算的1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车辆减少使用致费用大幅下降。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62万元,下降35.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81万元,下降41.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万元,增长111.1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车辆减少使用费用大幅下降,业务招待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9年业务招待费为0.18万元,基数小是我单位在节约开支的情况下仍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9万元,占87.35%;公务接待费支出0.38万元,占12.6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会务用餐及安全生产考核接待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4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5.54万元,减幅74.08%,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包含物业管理费141万元,2020年物业管理费则纳入项目决算。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27,063.7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891.84万元,固定资产588.9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9,395.39万元,无形资产187.5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8.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619.15万元,固定资产减少36.3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2,699.3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24.57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7,063.73

16,891.84

588.98

538.93

7.32


42.73


9,395.39

187.52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1,157.67%,【差异率较大】,差异原因是:财政追加项目预算调整数较大。事业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0.00%,经营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0.00%,其他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0.00%,年初结转和结余预决算差异率为0.00%。人员经费预决算差异率为-15.98%,差异原因是:人员减少,经费减少。公用经费预决算差异率为0.00%

(二)2020年人员经费预算执行差异率为0.00%,公用经费预算执行差异率为-2.16%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率为-83.53%,【差异率较大】。差异原因是:我单位车辆费用预算为18万元,但实际用车数为2张,费用支出较少。

(三)2020年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率为0.01%,财政拨款结转上下年变动率为-99.85%,财政拨款结余上下年变动率为0.00%,【比率较大】。结转结余原因:2019年财政拨款结转为826.82万元:1.2014年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利息791.6万元,已于2020年使用790.4万元,结转1.2万元;2.园林绿化以奖代补资金35.216万元,已于2020年用完。

(四)2020年应缴财政款余额为14.92万元,【余额较大】。我单位已于2021年年初上缴财政。

(五)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234.26万元,本年支出3,234.2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3.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5.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63401111

附件2: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2021102609450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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